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7【年12月1》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目 ! 录
《第一章 总 【。 则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 第一节 —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节 ! 工业以《及相关污染防治【
《 第三节 机动】车船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第四】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五【节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 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 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治源头》防治、规《划,先行保护《优先、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推行清【洁能源利用》减少煤炭消》耗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及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本】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 : :。第五条 大气污染!防治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省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各省辖《市,大气环境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作为对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省】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与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 , (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落,后产能淘汰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扬尘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水路施工》和公路运输扬尘的监!督管理?以及港口码》头贮存物料和作业】。扬尘的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房屋征收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建筑》物拆除施《工扬尘?的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区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城—市道路保洁、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等扬尘的监督管!理,水利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城市河道施】工扬尘的监督管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扬】尘的监督管理—
,(三)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商,务部门负责油气回】收治理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利,等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运输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渔业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 (五》)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秸秆禁烧、农业生!产活动?大,气污:染防治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
! (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服装干洗—。、机:。动,车维修?行,业排放异味、—。废气的监督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排:放油:烟露天焚《烧落:叶,、,树枝、枯草露天【烧烤:焚烧电?子废弃物、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监督管理
!。 , (?七)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分工【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各级人民政府对!开展技?。术改造?。。、清洁?能源替代《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给予扶持
】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推行大气《污染第?三方治理提》。高治理专业》化水平和《治,理效果
》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对】大气污染来源及【其变化趋势》的分析编制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推广和应用先进!的防治技《术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
】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宣传对在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条 !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新闻媒】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应当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大气】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公众参?与大气环境保护【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依?法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提倡【绿色、低碳、节【俭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减,少排放大气污染物】共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对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本》省地方标准;对【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主体功—能区划和经济—。技术条?件合理确定本省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制—定并完?善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第十三条 —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省辖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求和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制定?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并—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按期【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要】求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措施
【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以及实施效】。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适时进—行评估、修》订
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确定—削减:和控制重点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总量!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科学合《理、公正公开原则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到】排污单位
》 : , ,第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大,气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完善大气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体系、网络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监测结》果作为排污总量指标!核定、?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等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开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监测站点【。选址工作大》气环:境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保障监测数据合】。法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和管理?的信息?共享
第】十六条 《 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向!。大气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
: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及其标志》禁止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
第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气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十八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开》展自行监《。测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排污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接受委托的监】测,机构: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监测数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如《实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保存?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年?
重点排】污单位和使用每【小时二十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或《者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其:相当的窑炉的单位应!。当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监控系?统联网
》 按照监—测规范要求》获取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自动监测】数据作为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依据
?第十:九,条, ,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以?下信息
(一)【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二)排!污信息包括主—要大:气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污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 (三)管》理信息?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突发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
,。。 ? (:四)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第二十?条 环境监测、】环境评估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设施维护、运营【的单位应当对监测结!果、评估结论—、设施运营状—况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 第二十一条 !实行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和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具体办法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实行】。大气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省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省辖市人民政府履】行大气?环境:保护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察督察结果【作为对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 第二十三条 !对未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或者超过国家】和省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方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方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至该地方完【成整改
【 约谈可以邀请媒体!及相关公众代表列席!约谈针对《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及要求《等情:况应当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级主要媒体公布
】 第二十四】条 : 对重大大气—环,境违法行为或者【。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省或者省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挂牌—督办责成《所在地政《府限期查处》、整:改挂牌督办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对查处整!。改不力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第二十五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网址等建立健【全,大气污染举》报处理机制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举报污【染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核实并处理】对实名举报的相关部!门应当反馈处理结果!。
