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 避—难层:(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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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 :。本条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5.5《.23条制定—
》 1 原标准【为强制性条文为提高!避难层?(间)?。设置的合《理性增加了》。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低于24m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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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原—标准为强制性条文为!防止计算避难—面积过小本款还【规定了避难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0m2!避难人?数按照两个避难层】之,间的户数《(每:户按3.2人)计算!避难区?的净面积不》包括疏散通》道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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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补充》。增加了?避难:层(:间)上下窗槛墙的】高度
4! 为避难区—。与复式户型相—邻时的防火分隔【要求避难区与复【式户型?。之间:必须: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与避难区完!全分隔并满足一【定的水平防火距离】要求(图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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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 !本条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5.5.23条制】定原文为强制性条】文
8—.9.3 本【条引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5.5.32条!在设计?时不应将厨》房,作为避难室可利【用每户?。直接对外的卫生【间兼:作避难室《该房间的外窗宜具备!火灾时熔断》器熔断后自动关【闭功能
【。 图?47 避难区【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与】住宅部分完》全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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