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7:年1:2月1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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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节! :工业以及《相关污?染防治
— 第三节 【机动车?船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第四节 扬—。尘,污染防?治
第五节!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 第三条【。 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治源头防治、【。规划:。。先行保?护优先?、损:害担责的原则—
?。 第四条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推行清洁能源】利用减?少煤:炭消耗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 ,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及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本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 ,第五条 大气【污染防治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省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各,省辖市?大气环境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作为对》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省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与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工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落后产能淘汰】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扬尘的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公路—、水路施《工和公?路运:输,扬尘的监督管理【以及港口码》头贮:存物料?和作业扬尘的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房屋征收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建筑物拆除施工!扬尘的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区内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城市道路保洁、【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等扬尘的》监督管理水利—。主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扬尘、【城市河道《施工扬?尘的监?督管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扬尘的监》督管理
(三—)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者!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四)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商:务部门负责油气回】收治:理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利》等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运输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渔业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 (五)》。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秸秆禁烧、农【业,生产活?动大气污染防—治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
— (:六)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服装干—洗、机动车》维修行业排放异【味、废气的》监督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排放】油烟露天焚烧落【。。叶、树枝、枯草露天!烧烤焚烧电子—废弃物、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监督管【理
(【七)其?他,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分工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
】。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各级人民】政,府,对开展技术改造、】。清洁能源替代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给【予扶:持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信—贷,支持推行大气污染】。第三方治理提—高,治理专业化水平和治!理效果
【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开展对大】气污:染来源及其变化趋】势的分析编制—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推《广和应用先进的防治!技,术,发挥科学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支撑作用
》 ?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宣传对【在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条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新闻—媒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应当》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大》气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公众参【与大气环境保护【。。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依法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提倡绿《色、低碳、节俭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减少!排放大气污染物【共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二《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对!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本省地—方标准;对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标:准、主体功》能区划?和经济技术条件合】理确定本省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制定并完—善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 第十三条 【 未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省】辖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求和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制定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并?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按期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 , , ,达到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要求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措【施
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以及实施效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适时—进行评估《、修订
【 第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确】定削减和控制重点大!气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总量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科学合》理、公正公开原则】将,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到排污单位
! 第?十五条 《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大—。气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完善大》气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体系、》网络组织开展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测监测结果作为!排,。污总量?。指标核定《、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等】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开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监—。测站:点选址工《作大气?环境监测《站点的设《置应当符合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要:求保障监测数据合】法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和管理的!信息共享
— 第十六条【 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向】大气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
》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及其标志《。禁止: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
第?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气【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十八条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开展自行监测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排污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接受:委,托的:监测机构《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监测数据》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如实报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保存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年
— : 重点排污单位和】。使用每小时二十【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或者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其相当!的窑炉的单位应当】。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并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监控系统联网【
》按照监测规范要求获!取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自动?监测数据《作为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的依据
第十九【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以下信?息
(一)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二)排污】信息包括主》要大气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污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 (三)管理】。信息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突发大气【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实施方案;
】 (四)【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第二十条 —环境监测、环—。境评估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设,施维护、运营—的单位?应当对监《测,结果、?评估结论、设施【运营状况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实?行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和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具?体办法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二条 实行大气】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省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对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省辖市人民政府【履行大?气环境保护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察督察结】果作为对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 第二十三条 】 对未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或》者超过国家和—省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方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并暂停审!。批该地方《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至该地—方完成整改
】 约谈可以—。。邀请媒体及相关公】众,代表列席《约,谈针对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及要求等—情,。况,应当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级主要媒【体公布
《 《第二十四条 对】重大大?。气,环境违?法行为或者突出【。的大气污染问—题省或者省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挂牌督办!责成所在地政府【限期查处、》。整改挂牌督办—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对查处整—改不力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 ,第二十五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网址等建立健全大】。气污:染举:。报处:理机制?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举报:污染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核实并处》。理对实?名举报的相关部【门应当反馈处理结】果
接【受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污!染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城镇布局在—城市总体《规划中预留大气【流动风道因》地制:宜扩大绿地、水面】、湿地?面积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 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十八?条, 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
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以及国家《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等条件【制定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和削减目标
!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逐—步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重点?削,减,工业用煤和民用煤使!用量
》 省辖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和削减目标制定】本,级的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并组织实施
【 , 第二十九条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煤炭】质量管理《鼓励燃用优质煤炭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
《 煤炭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加强煤炭洗】选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煤炭洗选《。比例推进煤》炭清洁利《用
煤炭燃用单位应!当采用先进洁—净煤燃烧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锅炉整【治计划淘汰、拆除】每小:时,十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超过每小时—。十蒸吨以上的锅【炉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省】。辖市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每小时二十—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每小时十!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
: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城市建设发展【以,热电:联产为主的集—中供热系统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资源!
