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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 : (2011年7】月6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1年:。7月6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公布! 根据201—2年:5月9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通过: 2012年5【月9:。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排涝!。。和供水安全改—。。善城乡水环境和生】态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的》整治、保护、—利,。。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活动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国家和!本市有关航》道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    —本市对河道》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积极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第四条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河道防汛和清障工作!严格执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第?五条  《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河,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行洪河道】。、城市供《排水:河道和有关》水库(?。。以下统称市管河【道):的管理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区、县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在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管河【道以:外河道的《。管理 环《保、市容、》渔业、?旅游、航道、国土】。资源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六条】   ? 河道的修建—。、维护?、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河【道的确?定和分级管》理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安全、维护河道【水环境和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都!有劝阻、制止和举】报危害河道安—全、:。破坏河道水环境行为!的权利  》 第二章 》河道整治与建设 】第八条    【河道专业规划由【市和: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本级?。。城乡规划《 ,其他各类专业规划】涉,及河道的应当与河道!专业规划相协—调 编制详细—规划涉及河道的应当!事先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第九条 !   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和城【乡规划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防洪、排涝、【通航、供水标—准,。。以及其他有关技术要!求 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满足河道基本功【能,的要求实《施水环境生态—综合整治以实现河】道通畅?、水清岸《绿的目标《 河道整治与建设】。应当考虑生态的完整!性注重保护、恢复河!道及周边的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景观【 河道整治与建【设选用?的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    河】道的整治与建设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河道专【业规:划和:河道实际《状况制定《河道整治《与,建设的年度计划【;对影响《防洪安全、水质【和环境景观》。的河道?应当列?入当:年年:度计:划安排整治 第【十一条   — 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河—道整治涉《及航道的应当—兼顾:航,运需要并事先—征求航道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航?道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航道整治应—当符合防洪和—供水安全要求并事】先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二条》。    河道清淤和!加固堤防取土—等河道整治》需要占用的土地【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调剂解【决 因整治河道增】加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 清淤等】。河道整治的弃土【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使用和处置】主要用?于河道整治》与,建设免交《相关费用   第三!。章 河道保护 第十!三条    —河道管理应》当设定管《理范围并根据堤防】的重:要程:度、堤基地质条【件,等实际情况设定【保护范围 河道【。管理范围《为岸线?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堤防护】。岸、护堤《地及河道入海—口 河道保护范围是!与河:道,管理:范围相连的》堤,防安全保《护区 第十四条 】  : 水库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十五?条    水库以外!其他:河道管理《范,围的护堤地按—照下列?规定划定   (一!)海河、永》定新河、独流减【河、子牙新河、潮白!新河为河堤外—坡脚以?外,各三十米; —  (二)》州,。河、(编《。者注此字左边—为三:点水右边为句—。)河(含引(—编者注此字左—边为三点水右边【为句)入潮)、还】乡河(含故》道和分洪道》)、蓟运河、青【龙湾减河(含—引青入?潮)、永定河、北】运,河、金钟《河、子牙河、—南运河?(独流减河以上)】、大清河、中亭【河(:左堤)为河堤外坡脚!以外各二十五—米;  《 (三?)北京排污河、马】厂减河(独流减河】以上:)、:新开河为河堤—外坡脚?以外各二十米;【   ?(四)市管河道【以外的河道》为,河堤外?坡脚:以外各十米 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建成区内的行!洪河道不《宜设护堤《。。地的:在河道?两侧各设《。不,小于十五米宽的防汛!抢险通道视为护【堤,地外环河以公路【侧、对岸外侧以上】河口外缘为准—向外延伸十》五米:视为护堤地 第【十六条    【河道入海口的划【定纵向由《挡潮闸起无挡—潮闸的由河道入海】口,。的海岸?线起向海侧》延伸至?拦门沙的外缘;横向!由,河道入海《口的中心线》起向两?侧各延伸一千五百】米至四千米 第【十七条  》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截渗沟等水》工程建筑物和—防汛设施损毁测量设!施、警示标志、安全!监控等附属》。设施;  》。 (二)占用、封】堵防汛抢《险通道;   【(三)在堤》防和护堤地内采砂、!采石、取土、挖筑池!塘;   (四)设!置阻水渔具或者【其,。。他障碍物;》 ,  (五)倾倒、】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废弃物;   】(六)载重量—三吨:以上的?非防:汛抢险车辆在—未,铺设路面《的堤顶通《行;   (七【)非水库管理—船只在?水库大坝《。坝前五百米范围内滞!留;   》(八)水《闸、橡?胶坝引排水期间船只!。和人员在其管理【范围内滞《。留;   (九【)在:河,。道,内直接利《用水体进行实验【;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    在市管【河道:以外的区、县界河】或者跨区、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有关各方《达成协议《或者未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禁止】修建排水、阻—水、引水、蓄水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 第十九—条  ?  水库《。以外其他河道的保护!范,围按照?下列规定划定—   (《一,。)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河道为护堤【地以外三十米;  ! (二)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河道为护堤地】。以外二十米; 【  (三)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河道为—护堤地?以外十五米 市管】河道以外的河道【、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建成区内的》。行洪河道、》外环河不设保护【范围 ?第二:十条    在河】道保护范围内禁止打!井、钻探、爆—破、挖筑池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山区河道】易于发?生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灾害的!河,段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地质!等管理?部门:加强:监测 ?禁止在前款规定【河段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 禁止擅自》填堵河?道 :确因建?设需要填堵河—道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利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论证并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一)?。。。市管河道《经,。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二)市管河道】。以外的河道经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填》堵河道需要实—施水系调整的—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三条   — 涉河建设》工程、河道整治【、提升改造河道景】观等: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和施:工不得降低堤防高度!和防:洪标准 第二十【四条  《  河道《管理范围内已—修建的涵闸、—泵站、码头和埋设】的管道、缆线—等设施?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并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不符合堤【防安全要求的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改建《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对河道的水体、【堤防、护岸和—其他水?