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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 为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下简称【“挂钩试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津!政令第1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挂【钩试点是指》为适应一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将拟复垦为农用!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复垦区!)和拟用于》城,。乡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区)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土地复垦和调整利】用实现项目区内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治措—施   第三条【 开展挂钩试点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乡村文化!新风貌  》。 ,(二)规划统筹城】。。乡一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等,按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与吸纳农村】转,移人口?相协调?的要求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  (三)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坚守耕地红》线;严控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 (四)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 【  (五《)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充分?考虑试点区》域的经济实力—、群众工作基—。础,及农民承受能—力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开展》防止不顾条》件盲目推进 —  (六《),绿色发?展,、和谐共生》。结合田水路林村实】际情况可开展—综合整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第四条 【挂钩试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一)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较快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较大需要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布局  — (:二)当地政》府重视群众》参与挂钩试点工作】的积极性高 —  (三)土地管】理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基?础较好?土地权属清晰  】 (四)开展—挂钩试点取得—的收益能够平衡【拆旧复?垦,和补偿安置》资金:需求不增加农民负担!   (五)增减】。挂钩项目《区原则上在区级行政!辖区内设置优先【考虑城乡结合部地】区项目区内建新【。和拆旧地块要—相对接近便于实施管!理,并符合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等相:关管控规定   第!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挂钩试点》分为   (一【) 一般挂钩试【点项目   天【津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挂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管】理   (》二)经市政府批【。。准的示范小城镇所涉!及的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项【目   按照—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津政令】第18?号)涉及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协,。调推动?、组织实施   】。第二章 指标管理】。     第—六条 实施挂钩【试点项目应通过【申请增?减挂钩计《划指标(以》下简称挂钩指—标):开展市国土房管局】应将挂?钩指标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第七条】 我市挂《钩指标实行先垦后】用、以垦《定用:制度   第—八条 ?以先垦后用形式开展!挂钩试点工作—土地整理复垦后【经市国?土,房管局?验收合格的农用地】面积应纳入挂钩指】标,库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管理   —我市挂钩指标库规模!不得超过国土资源部!下,达,我市计划指》标规模  》 第九条 区人【。民政府可在》本,区挂钩?指标库?规模内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挂钩指标用于建新!区建设?   涉及农—民安置房建》设的应?对农村居民点先【行实:施拆旧复垦;对【农村居民点拆迁【确,。。有困:难的:,试点镇可在镇【域范围?内对其他闲置—农村建?。。设用地先行复垦,】借用该指标》以满足挂钩指标【先垦后用的要求区】人民:政府在申请借—用,该,指标:用于安置房》建设:时, ?借用:指标规模不》得小于?安置房用地》规模:的2倍在下达—建新区挂钩》指标三年内必须完】成原农村居民点【拆旧:复垦替换《借用指标替换后借用!指标可由区》政府用于耕》地占补平衡》;超过三年的市国】土房管局暂停向该】区下达挂钩指标【并且将借用指—标的一半直接纳入市!级耕地?。占补平衡库统筹【用于全市《占补平衡  — 第三章 土地【整理:复垦     【第十条 执》。行先垦后《用,制度区人民政府应】在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公众意见】、妥善解决农民【安置和补偿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组织编制拆—旧,复垦区土地整理【复垦规?划设计对拆旧复【垦,区选点?布局举?行听证、论》证并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批:   第十一条 拆!旧,复垦区整理复垦【要严格执行土地整理!复垦的有关规定涉及!工程建设《的应当?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度等【  : ,第十二条 完成拆】旧复垦区土地整【理复垦后区人民【政府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土:地整理复垦验收【 ,  市?国土房管局应依据】本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 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和我市有关—。规定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工【作   第十四条 !土地整理复垦验收】后增加的耕地—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进行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耕地保护《。工作应?当纳入区《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第!十五:条, 纳入挂钩指标【库的耕?地指标在用》于建新区建》。。设后仍有节余的按】照耕:地,等别及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状况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  第四章 实【施方案及整体审批 !  :第一节 一般挂钩试!点     第十六!条, 挂钩?试,点区人?