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建筑结构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583-2010 建标库

7.3  构造规定

7.3.1  有地下水时,翻车机房、受煤坑及储煤场的地下结构外壁及底板应采用防水混凝土,其设计抗渗等级应符合表7.3.1的规定。

表7.3.1  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

7.3.2  堆取料机基础为素混凝土刚性基础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15,并应在基础受拉区配置构造钢筋。

7.3.3  落煤筒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筒壁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60mm;筒壁钢筋应内外双层配置,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在筒体下端地面以上3m范围内,外侧应增加20mm厚的附加保护层。

7.3.4  落煤筒筒壁水平配筋总的最小配筋率应为0.3%;筒壁竖向配筋总的最小配筋率应为0.4%。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且不宜大于25mm;最大钢筋间距不宜大于200mm,也不宜小于70mm。

7.3.5  落煤筒卸料口处的附加钢筋应按下列要求配置:

    1  洞口上下每边附加的水平钢筋面积不应小于被洞口切断的水平钢筋面积的0.6倍;洞口左右每侧附加的竖向钢筋面积不应小于被洞口切断的竖向钢筋面积的0.5倍;

    2  洞口附加钢筋的配置范围:水平钢筋应为筒壁厚度的1.0倍~1.5倍;竖向钢筋应为筒壁厚度的1.0倍。配置在洞口边的第一排钢筋数量不应少于3根;

    3  附加钢筋锚固长度:水平钢筋自洞边伸入长度不应小于50倍钢筋直径,也不应小于洞口高度;竖向钢筋自洞边伸入长度不应小于35倍钢筋直径;

    4  在洞口四角处的筒壁内外层各配置一根直径不小于16mm的斜向钢筋,其锚固长度两边应各为40倍钢筋直径;

    5  被切断的筒壁竖向及水平钢筋应在洞口处弯折后相互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5倍钢筋直径,或在洞口另加U型封口钢筋,其直径与间距同筒壁钢筋。

7.3.6  卸料口应预埋封闭钢框,钢框用不小于10mm厚耐磨钢板焊成,顶部及底部应预弯曲,其曲率与筒壁一致。钢框宜用直径不小于12mm且间距不宜大于300mm的U型锚筋锚入筒壁。不得用封闭钢框与附加钢筋相互代替。

7.3.7  落煤筒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筒壁的厚度: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和7度时不宜小于180mm,8度和9度时不宜小于200mm;

    2  筒壁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水平钢筋的总配筋率不应小于0.4%,竖向钢筋的总配筋率不应小于0.4%;内外层钢筋间应设置拉筋,其直径不宜小于6mm,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和7度时间距不宜大于600mm;8度和9度时间距不宜大于400mm。

7.3.8  煤仓的仓壁和筒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仓壁内侧受力钢筋的保护层不应小于30mm。应严格控制混凝土的水灰比,并采用措施增强混凝土的密实性,冬期施工时不得掺加氯化物。

7.3.9  受煤漏斗及落煤筒内壁应采取耐磨、抗冲击措施。

7.3.10  输送机栈桥采用砌体混合结构时,屋面宜采用现浇或预制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设防的输送机栈桥承重侧墙顶部应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檐口圈梁。预制屋面板与圈梁间应有可靠连接,墙体内应按要求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6度、7度、8度、9度时的构造柱间距分别不应大于8m、6m、5m、4m。

7.3.11  输送机栈桥跨间承重结构采用混凝土大梁时,宜将大梁上翻并应考虑梁的整体稳定性。钢筋混凝土大梁悬臂端箍筋应通长加密;铰支在构筑物上的大梁端部预埋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且应加强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