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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下简称“】挂钩试?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津政令第1》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挂钩试点【是指为适应》一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将拟复》垦为农用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复垦【区):和拟用?于城乡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区)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土地复垦《和调整?利用实现项目区内】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治—措施 ?  第三条 开展】挂钩试点《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乡村—文化:新风貌   (【二):规划统筹城乡一【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等按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与吸纳》农村转移《人口相协调的要求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三)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坚守!耕地:红线;严控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四)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   (五)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充分:考虑试?点区域的经济—实力、群众工作基础!及农民承受能力【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开展防止不顾条!件,盲目推进   (六!)绿色?发展、和谐共—生结合田水路林村实!。。际,。情况可开展综合【整,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 第四条 挂—钩试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较快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较大需要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布,局   《(二)当地政—府重视群众》参与挂钩试》点工作的积》极性高   —(三)土地管理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基础较好土【。地权:属,清晰   (四【),。。。开展:挂钩试点《取,得的收?益能够平衡拆—旧复垦和补偿安置】资金:。需求不增《加农民负担 —  (五)》增,减挂钩项目区原【则上在区级行政【辖区内设《置优先考虑城—乡结合部地区项【目区内建新和—拆旧地块要相—对接近便于实施【管理并符合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等相】关管控规定   第!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挂钩试点分】为   《(一) 一般挂【钩试:点项目 《  天津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挂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管理:  : (:二)经市政府—。批准的?示范小城镇所涉【及的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项目!   按《照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津政令第18号)涉!及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协调推动、组—织实施   —第二章 指标管理 !    《第六条 《实施挂钩试点项目】应通过?申请增减挂钩—计划指?标(以下简称—挂钩指标)开展【市,国土房管局应将挂钩!指标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第七》条 我?市挂钩指标实—行先垦后用、—。以垦定用制度   !第八条 以先垦后用!形式开展挂钩试点工!作土地整理》复垦后经市国土房管!局,验收合格《的农用地面积—应纳入?挂钩指标库》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管?理   我市挂钩】指标库规模》不得超过国土资源】部下达我市》计划指?标规模  》 第九条 区—人,民政:。府可:在本区挂钩指—标库规模内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挂钩指标用于—建,新区建设《   涉及农民安置!。。房建设的应》对农村居民点先行实!施拆旧复垦》;对农村《居民:点拆迁?确有困难《的,试点镇可在镇】。域范围内《对其他闲置农—村建:设用地先《行复垦,借用该指标!以满足挂钩》指标先垦后用的【要求区人民政—府在:申请借用该指标【。用于安置房》建设时, 借用指】标规模不得小于安】置房用地规模的【2倍在?下达建新区》挂钩指?标,三年内必须完成原】农村居民《点拆旧复垦替换借】用指标替换后—借用指标可由—区政:府用:于耕地占补》平衡;?超,。过,三年:的市:国土:房管局暂停向—该区下达挂》钩指标?并且将借用》指标的一半》直接纳入市》级耕地占补平衡库】统筹用于全》市,占,。补平衡 《  第三章 土【。地整理复垦  【 ,  第十条 执【。行先:。垦后用制度》区人民政府》。应在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公—众意见、妥善解决农!民安置和《补偿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组织编制拆》旧复:垦,区土地整理复垦规划!设计对拆旧复垦区选!点布局举行听证、】论证并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批   !第十一条 拆旧复垦!区整理复垦要—严格执行《土地整理复垦—的有关规定涉及工】程建设的应》当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度等   第十二条! ,完成拆旧复垦—区,土地整理复》垦后区人民政府【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土地整理复!。垦验收  》 市:国,土,房管局应依据本【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工作 — , 第十三条 —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和我市有关规!定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工作   第十四】条 土地《整理复垦验收后增】加,的耕地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进—行,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耕《地保护工作应当纳入!区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 第十?五条 纳入挂钩【指标库?的耕地指标在用【于建新区建设后仍】有节余的按照耕【地等别及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状况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第】四,章 实施方案及【。整体审批 》  第?一,节, 一般挂《钩试点     第!十六条? 挂钩试点区—人民政府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组织专项【调查在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公众—意见基础上编—制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并对实施方案进【。行听证、论证  】 第十?