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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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行,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体系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泰政发!〔2018〕15】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含土地经《营收益)《以及由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所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实行综合》。协调监督与行业监】督,相,结合、行业监督【与,招投标组织、交易服!。务相分离《的管理?体制:
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按照统一进场交易登!记,、统一信息发布、统!一开评标《场所:安排、统一》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场内行!为管理、《统一发放中标—通知、统一保证金及!费用:。收,退、统一《。交,易资料保存、统一电!子监察等八统一【规范有序实》施
第五条 【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
:第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应当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法律法规—规,章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管理主体
第!七条 市》。招投标?管委会?负责研究《解决本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重大事项】
第八条 》 ,市,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综合?协调:监督:。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定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规则、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督促?招投标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负责:协调统筹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项目—的交易监督管理;
!(,三,)协调处理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争议和矛盾督促查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协调组织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专项检查!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标》后管理?相关工作;
—(五)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主!体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六)》市政府?确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招投:。标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各:自职责范围内—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交易服务管理】、过程见证、场【内秩序维护和各【方主体?场内行为《管理等
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对市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行业?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招【标,人履行职责》情,况实:施监察?。及时查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条, 招标代理、咨】询服务、公证等【服务: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开展:相关活动的》纳入:统一监督管理
第三!章 交易规则
!第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目录由市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协调市【行业主管等部门拟订!经,公开征求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二条: 列入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目录的项目》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未列入》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目》录的项目可以自【愿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事项信《息发布、《交易:文件:的发售、《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组建《、,开,。标、评标《等过程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第十三条 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交易评审—方法一般《情,况下优?先选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第?十五条? , 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供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并遵守?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规则接受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保证【金专用?账户:对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行,。业,主管部门《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设立专用账户】的相关政府》投资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以不【再集中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市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应!当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资,源共享、全市—统一的企业库—、评标专《家库、?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库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设计、监理等可【以,建立预选承包—商库: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选择应当通—过,招标或者比》选的方式确定
第十!。。八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加快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信息服务》平台:和电子交易系—统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网上投—标,报名、咨《询、答疑《、,招标文?。件下载、远程—开标、评标等服务】
第四?章 交易程【序,。
第十九条》 政府《投,。资项目?具备法定交易—条件的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项目实?施主体应当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项》目登记?、交易信《息发布
第二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交【易信息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对外—发布:
交易信息》需要同?步发:布在:。其,他媒体的发布的信息!应当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信》息一致
《第二十一《。。条 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评审的专家【应当从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法律、法!规对专家的产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交易过程《、交易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在招标【。人作出答复前依法应!当暂停交易活动的】暂停交易活动
第二!十三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组织实施各项交易服!务工作见证》、维:。护、管?理交易?秩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派专人对《交易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各类!交,易活动的交易—文件、交易》合同、交易》情况报告的文字、】音视频、《图,片等原始资》料进行归档、立卷和!统一管理按照规定】程序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合同标的、价】。款、付款及》担保方式《、,质量:标准、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投标文】件一致不得另行签】订背:离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五章 交!易行为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二)擅自暂停!、终止交易;
(】三,)与投标人或—者专家成《员恶意串通》;
(四)不服从交!易秩序管理》;
:(五)?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提出】额外附加条件—;
(?六)拒不配合—市招投标管委会【。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遵守交易程序】、交易规则和交易】。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二)恶?意串:通或:者通过?贿赂等违法手段【谋取中标;
(三】)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者》投诉;
(四)不服!从交易?秩序管理;》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 招投标《中介机?构应当遵《守交:易程序、交易—规则:、交易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二)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三)《在交易?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信息—;,
(五)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交:易文:件,或者伪造、变—造交易文件》;
(六《)不服?从交易秩序》管,理;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评审的】专家应当遵守交易秩!序,规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二)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
(三)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性意见?;
(四)接受贿】赂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五【)玩忽?职守等渎《职行为;
(六)】不服从交易》秩,序管理;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市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应当: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协调处理《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十一条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依法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的项目可以》向市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投诉市【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 【行,。业主管?部门处理投诉—时有权查阅、复【印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继续进行可【能影响投诉处理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暂停》相关交易活动
第三!十三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信息【化、电子化建—设实现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主体】信息、交易信息、】监管信?息的集中交换和【同步共享《
,第三十四条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各方主《体场内行为信用【。评,价体系?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第三【十五条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过程《和交易履约行—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收到处理】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当事人的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布
第七章 】 ,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进行交易或者规【避,进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可以处?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 投标人、招投标】中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评审的!专家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评审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将取消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资格—的,投标:人、招投标中—介机:。。构、评?审专家的信息抄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信息予以公告
第!三十九条 市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招标人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中不】积极:履,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