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号)
】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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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018!。年5月3《1日
!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1!997年10月25!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修正 】2018《年5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河流、湖!泊、运?河、渠道、》湿地、洼地、坑【塘、淀库、蓄滞洪】区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统筹:规划、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生态《治理和修复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持续改【善水生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和目?。标合理规划》城镇布局和》工业发展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完:善政策措《施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保障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 省:、市、县(市、【区):、乡(镇《)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分级分段分区】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
县级及以上河长、!湖,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湖】长,实,施考核?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加》强水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水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
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水污染防治技】。术、设备《推进水污染防—治产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污:染防治?与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公益宣传】营造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水污《染防治与节》约用水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水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节约用水知识的【宣传:对污染水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健全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实施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造成的!水环境损害承担法】。律责任?依法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管理
公民应当】。增强水?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水环】境保护?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水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直接或者间接—。向白洋淀、衡水【湖以及重《要河流流域排放污染!。物的其主《要污染物应当—。符合:相应水功能》。区的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定】期评:估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并》根据需要予以修订】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确定的重要【河流、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本—省实际?情况编制本省—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跨省河《流,、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省内跨—。县河:流、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省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
第十!三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要求:制定限期达标—实施规划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限期达《标实施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第三】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
第十《四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除》因饮用水水源功能】发生变化、水质不能!满足饮用水要求、】饮用水水《。。源安全受到威胁等】原因确需《调整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经划定!不得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十,。六条: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二)从事网箱】养殖: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十七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第十八条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第十九条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建设护栏围网或!者,生态隔离设》施,并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禁】止毁:损、擅自移动前【款规定的护》栏围:网、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保护等部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的补给区】。以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的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进》行调查评估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采取停!止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并通报饮!用水供水《单,。位和供?水、卫生、水行政】等部门;跨行政区】域的还应当通报相关!地方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监测、!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做好取水【口和出水口的—水质检测工作确【保供水设施》安全可靠《运行:并对供?。水水质负责
第二】十一条 《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区域联网《。供水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二十二条 禁止!下列污染《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行为
(—一)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二)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三)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四)向水体排放!含,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和标准?的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五】)向水体排放未【经消毒处理且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
(六》)向水?体倾:倒、排放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七)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八)在河流、湖泊】、运河、渠道、【淀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九)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污染水体—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防止—污染环境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
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应当同【步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管,网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未按照规】定完成的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
第二十四条 化学!品生产?、存储、运输、【销,售企业以及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加油站、储油库等!。的地下油罐应—当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并进:行防渗漏监测—防止:污染地?下水
第二十—五条 《工业固体废弃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符合【水污染防治要求【的措施防止污—染水环境
第—二十六条《 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检验检疫》机构等单位的实验】室、检验室、化验室!等产生的酸液、【碱液及其他有毒有】。害废液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者单独【收,集、安全处》置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按照雨《污分流?、泥水并《重的原则合理确【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统筹安—排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以及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利用等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污水处理厂—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提高管网《等设施的建》。设质量和维护管理】水平增设溢流调【蓄设施、溢流—口净化设施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对溢流口进》行生态化改》。造减少溢流污染【。。
鼓励、支持污水处!理厂进行《尾水深度处理促进循!环利用提高再生水】回用率?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制定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名称、治理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生态修复!。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消除:乡村黑臭《。水体
第二十—九条 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已经形成的—纳污坑?塘有明确《责,任主:体的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监督其?。制定整治方》案限:期治理;没有明确责!任,主体的应《当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限期治【理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防止造成水污染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引黄和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等?环境敏感区应当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污染:防治等要求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合理优化!养殖布局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推进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散养密集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乡村【的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科学确定乡!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鼓励—。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乡《村厕:所改造推《进乡村生《活污水?治理
?第,。三十三条 》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热】开发、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报废矿井!、钻井或者取水【井等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封井?或者回填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白洋淀、衡水湖以及!重要河流《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建立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合理!控,制旅游开发规—模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态岸!线保护对湖泊、淀】库岸:线实行分区》。管理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可开发利用区因地】制宜推进滨水绿化带!。、水源涵养林、沿河!沿湖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沿【湖湿地公《。园和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提高流】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
第三十六》条 船舶以及有关】作业单位从事有水污!染风险的作业活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
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厂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垃?圾接收、转》运以及处理处—。置设:施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以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第三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第—三方参与水污—染防治提高治理【专业化水平和治【理效:果
排污单》位承担水《。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可以委《托有治理能力的【第三方代其运—。营水污染防治设施】。或者实施水污染治理!接受委托的》第三方进行水—。。污染防?治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第【五,章 水污染》。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做好》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主体、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定期进行预防演练
!第四十条 水—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水环境安全【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四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外排】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核?查处理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四十二条 流【域上下游《。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污染【事故:应急:联动机制发》生水污染事故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通》报下游?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第四十三条 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突发水污染》事故调查评》估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并《及时将调查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六章 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
第四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与北京市、】天津市和《周边地区建立水污】染防治上下游联动】。协作机制和统—一协同?。的流域水《环境管理《机制推进水污—染防治规划》、防治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重点工【程、监督防》控的协调工作共【。同预防和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环境—
第四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推进与—北京市?、天津市和周边【地区跨界水质断【面监测定期通报监测!数据开展监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
》第四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建设【。水环:境监测网在饮用【水水源?地、国省控河—流断面、《跨行政区域河—流,断,面,、入海?河流控制断》面,统一规划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实现水?质实时?监控并?将监测结果》统一:发布
第《四十七条 流—域上下游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商和:联防:治污机制协》同日常监测、预【警、检查统筹协调】跨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第四!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资金】补偿、产业转—移、对口协作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河流、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人民政府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以及】生态补偿机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七【章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报告】水污染防《治,限,期达标实《施规划执行情况【依法接受监》督,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环保督察机【制制定水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明确督办—内容、流程、时限】。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第,五,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水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改善?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生活、生产、—生态用?。水超过承载》能力的应当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第五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每两年《开展一次水》功能达标状》。况评估对全省入【河,排污口水质及水量】现状进行调查制定】入河排污口优—化和规范化建—设方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针对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河流制定达标—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期限
第五】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
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用、》闲置或者拆》除未: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十《。四条 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排》放,水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国家或《者本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重点水—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国【家,或者本省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五十五《条 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排!放水污染《物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放水污染—物
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水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第五十六条 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设置排污口
排!放国务院公布名录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水资源和水—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监督和管理的【信息共享
第五【。。十八:。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重点?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十九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六【十条 实行水—。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省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六十一条【。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在落》实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责任过【程,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导【致产生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第六十二》条 :。 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约谈向水体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责令其】制,定整治方案并向社】会公开约《谈,情况、整《改,措施及结《果
第六《十三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限期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六十四【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水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第六十五》条 对破坏水—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申请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为其提【起,公益诉讼提供监测】数据、污染》损害取证等方面【协助的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予【以支持
排放水【污染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设【置,排污: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污?染饮:用水水源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损、!。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护栏围【。网、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八项、》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七项、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进行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二—)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或者未—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的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
(二)】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水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复查发现!其继续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或者拒绝、阻【挠,复,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按日连】。续处罚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七—。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10月25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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