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市政府关于修改南】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根【据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市政—府,决定对?南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通政规【〔2014〕5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将第二】条,修改为“本》市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将第》六条修改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计!。划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按照审计全覆盖、!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制《定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执行” 四、!第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编》。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和监督”》 将:第,一款和?。第二款合并作为第】二款修改为“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将,第三款并入第十二】条 五、将第—八,条和第九条合并作】为第:十三条修改为“【项目建设合同—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用以审计机【关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从其约定”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 建设单》位,选择社会审》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等程》序确定发生的审【。计费:。用列入项目》建设成本”》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一)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督促—监理单位《初,审并移交《相关工?程结算资料; (二!)收到工程结算资】料后应当及时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或者由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计; (三)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编》制项目竣工决算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或者—由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依据工程结算—。审计结果、》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或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将第?十二条改为第十条修!改为“建设单位【在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应当》收集整理以下资【料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编制资料及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内部:审计机构或者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评估、》征地、拆《迁等相关资料;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和合同文】本;: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竣《工图:、,设计变更等;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资料(含各类协!议、纪?要、签证《、竣工?验收报告等); (!。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资料!; (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表及交付!使用资产、项目【结余物资清》单、未完工程等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九)需要归》档的其他资》料”:。 ,九、:将第十条改》为第: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等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 将》第九款改《为第十款修改为【“单位工程结—算及:项目竣工决算情况】” 十、将》第七条第三款、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合并作为第十!二条修改《为“审?计机:关有重点地》选择财?政投:入大、建《设周:期长或者涉及—重大民生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跟踪审计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重大变更、》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合理确】定审计重《。点运用先《进技术?方法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十【一、将第二十条改】为,第十九条删除—第一款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按规定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而!未进场交易或规避】进场交易的” 十二!、删除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 此外对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南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   南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2014年7—月29日南》通市人民政府—通政规〔2014】。〕5号第《一次:。修订公布2》018年《6月2?5日南通《市人民政府》通政规〔201【8〕1号第二次修】订公: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包—括 (?一)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产、政府部门管理】。和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公!益性资金的》; :(二:。)未全部使用上【述资:金、资?产但上述《资金、资产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百分之五》十,以,下但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 ,(,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第四条  审!计机关的审》计对象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及其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可》以对:设,。计、施?工、勘察《、监理、采》。购、供货、招标【。代理等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单位取得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 第五条 — 审计机关》的管辖范围》按,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资主体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关系分】。级确定 《。市,。级审计机关可以将】其管辖范围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授权县级【审,计机关审计也可【以直接审《计,县级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但应当避免!。重复审计《 第六?条 :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计划!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按照—审计全覆盖、突出重!点、:。合理安排、确保【质量的原《则制定?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审计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执行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编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和监督 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监督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做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 建设【单位选择《社会:审计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结)算《审计: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等程序!确定发生的》审计费?用列入项目建设成本!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一)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督促监理单位初审并!移交:。相关工程结》算,资料; (》二)收到工程结【算资料后《应当及时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或》者由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计; (三)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编》制项目竣工决—。算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或者?由,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依据工程》。结算审计《结果、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或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竣工》决算审计结束—后应当收《集整理以下资料【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编制资料及有【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内部审计机构或者】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评【估、征地、拆迁等】相关资料;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和合》同文:本;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竣工!图、:设计变更等;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资:料(含各类协议【、纪要、签证、【。竣,工验:收报告等); 【(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资!料;: ,(八)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会计凭?证,、,财务:会计报表及交付使用!资产、项目结余物】资清单?、,未完工程等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九)—需要归档的其他资料! 第十一《。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重点】审计以下内容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等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合同签订》等基本建设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及调整情!况; ?(四)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五)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 (六)工程质!量控制及监督情况;! (七)《设备、物资和材【料采购情况; (】八)土地利》用和征地拆》迁情况; 》(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情况; —(十:)单位工程结算及项!目竣工决算情—况; (十一)【投资绩?。。效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重点审—计的内容 》第十二条 》。 审计机关有重【点地选择财政—投入大?。。、建设周期长—或者:涉及:重,大民生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跟踪审!计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项目审《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重大变更、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合理确定!审计重点运》用先进技术》方法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  项目建【设,合同:双方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用以审计机关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从其约定 第十】四条 ?。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应当—在实施审《计3:个工作日前向建设】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建《设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遇有办理紧》急事项或者》建,设单位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第十五条》  :审计结束《后审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向建【设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结论性文书建—设单位应当执行 第!。十六条 《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检查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 》。 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有关部】。门,审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但,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除外—。 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有》关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政:策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八】条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投标等?。方式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审计机构或者—聘请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并【对其承办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审核检查 第【十九条? ,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计机关或者由审!计,机,关建:议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的; 》 (二)违反规定】擅自调?整,建设:。标准和规模、建【设,计划外工程的; (!三)按规定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而未进场《交易或?规,。避进场交易的;【 (四)虚列工程】成本、虚列投资完成!额、隐匿结余资金的!; :(五)材料设备采购!、保管?不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 (六《)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报冒:领工程款的; 【(七)造《成项目重大》预算失控和》投资损?失的; (八)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或者参与虚假签】证并造成损》失的; 《 (九)编制—虚假工程造价—文,件或者串《通虚报工程造价或】者工程造价文件编】制误差严重》的,; (十《)应计、应缴—。而未计?、未:缴各种税费的; 】(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二十一—条,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廉政纪?律教育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明知与建!设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而《不主动回避的并产生!严重后果的;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不当利益!的; ?(三)隐瞒》建设: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纪行为的; !。(四:)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建设单位【商业秘密的; 【(五)对《聘请的专业》人员、社会》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工作内容未》尽督:导复核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与聘】请的专?业人员或社会审计】机构串通舞弊的;】 (七)造成审【计结果重大错—误并产生严》重后果的; —(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二?条 : 审计机关组织的社!会审计机构或者聘请!的专业人员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机关应当停止其】承,担的工?作追:究,。违约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审?计机关履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职责所必需的【经费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障;审计—机关组织社》会审计机《构或者聘请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发生的费用应当】列入财政预算—或,者项目建设成本 第!。二十四条  集体】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管—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4年9?月,1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