工程设施等造成损】害或者造成河道【淤积的?应当:负责:修复、清淤或者【承担修复、清—淤费:用, 第二十六条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河流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的管理河流【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不得填!堵,、占用或者拆毁【;确需填堵》、占用、拆除—。的应当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七条   】 护堤护《岸林木?由河道管理单位【组织营造和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营造和砍伐不!。得,。破坏 护堤护岸林木!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林业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城市建!成区内行洪河—道护:堤护:岸林:木的营?造和管理按照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   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须依法改建或】者拆除的产权单【位或者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建》或,者拆除 第二十九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在《河道上新建、改建、!扩,建排水口门或者设置!临时排水泵点的审】批 :向河:道,排水应当服》从防汛统一》调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排水口门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排水!口门的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排水》不,得污染河道》水体   第四章 !河道利用 第三【十条    —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其他审批手续! 建设项目涉及【防洪安全的报审【。时应:附具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需!要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向原审查】同意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办理审查手】续 第?。三十一条   【 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安排告知水!行政主管部门—并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确保:河道:功能正常发挥—和保障防洪、供【水安全?。的责任书 建—设单位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和界限进《行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派员》到,现场监督检查建设单!。位应予配合 第【三十二条  — , ,工程施工影响—堤防安全《和河道行洪、排灌等!功能正常发》。挥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停,止施工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竣,工报告?、质检报告、—竣,。工,。图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进?行清理未按照责【任书:要求清理《的交纳清理费用 】第三十三条  【  :城市、村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城市、】村镇建设规划的【。临河界限为河—道管:理范围的外缘线城市!、,村镇建设规》。划涉及河道管理【范,围的应当事先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本条例施行前占】用河道堤防的建筑物!应当逐步迁出— 第三十四条  】 , 河道?岸线:的利用和建设应当】服从河道专》业规划和航道整【治规划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涉及河道岸线】开发利?用规划立《项审批?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利!用河道岸线的建【设项目?。应当事先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河道岸线的界限!。为有河堤的以河堤】外坡脚为准;无河】堤的以?。护岸为?。准,;既无河《堤又无护岸的以天然!河岸为准 第三十】五条 ?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还!需经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一)在滩!地内钻探、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   (二!)在河道内固—定船只、《修建水上设施 【从事前款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准许《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三十》。六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或者利用河道—、堤防、滩地—、闸桥的应当—。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并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十?七条   》 利用非城市供水】河道等?。水工程?和水体、水域—。等资:源开办旅游项目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 开办前款旅—。游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  (一)符合所】在水功能区的—要求;  》 ,(,二)符?合水工程安全—运行要求;   (!三,。)具有不影响防洪、!排,水功:能的措施;   (!四)具有水环境保护!方案;   —(,五)具有《保障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措:施 经批准设立【的旅游项《目要求?变,。更批准内容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一)占用—、封堵防汛抢险【通道;   (【二)载重量三吨以】上的非防汛》抢险车辆在》未铺设路面的堤顶】。通行;   (三】。)在河?道内直接利用—水体进行实验— 第三十《九条 ?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坏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堤防?、护岸?、闸坝、截渗沟等水!工程:建筑物、水》工程:设施;   (二】),在堤防和护堤地内】采砂、采石、—取土、挖筑池塘;】   (三》)损毁防汛设—施、测量设施、【警示标志、安—全,监控等附《属设:施;   (四【)在河道保护—范围内从事》。打井、钻探、爆破、!挖筑池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 第四十条》    《在易于发生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灾—害的山区河道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活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设置阻水渔【。具或者其《他障碍物;   (!二)非?水库管理船只在【水库大坝坝前五百】米范围内滞留;【   (《三)水闸、橡—胶坝引?。排水期间《船只和有《关人员在其管理【范围内滞留 第四】十二: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涉河建设工》程、:。河道:整治、提升改造【河道景观等建设【项目擅自降低堤防高!度,或,者防洪标准;  】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已建的涵闸、泵站、!码,头和埋设《的,管道、缆线等设施不!符合堤防安》全要求拒不改建【或,者拒不采取补—救措:施;  《。 (三)未》经批准填堵、占【用、拆毁河流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   《(四)未经批准在】河道内?固,定船:只、修建水上设施】。;   (五)【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滩地—内,钻探、?。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 第《四十三?条    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改建或拆除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建或者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   未经批准利用!非城市供《水河道等《水工程和水体、水域!等资源开《办旅游项目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擅自】营造、砍伐或者破坏!护堤护岸林》。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  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变?更建设单位未—重新办?理手续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建设?项目经批准后建设】单位拒绝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安全保】障责任书或者未按照!责,任书要求《清理施工现》场的:或,者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未—将工程竣《工报告?、质检?报告、竣工图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   在防汛抢险】期,间除防?汛,抢险车辆以外的其】他车辆在堤顶—通行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   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堤,防,、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的;《   ?(二)汛期违反防】汛指挥部防汛抢险】指,令,的 第五十》一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 ,  法律、行政【法规对海河流域【。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7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2005年3—月24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正的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