, : 除热《。电联产外严格控【制,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具】备稳定热源的集中】供热区域《和,联片采暖区域内的】。。。热力用户应当使【用集中供应的热源不!得新建分散的燃煤供!热设施原有分散【的中小型燃煤供【热,设施应当限期拆除】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民用》散煤使?用管理逐步减少煤炭!使用量加强电代【煤、气代媒》、清洁能源等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
: : 第三十三条 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第二—节 工业》以及相关《污,染防治
《 第三十四】条 ?实行大?气重:。污染:工业项?目清洁?。生产审核制度
! 对钢铁、石油】、化工、煤炭—、电力、《有色金?属,、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重!点行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支持【。采用先进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冶炼、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化工、建筑陶瓷等】行业的高《排放:。、高污染项目
! 城市建成区内】人口:密集区、环境脆弱敏!。感区:周边的?钢铁冶炼、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行业中的高排放】、高污染项目—应,当限:期搬迁、升级改造】或者转?。型、:退出
》 鼓励大》气,重污染?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第三?。十六条 排—污单位应《当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精《细化管理对不经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应当采取密】闭、封闭、》集中收集、覆盖、吸!附,、,分解等处《理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以及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 第三十七【条 石《。化、:重点有机化工—等企业应当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体!系对管道、设备【等,进行:日常检修、维护及时!收集处理《泄漏物料加强生【产、输送、进出料】、干燥以及采样等易!泄漏环节的密—闭性:和安:全性对?。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应当进行收集和有】效处:理对有?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应当—进行回收利用—或者进?行催化燃烧》、热力焚烧提高有】机,废气净化效率
!。 :鼓励工业企》业改:进生产工艺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材料生产》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 , : 第三十八》条 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以及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理【厂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有效防—止恶:臭气体排放
【 ?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易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已建成的—应当逐步搬迁或者升!级改造
第三十【九条 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有效的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第四?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管理规定—建立科学有效的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制度不得随意【排放、抛洒或—者丢:弃
:。第三节 机动车】船,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 第四十一条 在!本省销售、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符】合,本省执行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
! 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业、质监、工商等!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第四】十二条 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状况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手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 第四十三条 【 ,。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排放标】准
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
》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 ?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 : 第四十四条 !在本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船舶!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得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料不得擅自—拆除、改装排气污】染控:制装:置
第四十!五条 ? 机动车所有者或者!使用者被《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告知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应:当及时对《。机动车进行维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对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高排放?在用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鼓励高排放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推广新能源—机动:车规划?建设相应的》充电:。。站(:桩)、?加气站等基础设施
!。 : 鼓励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停车位建设相—应的充?电设施公务用—车和:公共交通、出租【车、环境卫生、邮政!、快递等行》业用车应当率—先使用新能源机动】车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
: 第四十【七条 严格执【。行在用机动车检【验和排放《限值规定配套供应】合格:的车用燃油推—动区域机动车排放】污染协同《监管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本》省使用要《求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
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禁止向非道【路移:。动机械、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销售渣—油和:重油
?。第四节 《 扬:尘污染防治
】 第四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成本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 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施工、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施!工以及建(》构)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利、》交通运输或者房【。屋征:收等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 ? ,第四十九条 房屋!建筑、拆迁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城市》。规划区内水利工【程施工和《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及园林绿化施工!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施工现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围挡并进【行维护;暂未开工】的建设用地》。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未开】工的应当采取—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
— (二)—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
《 (三)—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行驶施工现】场道路以及出—口周:边的道路不得存【留建筑垃圾和泥【土,;
—。(四)施工现场【出入口、《主要道路《。、加工区等采取硬化!处理措施确因生态】和耕种等《原,因不能?。。硬化:的应当采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抑尘;!。
《 (五)对在—施工工地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以,。。及工地堆存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建筑】土方应当采取遮盖】。、密:闭或者其他抑尘措施!;,。。
, (六)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应:当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行业主管部门—联,网;
(七!)其他应当采—取的防尘措施
【第,五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对不立即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
第五十一【条 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企业应当!采用减尘《工艺、技《术和设备采取洒水】。喷淋、?运输道路硬化等【抑尘措施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有?关规定
第五十二】条 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围档—。、覆盖、喷》淋等抑尘措施 !。
露天装卸】物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抑尘措—施;:输送的物料应—当,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
— 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以及渣土消【。。纳场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采取抑尘—措施:
《 第五十三条 【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道路、广】场、停车场》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管理推行《清洁动?力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防?治扬尘污《染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作业规范【减少扬尘
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散落或!者飞扬?并按照规定路线、时!段行驶
第》五节 ?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
: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采:。取财:政补贴、技术指导】等措施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企业等【开展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农业等】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鼓!。励政:策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和食用菌基】料化开发逐步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 ,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农药【、化肥?减,量计划和措施积【极推广缓控释肥等技!术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 农业生产—经营者应当改—进施肥方式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施用农药【减少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采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防治园】林病虫害并合理安排!施药时间
!第五十六条 从事!畜禽养殖、屠宰【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对污水、!畜,禽粪便尸《体进行?收集:。、贮存、清运和无害!化处理防止产生恶】臭气体禁止》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屠宰场
!第五十七条 禁止!露天:。焚烧落?叶、树枝、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以及非法焚烧电!子废弃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