? 接受《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二十六《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污》染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城镇布局》在城市总体规划中预!留大气流动风道【因地制宜《扩大绿?地,、水面、湿地面【积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 第二十八条 【 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
】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以,及国家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等条件制!定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和】削减目标
—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重点》削减工业用煤和民】。用煤使用量
! 省辖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和削减目标制定本级!。的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煤炭质量】管,理鼓励燃《用优质煤《炭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
! 煤炭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加强煤?炭,洗选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推进—。。煤炭:。清洁利用
煤—炭燃用单位应当采】用先进洁《净煤燃烧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锅炉整治计划淘汰!、拆除每小时十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超过每小—时十蒸吨以》上的锅炉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在?省辖市?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每小时二《十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十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
《 第三十一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城市》建设发?。展以热?电联产为主的—集中供热系统—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资!源
—除热电联产外严【格控制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具备稳定热源—的集:中供热区域和联【片采暖区域内的热力!用户应当使用集【。中供应的热源不得新!建分散?的燃煤供热设施原有!分散的中小型燃煤供!热设施应当限期【拆除
《 ,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民用散煤使用管【理逐:步减少煤炭使用量】加强电代煤、气代】媒、清洁能源等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
】 第三十三条】。 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第二节 】工业以及相关污【染防治
— 第三十四—条 ?实行大气重污染工业!项目清洁生产审核】制,。度
: 《。对,钢铁:、,石,油、化?工、煤炭、电—力、有色金属、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重,点,行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支持】采用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
—第三十五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冶炼》、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化工?、建筑陶瓷等行【业的高?排放、高污》染项目
【 城市建成区内【人口密集《区、环境脆弱敏感区!周边的钢铁冶炼、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行业中的【高排放、高》污染项目应》当限期搬迁、升级改!造或者转型、退出】
鼓—励大气?重污染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第三十六条— 排污单》位应当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精—细化管理对不经【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应当】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覆?盖,、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以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 第三十七条! 石?化、重点有机—化工等?。企业应当《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体系对管道、设!备等:进行日常检修、维护!及时收集处理泄【漏物:料加强?。生产、输送、进出】料、:干燥以?及采样等易泄漏环】节,的密闭性和安全【性对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应当进行收》集和有效处理对有】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应当》进行回收利用—或者进?行催化燃烧、热力】焚烧提高有》机废气净《化效率
鼓!励工业企业改—进生产工艺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材料:生,。产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 第三十八条 【 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以及!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有】。效防止恶臭气体【排放:
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易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已建成的应】当逐步搬迁或者升级!改造
第三》十,。九条 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有效》。的,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第四十条】 ,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管《理规定建立科学有】效的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制度:不得随意排放、抛】洒,或者丢弃
第—三节 《机,动车船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第四十】一条 在本省销】售,、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符合!本省:。执行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业、质—监、工商等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 《第四十二《。条 ?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手《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 第?四,十三条? 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排放标准
【 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第四十四!条 ?在本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船舶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得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料不得!擅自拆除《、改装?排气污染控制装【置
》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所有者或者使用】者被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告?知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及时》。对,机动车进行维—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高排放在用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鼓励?。高排放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
?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推广新【能源机?动车规?划建设相应的—充,电站(桩《。。),、加气站等基础设】施
—鼓励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停车位建设相应】的充电设施公务【用车和公共交通【、,出租车、环境—卫生、邮政、快递】等行业用车应当【率先使用新能—源机动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
》第四十七《。条 严格执行【在用机动车检—验和:排放限值规》定配套供应合格的】车用燃油推动区【域机动?车排放污染协同监】管
: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本省《使用要求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
【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禁止向非道路!移动机?械、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和:重油
第四节 】扬,。尘污染防治
】 第四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成,本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施工、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以及建(》构)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利、》。交,通运输或《者房屋征收等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 房屋建—筑、拆?迁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城市规划区!内水利工程施—工,和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及园《林绿:化施:工,。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施工:现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并《进行维护《。;暂未开工的建设用!。地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未开工的应当采】取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
! , (二)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
—(三)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现—场,。道路以及出口周边】的道:路不得?。存留建筑垃圾和泥】土;
《 (四)—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确因生态】和耕种等原因不能】。硬化的应《当采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抑,尘;
— (:五)对?在,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以及工地堆【存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土方应当采【取遮盖、密闭或【者,其他抑尘措施;
! ?(六)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应当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
】。(七)其他应当采】取的防尘措》施
第五《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对不立即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
!第五十一条》 :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企,业应当采用减尘【工,艺,。、技术和设备采取】洒水喷淋、》运输道路硬化—等抑尘措施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有关规定
第—五十二条 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围档、!覆,盖,、喷淋等抑》尘措施 【
?露天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抑?尘措施;输送的【物料应当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 ? 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以《及渣土消《纳,场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采取抑尘》措施
》 第?五十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管理推!行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防治扬尘《污染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作】业规范减少扬尘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散落或者飞扬】并按:照规定?路线、时段行—驶
第五节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
