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3 耐《火等级及构件的燃】烧性能
《
8.3.【1 本条引自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第9.—2.1条原文为强】制性:条,文
—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5.【1.2条增加了公】共部位吊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
】
8.3.2— :。本条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5.1!.3条制定原文【为强:制,性条:文
— 根据住《宅建筑的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火灾扑救!难,度等规?定,了住宅建筑》的最:低耐火等级要求
】
8.3.3 ! 本:条引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5.1.4条原【文为强制性条文【
上人屋!面的耐火极限除应】考虑:其整体性外》还应考虑应急避难人!员在其上停留时的】实际需?要对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上人屋】面其:屋面板耐火极限应与!相应耐火等级建筑】。楼板的耐火极—限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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