【 第五十【八条 向大气排】放,汞、铅、铬、—镉、:类金属砷等》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国家和本省相关标】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五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所!在地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在划—定的特?定场地内设》置的露天《烧烤饮食摊点—应当推广使》用环保餐饮灶—。具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
禁止!在下列场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
? (一)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
【 (二)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
》。 (三)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
【。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和【经营场所应》当按:照要求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 第》六十条 》工商、质监》、,。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家具等?生产、销售、使【用的监督管理防止】挥发:。性,有机溶剂等有害物】质的污染《。
第六十一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或者限售、—限放的区域和时【段减:少,。烟花爆竹燃放污【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和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
第四《章, 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
联】台防治
》 第六》十二条? 省、省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会商机制【。对大气环境质量和】重污染天气进—行预测预报
! 省、省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信息确定》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等》。级适时发出》预警并组织实施【相应响应措施
! 省、省辖市人民!。政府依据《重污染天气预报信】息,统一发布预警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
【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向社—会公布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或《者放假、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 第六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实施产业转移!的承接与合作—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省有关产—业结构调整规定和】准入标准统筹—考,虑与京津冀以—及其他相邻省—大气污染防治的【。协调
》 第六十五条 】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相邻: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区域—。预,警,。联动和监测信息【共享开展联合执法】、环:评会:商促进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
》第,六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相《邻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科研合作组】织,开展:区域大气《污,染成因、溯源—和,防治:政策、标《准、:措施等重大问—题的联合科研提【高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水平
— , 第六十七条 【 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落实】区域联动防治措施
! 重点区域】内的省?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重大事项推!动节能?减排、产业准入、】落,后产能淘汰》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协调协作开】。展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六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省《辖市人民政府制【定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协同:控制目标提出—重点防治任务和措施!促,进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重点》排,污单位、使用每小时!二十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或者!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其相—当,的窑炉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
】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大气污—染物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 (三)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自动:监测数据信息的
】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接受委托的监!测机构未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一条 !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在【省辖市城市建成区】内新建每小时—二十: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在其他地区新建】每,小时十?蒸吨以下《的燃烧煤炭、重油】、渣油以及直接燃】。用生物质《的锅炉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不经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石化】、重点有机化—工等企业对》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进行收】集和有效处》理对:有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进,行回收利用》或者催?化燃:烧、热力焚烧的;
!。 , ,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人口密集区域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生产《项目的
— 第七《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 (一)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以及垃圾处置场、!污水处理《厂未按照规定设【置合理防护》距离未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有效—防止恶臭《气,体排放的;
】 (?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人口密集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从事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向》大气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及废弃》物焚烧设施运营单位!未按照规定》采取有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方法和工艺—配备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的;【。
《 (四)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未建】立科学有效》的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制度随—意排放?、抛洒或者丢弃消】耗臭氧层物质的
!。 : ,第七十四《条, ,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罚款
—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未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扬?尘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房,屋建:筑、拆迁改造、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城!市规划?区内水利工程施【工和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及园林!绿,化施:工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未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行为【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改正并报!告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扬—尘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矿产资源!。开采:和加工企业未按照规!定采取?抑尘:措施和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治?
《 (: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依》法采:取相应?的,围档:、覆盖、喷淋等抑尘!措施的;《
(三)】露天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抑尘措施》输送的物料》。未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的;】
? (四)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以及渣土消纳场!未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采取抑尘措施的!
第八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规定》露天焚烧落叶、【树枝、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非法焚烧电】子废:。弃物、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或者强!烈异味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在城—市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和《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 第八十三条 【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
! (一《)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大气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处置》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 :。 (二)违法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核发排污许—可证的;
】 ,(三)应当依—法公开大气》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
: (四》)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 (五)—截,留、挪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
(六)!未依法?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
】 (七)未依法!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污染大气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机关或【者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规?定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十六!条 :。 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 , (:一):。高污染燃料是指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污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固硫型煤、轻!柴油、煤油和人工】。煤气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包!括工业钻探设备、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渔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叉车、雪犁装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水泵等》。
《 (三)挥发—性有机物是》。。指特定条《件下: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的统称》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含?氧有机化合》物(醛、《。酮、醇、醚等)、卤!。代,烃、含氮化合物【、含硫化合物—等
》 (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指通过—。各种环境介质(大】气、水、生物体等)!能够长距《离迁移并《长期存?在于环境具有长【期残留?。性、:生物蓄积性、半挥发!性和高毒《性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具有:严重危害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有机污—染物:质
第【八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