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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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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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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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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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1997年1【0月2?5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4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修正 20【18年?5月3?。1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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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河流】、湖泊?。、运河、渠道、湿地!、洼地、坑塘、淀库!、蓄滞?洪区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适用海洋【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统—筹规划、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生态治理和修【复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持《续改善水生》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和》目标合理规划—城镇布局和工业发】展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完善政策措施】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保障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 省、市、县(市】、,区):、乡(?镇,)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分级分段分】区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
县:级及以上河长、湖】。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湖长实?。施考核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加强水污!染防治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水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
:鼓励、支《持水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水污染防治技术、设!备推进?水污染防治产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污染防治】与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者开】展,公益宣传营》造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水污染】防治与节约》用水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水环境保—。护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节约用水知【识的宣?传对污?染水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健全—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实施【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造成的水环境损!害,。承担法律责任依法】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管理
公民!应当:增强:水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水环境保护义务【并有权对《污染水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可以?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标准;对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直接或》者,。间,接,向,白洋淀?、衡水湖以及重要】河流流域排放污染】。物的:其主要污染物应当符!合相应水功能区【的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定—。期评估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并】根据需要予以—修,订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确?定的重要河》流、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本省实际《情况编?制本省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
跨省河流、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省内跨县河流】、湖:泊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省的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
—第十三?。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要?求制定限期达标【。实施规划《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限期—达标实施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第三—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
第十四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出划定《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除因【饮,用水水源功能发生】变化、水质不能【满,。。足饮用水要求、饮】用水水?源安全?。受到:。威胁等原因确需调整!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经》划定不得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五条!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十六条】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二?)从:事网箱养殖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十七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第十八条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第十?九,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饮《用水: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建】设护栏围《网或者生态隔—离设施并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禁止毁损【、擅自移动前款【规,定的护栏围网—、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保护等》部门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下水型饮用水源的补!。给区以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的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进行调—。查评估筛《查,可能存在的污染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采取停止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并,通报饮用水》供水单位和供水、卫!生、:。。水行政等《部,门;跨行政》。区域的还应当—通报相关地》方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监测—、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的水质等】饮用水安全》状况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做好取水口》和出水口的水质【检测工?作确保供水设施【。安全:可靠运?行并对供《水水质负责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应急【水源或者备用水源】。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开展区域》联网供?水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二十二条— 禁止下列》污染:地表水体和地下水】体的行?为
(一)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二)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三)【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四)向水】体排放含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和标准的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五)向水体】排放未经《消毒处理且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
(六)】向水体?倾倒、排放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七)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八)在河流、—湖泊、运《河、渠道、淀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九)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污染!水,体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防《止污染环境》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
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应当同步》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管网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未按照规定完成的】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
第二十四】条 化学品生—产、存储、运输、销!售企业以及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加:油站、?储,油库等的地下油【罐应:当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并进》行防渗漏监》测防止?污染地下水
第【二,十五条 《 工业?。固体废弃《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符合水污染防!治要求?的措施防止污染水环!境
第二十六条【 ,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检验【检疫机构等单位的】实验室?、检:。验,室、化?验室等产生的酸【液、碱液及其—。他有毒?有害废液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或者单?。独收:集、安全处置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按照雨污】分流、泥《水并重的原则合理】确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准统筹—。安排:。。。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以及!污泥处理处》置、再生《水利用等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污水处【理厂应当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提高管网等设施【的,建设质量和》维护:管理水平增设—溢流调蓄设施—、溢:流口净?化设施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对溢流口进】行生态化《改造减?少溢流污染
鼓励、!支持污水处理厂【进行尾水深度处理】促进循环利用提高】再生水回用率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制定》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名称、【治理责任人及—达标期限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生态?修复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消除乡村黑臭!水体
第《二十九条《 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已》经形成的纳污坑塘有!明,确责任主体》的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监—督其制定《整治:方案限期治理;没】有明确责任主体【的应当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限期?。治理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防止造成《水,污染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引黄和《南水北调工程沿【线等环境敏感区应当!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污染防治—等,要求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合理《优,。化养:殖布局?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推,进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散养密集区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乡村的人口分布密】度、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科学确定乡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鼓励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乡!村厕:。所改造推进乡村生活!污水治?理,
