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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