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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市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区服?务用房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全市社区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徐!州市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建:。。设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用房是指》。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自】治和服务管理的【用房 本办法所【称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是,指为社区内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藉—、休闲?娱乐、教育咨询【等服:务的养老用》房 第四《条 市?民政、?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管、城市管理【、民防、《公安消防等部门以及!区人民?政府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维《护和权?属,申领等工作 第五】。条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部门】。组,织编制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城乡—规划组织实施—国土部门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统筹考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用地》 第六?条 新建《住宅区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配套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设》项目需?分期开?。。发的规划部门按开】发建设总量进行统】一规划原《则上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安排在首期建设 !民政部?门负责人作》为规:委会:成员参加本地涉【及住宅小区规—。划方案的规》委会 第七条— 新建?住宅区?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应【。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进行规!划、: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标准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规划:、建设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配置《在,交通便利、相—对独立集中、—方便居民出入、【便于开展服务和【活动的位《置不得配置在零碎边!角、地下层、半【地,下层、夹层、架空层!、顶楼、阁楼、【车库;不得分散配置!;与其它建筑合【建时应设置在—。建筑物一楼部分【并有:独立出入口》 第八条 新—建住宅?区规划?。设计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配建标!准应在地块出让【前的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作为!出让条件之一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申报《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在设计文件和】设计图中《注明新建《住宅区内《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建设规模】、位置等规划部门应!依法严?。格,。。审,核规划设计》方案并将审核—结果函告新建—住宅区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对未—达到配建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不予审批 第十条】 ,开发建设单位依据】土地出让条》件配建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视为》政,。府投资建设;所【有,。权归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首次登记时直】接登记至区人民政府!。名下 第十一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时不得】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列入可售范围应当】在销售?方案中明确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建《筑位:置、建筑面积—等并在?销售场所予》以公示? 房管?部门根据《规划:审批和建筑施工【图的标注房产测绘】标,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功!能和建筑面积不予列!入住宅建筑面积分摊! 第十二条 新建住!宅区项目竣工—后规划部门组织【规划核实时对—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及《。相关规?。定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不得?。出具规划核实—合格证 第十三条】 对经验收合格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在新》建住宅区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监督指》导下由开发》建设:单位将相关批准文】件及竣工图纸等材】料一并移交当地街】道办事处《 第十四条 区人】民政府对开发建设单!。位移交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规模、!位置等有异》议的可到规划部门进!行核实?确认规划部门应给】予协助?配合 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交!付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十五条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当,按照其规划设计【。用途进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规划用途【不得侵占、》挪用、?抵押、?出租或改作它—用擅自改《变服:务用房规划用—途的:。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安排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老旧小】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向】民政、发改部门立】项报批时实行承诺】制由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作出不挪作它用【的书面?承诺: 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应统【筹考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运营管理除】基本水电费》用外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得?向运营?。机构: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本规定实施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按照土地出让时提!出的规划设计—要点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建》设管理 第十—。七条 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移交已建成】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已出售并办理了产权!登记的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行政、司!法等途径予》以追:。缴;已改作其它用】途、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按前:述规定进行》追缴并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直接登记至区人】。民政府名《。下 第十八条 2】013年1月1日前!已建成使用》的住:宅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未达标的20!14年8月7日前已!建成使用的住宅区没!有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或用—房不:能满足需求》的由民政、规划【部门会同区人—民政府在闲置地、】公园边角等场—地进行规划布点【;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社】。区,应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纳入新建住!宅区整体《规划予?以建设和《移交;上述用房建】设应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对于无法选址!。建设的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通过调剂、置换、!。购买:、租:借等方?。式解决并确》保已建成住宅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达到每百户15平】方米以上所》需资金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统筹市!人民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九条 铜山区!、贾:汪区、各县(—市)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20日起施行 附】件部门任务》分工   》附件: 部门任《务分工 !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1 ! 市民》政、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管、城!市管理、《民,防、公安消防等【部门以及区人—民政府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维护和权《属申领等《工作 ? ?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城管局、《市民防办《、市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以及—区人民?政府 【 2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部门组织编【制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城【乡规划?组,织实施?国土部门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统》筹考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用:地   市民!政局、市规划局、 !市,国土局 《 —3 新—建住宅区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配套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设项目需—分期开发的规划部门!按开发建设总量进行!统一规?。划原则上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安!排,在首期?建,设, 民政部门负责人】。作,为,规委会成员参加本】地涉及住宅小—区规划方《案的规委会 !市规划局、》市民政局 【 4 — 新建》住宅区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应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进行规划、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标准—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规划、建设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配!置在交通便利、相对!独,立集中、方》便居民出入》、便于开展服务【和活动的《。位置不得配置在【。零碎边角、》地下:层、半地下》层、:夹层、架空层、顶楼!、阁楼?、车库;《不得分散《配置;?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设置在建】筑,物一楼部分并—有独立?出入口 》 市规划局 ! 5 !新建住?宅区规划设》计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配建标准应】在地块出让》前的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作为出?让条件之一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 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 6: : , ,。开发:建设单位在申报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在设【。计文件和设》计图中注明新建住】宅,区内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建设规模、位置【等规划部门应依【。法严格审核规划设】计方案?。并将审核结》果函告新建住宅区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对,未,达到配建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不予:审批 —市规:划局 ?。。 7 】 开发》建设单位依据土【地出让条《件配建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视为!政府投资《建设;所有》权归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首次登记时直接登记!至区人民政府—名下 《   市级不动】。产登记部门》。 区人民《政府 — : 8 房管】部门根据规划审批】和,建筑施工图的—标注房产《测绘:标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功能和《建,筑面积不予列入住宅!建筑面积分摊—。 : :市房管局 》 》 9: ? 新建住《宅区项目竣工后规】划,部门组织《规划:。核实时对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及相关规!定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不得!出具:规划核实合格—证 ?。 市?规划局 】 10 】对经验收合格—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在新!。建住宅区《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监督指导【。下由开发建》设单:位将:相关批准文件及【竣工图纸等材料一并!移交当地街道—办事处 —   ?区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11 区人民!政府对开发》建,设单位移交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规模、位置等有异!议的可到《规划部门进》行,核实确认规》划部门应给予协【助配:合 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交付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市》规划局区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 12 《 ,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当》。按照其规划设—计用途进《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规划用途不得【侵,占、挪用、抵押【、,出租或改作它用擅自!。改变服务《用,房规划用途》的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安—排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 区相关部门 【 , 13 !。。 老旧《小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向《民,政、发改《部门立?项报批时《。实行承?诺制由?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作出不挪作】它用的书面》承,诺 市民【政,。局、市发改委 】 《 14 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应统筹考【。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运营》管理除基本水—电费用外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得向运营《机,构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区民政部!。门 《 15— , 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移交:已建成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已出售》并办理了《产权登记《的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行,政、司?法等途径予以追【。缴;已改作其它用途!、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按前述!规定进?行追缴并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直接登记!至区人民政府名下】 :。  ? 市级不动产登【记部门 区人民【政府   — 1—6 : 2013年】1月1日《前已建成使用的【住宅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未达标的—2014年8—月7日前已建—成使用的住宅—区没有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或用房—不能满足需求—的由民政、》规划部门会同—区人民政府在闲【置地、公园边—角等场地进行规【划布点;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社区应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纳《。入新建住宅区整【体,规,划予以建设和移【交;上述用房—建,。。设应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对于无法选址建设的!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通【过调剂、《置换、?购买、租借》。等方式解决》并确保已《建,成住宅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达,到每百户1》5平:方米以上所》需资金?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统筹市人民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 市民政《局、市规《划,。局 区人《民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