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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2017年8月25!日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条, ,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噪声污染推—。。进现代城市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综合协调相关】重大事项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围负责宣传引】导和:督促本辖区单位和】个人遵守本》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第四条 — 市、县《(区)公安部门【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民政、【司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环境!保,护、城乡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民,族宗教事务、工商】。行,政管理、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本市下列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 (二)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城区范围内的】。区域:具体区域由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划【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 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所述区《域之外的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机关办】公场所;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隧道、—高架路、立交桥【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福!利院、敬老院—; (七)》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 (八】。)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九】)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十)【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 前款所》列场:所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统一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第!八条  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重污染天气由】市人民?政府依据环境保护、!气象部门的预警报】告,。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第九条  !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所】列的区域、场所(以!。下统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第十】条  遇有》重大:公共庆典《需要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经市人民政府确定!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获得许可—。的由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 第十一条】  市、县(区)、!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并在重大—节日、?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大宣传力度】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应当?在本单位、本行业】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 :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工作加强对!居(:村)民、业》。主的宣传、引导 学!校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育】 鼓励、倡导酒店】、宾馆、婚庆公司】等承办婚庆、典【礼的单位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提示和劝阻 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之外少放或者!不放烟花《爆,。竹 第?十二条 《 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禁止行为的有—权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奖励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罚款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  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十八条 》 市:、县(?区,)、镇?人民政府和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00:4年:9月2?9日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10》。月27日济南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的】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