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9 避】难层(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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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不》应低于?。24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应超过!50m避难间应【设在消防登高场地】一侧
》 2 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应按5人!/平方米计算且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0m《。2,避难区的净》。高不应低于2.20!m
3】 :避难层(间)—。上下:窗,槛墙的?高度不应《低于1.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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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避难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与,住宅部分完》全分隔避难区—与,相邻:住宅外墙开口—部,位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2?.00m《内转角两侧的窗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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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 避难—层,(间)除《符合本标《准第8?.9.1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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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
? 3《 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
】 : 4: 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 5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 6 》 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间)的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7 : 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8.9.!3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靠外墙【设置并设置》可开启外窗
】 2 该房】间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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