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199?5年1月18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9:月14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决【定修正 2013年!12月17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城市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土保持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水土保持是指—对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本?。办法所称水土流失是!指因为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造成的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能力的破坏!和损失包《括土地表层侵蚀及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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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生产建设活动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实行谁!建设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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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预防、治理、监【督、:。监测等任务》的完成?。
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水土—保持科技研究推广先!进的水土保持技术】对在水?土保持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中—心城区的水土保持工!作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他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水土保持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规划、农业》、,环保、建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有关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
第七【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开展一次全市【水土流失调查—并依法?公,。告,调查结?果水土流失调—。查的内?。容包括水土》流失面积、侵蚀【类型、流失》程度、分布状—况、流失成》因及其?趋势等?
国家或《者本市对水土—流失调查有特殊需要!时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开展调》查
第八—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拟》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市人《民政府?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对区县人民政府实!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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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对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生态环—。境恶化水旱灾—害严重?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等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第十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的水土保持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全市水土保持【。规划编制《本区:县水土保持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水土保持【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资源规划《、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
规划组织编制部门!在,编制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规划时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时应当分【析论证规划实—施,对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在,规,划,中提出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的对策和措施】并征求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报请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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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新能源建设!控制破坏地貌—植被的生产建—设活动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本市鼓励和支持山地!丘陵区以及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的》农业生产者采取保】土耕作方法和其他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措施
第十【三条 水土保持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落实《管护责任《保障:其功能正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水土保持设施】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村民委—员会:。制定村规民约保护水!土保持设《施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第十四—条 禁止在封山育】林区和幼林地放【牧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果树等经济—林的应当《兼顾生态防护效益根!据造林地实际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种!植规模采取修建截】水沟、?水平阶?、,鱼鳞坑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在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应当提出修建—梯田:、水平阶《等水土保持措施【报经: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办理!土,地开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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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采伐】林木应当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
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应《当有:水土保持《措施:并在采?伐后及时更新造林;!批准采伐的》部门应当将采伐方案!抄送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采伐方案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批准采伐的部!门共同?监,督实施
第【十六条 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在,水土保?持,方案:。。中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以外】在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内开办《占地面积一》公顷或?者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在一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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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中心城区和跨区县!行政区域、》市级立项或者—按规定应当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将?水土保持方案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八条 !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水土保持设!施的初?步设计或《者施工图设》计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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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市对水土流失采取!分类治理的措施
】在山地?丘陵区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为重点采取预】防保护、自然修复】和综合?治理:措施:配,套建设植物过滤【带积极推广沼气加强!清洁小流《域建设依法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防止和减少】水土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
在平原】区以生态措施为主采!取植树、种草—、固:坡,等措施?建设完善蓄排—工程恢?复和提高城镇生态】系统功能
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分层【剥离的地表》土专门?存,放留作恢《复表土层、种植植】被和复耕时利用;】对砂、石、土—、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避免造?成水土流失》;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在取土场、开!。挖面:和,存放地的裸露土【。地上:植树种草、》恢复植被或》者复:垦
第二十一】条 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
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内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和?使用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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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生产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费》用从基本建》设投资中列》支;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土保【持费用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二—十三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合理设置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建立健《全监测信息网络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
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本区县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第二十!四条 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应当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具备《监测条件《和能力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委托》。具备相应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进?行监测
生产建设单!位和承担监测—任务的水土保持监测!机构进行水土保持监!测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监测?质量其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在监测?文件上签字对—监测成果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在二十五【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水!土保持措施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措施开】垦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上十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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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采伐林木【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由批准《采伐的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水】土流失?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造成水土》流,失面积处每》平方米?二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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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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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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