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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市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区服务】用房的建设和管理推!。进全市社《区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徐州市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建设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用房是?指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自治和服务管理【的用房 本办法所称!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是指为社】区内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藉,、休闲娱乐、教【育咨询等《服,务的养?老用房 第四条 】市民政、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管、城市管理【、民防、公》安,消防等部门以—及区人民政》府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维护《和权属申领等工作】 第:。五条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部门组织编】制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城《乡规划?组织:实施国?土部门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统筹考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用地 第六条【 新建住宅区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配套《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设?项目需?。分,。期,开发的规划部门按开!发建设总量进—行统一规《划原则上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安排在首期建设 民!政部门负责人作为规!委会成?员参:加本地涉及住宅小】区规:划方案的规委—会 第?。七条: 新建住宅区—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应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进行规划、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标准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规划、建—设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配置在交《通便利?。、相对独立集中、】方便居民出》。入、便于《开展服务和活动的】位置不得配置在零碎!边角、地下层、半地!下层:、夹层、《架,空层、顶楼、阁楼、!车库;不得分散配置!;与其它建筑合建】时应:。设,置在建筑物》一,楼部分并有》独立出入口 第【八条 新建住宅区规!。划设计?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配:建标准应在地块出】让前的?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作为出让条件【之一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申?报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在设计文件—和设计图中注明新】建住宅区《。。内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建—设,规模、位置等规【划部:门应依法严格—审核规划《设,计方案并将审—核结果函告新建住】宅区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对未达到配》建,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不,予,审批 第十》条 :开发建设《单位依据土地出【让条件配《。建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视为政府投!。资建设;《所有权归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首次登记时》直接:。登记至区《人民政府名下 【第十一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时不得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列入可】售范围应当在—销售:方案中明《确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建筑:位置:、建筑面积等并在】销售场所予以公示 !房,管部门根《据规划审批和建【筑施工图的标注房】产测绘标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功能!和建筑面积不予列入!住,宅建筑面积分摊 】第十二条 》新建住宅区项—目竣:工后规划部门—组织规划核实时【对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及】相关规定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不得出具规!划,。核实合格证》 第:十三:条 :对经验收《合格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在新建住】宅区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监督指导下由开发】建,设单:位,将相关?批,准文件及竣工图纸等!材料:一并移交当地—街道办事处 第十四!条 区人民》政府对开发建—设单位移交》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规模、《位置等有异议的【可,到规划部门进行核】实确认规划》部门应给《。予协助配合 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交,付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十五】条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当按照其【规,划设:计用途进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规划用途—不得侵占、挪用【。、抵:。。押、出租或改作它用!擅自改变《服务:用房规划用途的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安排!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老:旧小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向民政、发改!部门立项报批时实行!承诺制?由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作出不挪《作它用的书》面承诺? 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应统筹考《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运《营管理除《基本水电费用外【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得向运》营机构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六条】 本规定《实,施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按照土!地出让时提出的规】划设计要点》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建设—管理 第十七条【 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移交已建成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已—出,售,并办理了产权—登记的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行政【、司法等《途,径予以追缴;—已,改作其它《用途、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按前述规定进行】追缴并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直—接登记至区》人民政府《名下 第十八—条 2013年【1月:1日前已建成使【用的住宅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未达标—的,2014年8月7】。日前已建成使用的住!宅区没有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或用房不能!满足需求的由民【政、规划部门会同】区人民政府》在,闲置:地、公园《边角等场《地进行规划》布点;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社区》应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纳入新建住宅区】整体规划予以建设】和移交;上述用房】建设应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对于无?法选址建设》的,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通》过调:剂、置换、购买、】租借等?方式:解决并?确,保已建成住宅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达到每?