七条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简述项—目区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和土地利用现!状项目区范围和规】模布局; 》  (二)》项目区土地平衡情】况分析项目建新区】占用耕地及其他【。。用地状况以及相应使!用挂钩指标规—模情况?;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简述项?目,建新区?开,发建设的条》。件及可?行性;  》 (四)《项目区资金平衡情】况简述项目投资【估算的依据、方法、!测算范围及估算结】果研究制定》资金筹措渠道及资】金使:用计划对项目实【施所能产生的收【益进行科学测算收】支相比较确定—资金平衡情况; 】 , (五)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简述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提【出土地权属调—整的原则和具体【。调整:措施;   (六)!拟定实施《方案执行的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 由于农民》意愿发生变化—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城镇建—设规划?。或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项目规划建新!区或拆旧复垦区确需!调整的由项》目区:所在区人民政—府按照原方案批准程!序提出申请在—。。履行听证《、,论证等程序后—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批调整项目区实【施方案?   第十九—条 本区《挂钩:指标规模可满足建】新需求?的,由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国土房管局对项!目,区实施方案和建新拆!旧进行整体》审批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第二十条 本】区挂钩指标不足【且急于实施建新的】区人民政府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相《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手?。续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第二【。十一条 挂钩试点项!。目所在区人民政府】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整体审批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区实【施方案方案应当包含!建新和拆旧》。复垦两方面内容【;  ? (二)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和拆旧复垦区!。申,报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分类面积平衡表;! ,。。  (三)经批准的!建新区选址意—见书或者规划条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四)项目区土地】勘测定界成果;【。   (五》)申:请整体审批项目区在!线备案基本情况表;!。   (六)其他】必要材料  — 第二节《 示范小城镇涉【及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项目  》。   第二十二【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涉及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应符合一般挂【钩试点管理的相关规!定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示范小城】镇建:设后,涉及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由《市国土房管局按照】相关规定为挂钩试点!项目区办理》实施方案和》建新拆旧整体审批等!手续   第—二十三条 按照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津政】令第18号),示】范小城镇《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专—职工:作班子及机构负责进!行,示范小城镇专项调】查组织听证、—论证:制定投融《资方案等前期工作】 ,  示范小》城镇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编制其!项,目区可行性分析【、土地?权属调整、资金【平,衡测算等内容应【以示范小《城镇专项调查、【农民安置《补,偿、投融《资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立项等为依据  】 第五章 项目区实!施与:验收  《 ,  第二十四条 】。挂钩:试点:建新区要按》照国家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供,地和用地《确,需征收?的集体土地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第二十五条】 挂钩试点建—新区完成供地—。后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对项目区【整体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区国【土,。资源分局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由《市国土房管局组【织正:式,验收 ?。  示范小城镇【不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区域不—在挂钩试点项目区】整,体验收?范围内   —。第六章 信息化管理!  : 第:二十六?条 挂钩试点信息】管理工作《应纳入?市国土房管局“【。一张:图”系统统一—管理 ?  区国《土,资源分?局需在项目》单,位完成土《地整理?复垦验收、》整体审批等环—节时同步将相关数据!及材料录入“一张图!”挂钩?试点系统逐级上【报审批?  : 第二十《。七条 国土资源部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在线?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在【线报备系《统”)对《挂钩试点项目区【整体:。审,批、实施进展及【验收等工作实行【。在线动态《。管理全程监》管   区国—土资源?分,局按照“谁报备【、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在线报备系统!填,报工作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审核、监督  ! 第二十八条 【。项目区一经在线【报备相关《信息不得随意修改 !  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修?改的应当先行调整】。项目区?实施:方案并?依据已?批准调整的整体审批!文,件及实施方案由市】国土房管局上报国】土资源部申请调【整项目区在线报备】信息   》。第七章 实施监管】 ,    第二十九】条 :区国:土,资源分局应依据【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和拆旧【复垦区土地整理复】垦规:。划设计及时将每【月及累?计进展情况录入在线!。报备系统对项—目区: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第三》十条 以区为—单位市国土房管局】不定期组织》对挂钩试点工作进】行检查 《。  未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的限期整改—;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并】暂停向该区下达挂】钩指标   第八】章 :附 则    【 第三十一条 【 本办法所称—项目区、拆旧复【垦区、建《新,区的名称《仅适用于《。本办法规定的挂钩】试点项目《   示范》小城镇在挂钩试点项!目区以外实施的【建新:拆旧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2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天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津国土房规】〔201《4〕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