,第三十三条 —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热开发、!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报废矿?井、钻井或者取水】井等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封井或—。者回填
《第三十四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
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白洋淀、】衡,水湖以及重要河【流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建】立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合理控制旅游开!。发,规模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态岸—线保:护对湖泊、淀库【岸线实行分区管理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可开!发利用区因地制宜】推进滨水绿》化带、水源涵养林】、沿河沿湖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沿湖:。湿地公园和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提高【流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
第!三十六条 》。船舶以及有》关作业单位从—事有水污染》。风,险,的作业活《。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
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厂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垃圾接!收,、转运以及处理处】置,设,施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以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第三十七】条 鼓励和支持】。第三方参与水—污,染防治提高治理专业!化水平和治理效果
!排污单位承》。担水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可,以委托有《。治理:。。能力的第三方代【其运营水污染防治】设施或者实》施水污染《治理:接受委托《的第:三方进?行水污染防》治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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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水污染—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做好突发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等工:作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主体、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并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有关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定期【进行预防演练
【第四十条 水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水环境安全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四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外排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核查处理】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四十二条 流域上!下游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污】染事故应急联—动机制发生水污【染事故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通报下游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第,四十:三条: 突发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突发水污染事故】调查评估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和损失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并及时将调》查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六章! 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
第四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与北京市《、天津市《和周边地区建立水污!染防治上下游联动协!作机制?和统一协同的—流域:水环:境管理机《制推进水污染—防,治,规,划、防?治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重点工程—。、监督防控的协【。调工作共《同,预防和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环境!
第四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推进【与北京市、天—津市和周《边地区跨界水质【断面监测定》期,通报:监,测数据开展监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
, , 第《四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建设!水环境监测网在【饮用水水《源地、国省控河流断!面、跨行政区—域河流断面、入【海,河流控制断面统一规!划设置水《质监测断面》实现:水质实?。时监控并将监测结果!统一发布《
第四十七条 【流,域上下游《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商和联防治污机制!协同:日常监?。测、:预警、检查统筹协调!跨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第》四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资金补偿、产业!转移:、对口协作》。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河流》。、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人民政府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责任》考核以及生态—。补偿机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七章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时】应当:报告水污染防治【限期达标实施规【划执:。行情况依法接受监督!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条 —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环保:督察:。机制制定水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明确督】办内容、流程、【时限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第五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水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改善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统筹【本行政区域内生活、!生产、生态》用,水,超过承载《能力的应当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第五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每两年开【展一次水功能达标】状况评?估对全省入河—排污口?水,质及水量现状—进行调查制》定入河排污口优化和!规范化建设方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针:。对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河流:制定达?标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期限
》第五: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或】者备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
《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用、闲置!或者拆除未能正常运!。行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十四条 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控制—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排—放水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国家或者本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重点水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国家或者本】省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五十》五条 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排放水污染》物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放水污!染物 《
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水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第五:十六:条 向水》体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设置排污口
—排放国务《院公布名录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水,资源和水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监督和管理】的信息?共享
第五十八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重点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十九?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六十】条 实行水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省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六十一条】 ,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在落实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责任过程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导:致产生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第六十二条【 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约谈!向水:体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责?令其:制定整治方案并向】社会公?开约谈情况、整改】措施及结果》
第六十三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限期—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六十四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污》染水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第六十五条 !对破坏水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社会组织申请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为其?提,起公益诉讼》提供监测数据、污】染损害取证》等方面?协助的?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予以】支持
排放》水,污染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后不予查处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设置排污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污染】饮用水水源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损、【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护栏围《网、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八:项、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八项、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第七项《、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进,行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二)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或者未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的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的;
(二)【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水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复查发《。现其继续《违法排放水》污染物或者拒—绝、阻挠复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按日连续《处,罚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以拖】延、围堵、》滞,留执法人员》等方式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负【有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七: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1:0月25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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