百户15平方米【以,上所需资金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统!筹市人民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九条》 铜山?区、贾汪《区、:各县(?市,)人民?。政,府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20日起《施,行 附件部门任务分!工   附》件 部门任》务,分工: : 《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 1 市民!政、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管】、城市管理、民【防、公安消防等部】门以及区人民政府】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维?护,和,权,属申领等《工作 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城管局、市民防办、!市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以及区人民政府 ! 2 ! 民政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部门》组织编制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城》乡规划?组织:实施:国土部门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统筹【考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用【地   市民!政,局、市规划局、 】市国:土局 》 , 3 — 新建《住宅:区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配套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设—项目:需分期开发的—规划部门按》开发建设总量—进行统一规划原则】上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安排在》首,期建设 民政—部门负责人作为规委!会成员参加本—地涉及住宅小区规划!方案的规委会 】 市规划局、【市民政局 — 》4 《 新建住宅》区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应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进行规划、—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标准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要求规—。划,、建设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配置《在交通便利、相【对独:立集中?、方便?居民出入、便于开展!。服务和活动的位置】不得配置在零碎边角!、地下层《。、半地?下层、夹层、—架空层、顶楼、【阁楼、车库;不【得,分散配置;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设置《在建筑物一楼部分】并有独立出入口 】 市规划—局 》 5 》 , 新建住宅区【规划设计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配建标准应在地【块出让前的》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作为出让条】件之一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 【 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 :6 开发建设!单,位在申报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当在设计文件—和设计图中注明新建!住宅区内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建设规模、位置】等规划?部门:应依法?严,格,审核规划设》。计方案并《将审核结果函—告新建住宅区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对未达到—配建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不予【审,批 《 市规划《局 《 7 】 开发建设单位依】据土:地出让条《件配建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视为政府—投资建设《;所有权归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首次【登记时直接登记至】区人民政府名下 !。  ? ,市级:不动产登记部—门 区人《民政府 — , 8 》。 房管部门根】据规划审《批和建筑施工图的标!注,房产测绘标》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功能和建筑!面积不予列入住【宅建筑面积分摊 】 市房》管局 》 9 】 新建住宅区—项目竣工后规划【部门组织《。规划:核实时对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要求及相关规定】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不得【出具规划核实合【格证 《 市规划局 ! 1》0 对—经验:收合格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在:新,建,住宅区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监,督指导下由开发【建设单位将》相关批?。准文件及竣工图【纸等:材,料一并?移交当地《街道办事处 !  区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 11 《 区人民政府】对开发建《设单位移交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规模、位!置等有异议的可到规!划部门进行核实确】认规划部门应—给,予,协助配合 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交付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 市规划局【区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 1【2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当按照其规划【设计用途进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规划用途不得侵占、!挪,用、抵押、出租或】改作它用擅自—改变服务用房—规划用途的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安排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区相关!部门 《 ,。 , 13 【 老旧小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向民政!、发改部门》立项报?批时实行《承诺制由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作出不》挪,作它用?的书面承诺 !市民政局、》市,。发改委 》。 1—4 《 ,所在地区民政—部门应统筹考—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运营!管理除基本水电【费用外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得向《运营机构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区民政部!门 ? 15 】 开发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移交已建—成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已出?售并办理了产—权登记的《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行政、司法等途径予!以追缴;已改作其它!用途、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按,前述规?定进行追缴》并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直接登记至【区人民政府名下 !  ? 市级不《动产登记部门— 区人民政府  】 1】。6 2013!年1月1日前—已建成使用的住宅】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未达标?的2014》。年8月7《日前已建成使用【的,。住宅:区没有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或用房不》能满:足需求的由民政、】规划部门会同区【人民政府《在闲置?地、公园边角—等场地进行规划布】点;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社区应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纳入新—建住:宅区整体规划—予以建设和移交;】上述用房《建设应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对】于无法选址》建设的?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通过调剂、置换】、购买、《租借:等方式解《决并确保已》建,成住宅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达:到每百户15平【方,米以上?所需资金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统筹市人】民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市民政【局、市规划》局 区?。人民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