【 ?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采取财政补贴、!技,术指导等《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企业等—开展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农业等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鼓励政?策,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和食用?。菌基料化《开发逐步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 第五十五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农药、化肥减量【计划和措施积极推广!缓控释?肥等技术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 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改进施肥】方式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施用】农药减少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采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防治园】林病虫害并合理安】。排施药时《间
《 第五十》六条 从事畜禽养!殖、屠宰《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对!污水、畜禽》粪便尸体进行收【集、:贮存、清运》和无害化《处理防止产生恶臭】气体禁止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屠宰【场
?。 : 第:五十七条 禁【止露天?焚烧:落叶、树枝、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以及非法焚烧电【子废弃?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
】 第五十八条 向!大气排放汞》、铅、铬、镉、类金!属砷等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相关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五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所在!地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在】划定的特定场地内】设置的露天》。烧烤饮?食摊点应当推广使用!环保餐饮灶具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
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一)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
【 《(二:)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 ,(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和经【。营场:所应当按《。照要求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第—六十条 工商【。、质监、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家具:等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挥【。发性:有机溶剂等有害【物质的污染
—第六十一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或者限【售、:限放的区域和时段】。减少烟?花爆竹燃放污—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和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四: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
联?台防治
第!六十二条 —省、省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会商机制【对大气环境质量【和重:污染天?气进行预测预—报
省【、省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信息确定!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等级适时发》出预警并组织—实施:相应响应措施
】 省、省辖市人!民政:府依据重污染天【气预:报信息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
—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社》会公布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或者放【假、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 第六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实施产业【转,移的承?接与合?作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产》业结构?调,整规定和准入标准】统,。筹考虑与京津冀以】。及其他相邻》省大气污染防治【的协调
】第六: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相邻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区域】预警联动和监测信】息共:享开展联合执—法、环评会商促进】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
第六】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相邻: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科研合作组!织开展区域大—气污染成因》、,溯,源和防治政》策、标准、措施等】重大问?题的联合科研提高】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水平
! 第六十七条 【 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落实区】域,联,动防治措施》
重点区域!内,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重大事项!。推,动节:能减排、《产,业,准入、落《。后产:。能淘汰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协调协【作开展?。。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六十八条 》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省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协同控制】。目标提?出重点防治任务【和措施促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第五章 — 法律责任
!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重】点排污单位》、使用每小时二十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或者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其!相当的窑《炉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 (?一)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大气【污染物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 《。(三)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信》息的:
, ?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接受委托—的监测机构未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在省辖市【城市建成区内新【。建每:小时:二十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在其他】地,区新建?每小时十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不经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的》;
《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石化《、重点?有机化工等企业【。对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进行收?集和有?效处理对有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进行回收利用或者!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人口密【集区域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生产【项目的
】第七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以及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理厂—未按照规定设—置合理防护距离未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有效防止恶臭【气体排放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人?口密集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从?事,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运营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未建立科学有—效的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制《度随意排放、抛洒或!者丢弃消耗》臭氧层物质的
【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扬尘—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房屋建筑、【拆迁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城市规划区内【水利工程施工和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及园林!绿化施工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 :。。 ,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未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改?正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扬尘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企:业未按照规定—。采,取抑尘?措施和?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治《
》(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 《(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依法采取相!应的围档《、覆盖、喷》淋等:抑尘:措施的;
》 (三)露天!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抑》。。尘措施?输送的物《料未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的;
《 , (四)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以】及渣土消纳》场,未,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采取抑尘措施—的
》 第八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规定—露天焚烧落叶—、树枝、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非法】焚烧电子《废弃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和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八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大气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处置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 (二?)违法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核!发排污许可证的;】
? , (三)应当依【法公:开大气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
【 ? (四)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 (五)《截留、挪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
《 : (六)未依法【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
【 (七《)未:依法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
【 ,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 ,第八十四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对污染大【气,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机关或者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规定】。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六条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 (一)高污【染燃料?是指: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污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固:硫型煤、轻》柴油、煤油和人【工煤气?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包括工业钻探设备!、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渔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叉车、?雪犁装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水泵等?
? (?三,)挥发性有机物是】指,特定条?件下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含】氧,。有机化合物(醛【。、酮、醇、醚等)、!卤代烃、含氮化合】物、含硫化合物【等
: ? (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指通过各种环境!介质(大气、水、生!。物体等)能》够长距离《迁移并?长期存在于环境具有!。长期残?留性、生《物蓄积?性、半挥发性和高】毒,性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严重危害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有:机污:染物质
【 ,第八:。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