民政府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组织专项调查在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公众意见基础!上编:制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并对实—施方案进行听证、】论证   第十【七条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简述项目区!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和土地《。利用现?状项目区范围和规模!布局; 《  :(二:。)项目区土地平【。衡情况?。分析项?目建新区占用耕地及!其他用地状况以及】。相,应,使用挂钩指标规模】情况;?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简》述项目建《新区:开发建设的条—件及:可行性;  — (四)《项目区资金平—衡情况?简述项目投》资估算的依据、方法!、测算范围及—估算结果《研究制定资》。金,筹措:渠道及资《金使用计划对—项目实施所》能产生的收益进【行科学测《算收支相比较确【定资:金平衡情况;  】 (五)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简述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提出土地【权属调?整的原则和》具体调整措施; 】  (六)拟定【。实施方案《执行的保障》措施 ?  第十八条 由】于农民?意愿发生变化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城《镇建设规划或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项目规划【建新:区或拆?旧复垦区确》需调整的由》项目区所在》区人民政府按—照,原方案批准程序【。提出申请在履行听】证、论证《等程序后《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批调整》项目:区,实施:方案   第十九】条 本区挂钩指【标规:模,可满足建新需求的】由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国?土房管局对项—目区实?施方案和《建新拆旧《进行整?体审批?。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本区挂钩指标不【足且:急于实施建新的【区人民政府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相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手续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第】二十一条《 ,挂钩试点项目—所,在区人民政府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整体】审批须提交》。以下材料 》  (一)项—目区:实施方案方案应当包!含建新?和拆旧复垦两—方面:内容;   —(二)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和拆【旧复垦区申报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分类面积》平衡表;   (三!。)经:批准:的建:新区选址意见书或】者规划条《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四):项,目区土地勘测定界】成果;   (五】)申请整体审批项目!区在线备案基本情况!表,;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二节 示范》。小城镇涉及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项目  】 ,  第二十二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涉及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应符合一般挂—钩试点管理的相关规!定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示范小城镇】建设:后,涉及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由市国】土房管局按照相关规!定为挂钩试点项【目区办理实施—方案和建新拆旧整体!审批等手续   第!二,十,三条 按照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津政令第18号)!,示范小城镇—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专!职工作班《子及机构负责进行示!范,。小城:镇专:项,调查组织听证—、论证制定投—。融资方案等前—期,。工作   》。示范小城镇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编制】其项目区可行性【分析、?土地权属调整、【资金:平衡测算等内容应以!示范小城镇专—项调查?、农民安置补偿【、投融资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立《项等为依据  【 第五章 项目区实!施与验收  —   第二十四【条 挂钩试点建【新区要按照国家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供地和—用地确需征收的【集体土地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第二十五条》 挂钩试点建新区完!成供地后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对项目》区整体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区!国土资源分局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由市国土房》管局组织正式—验收   示范【小城镇不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区域不在挂钩】试点项目《区整体?验收范?围内:  : 第六章 信—息化管理 》  :第二十六条 挂钩】试,点信息管《理工作应《纳入市国《土,房,管局:“一张图《”系:统统一管《理   区国土【资源分局需》在项目?单位:完成土地整理复垦】验收、整《体审批等环节时同】步将:。相,。关,。数据及材《料录入“一张图【”挂:钩试:点系统逐级上报【。审批   第—二十七条 国土资】源部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在》线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在!线报备系《统”)?对挂钩试点》项目区整《体审批?、实:施进展及《验收等工作实行【在线动态管理—全程监?管, ,  区国土》资源分局按照“【谁报备、《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在,线报备系统填报【工作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审核、监督   !第二十八条 项目】区一经在线》报备相?关信息不得》随意修改 》  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修改的应当先【行调整项目区实施】方案并依据已批准调!整的整体审》批文件及实施—方案由市国土—房管局上报国土【资源部申请调整项】目区在线报备信【息 :  第七章 实施】监管 ?。 , ,  :第二:十九条? 区国土资源分局】应依据?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和《拆旧复垦《区土地整《理复垦规划》设计及时将》每月及累计》进展情况录入在【线报备系统对项目】区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第三十?条 以?区为单位市国—土房管局不定期组】织对挂钩试点工作】进行检查   未】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的限期整改;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并暂停!向该区下达挂钩【指标  《。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区?、拆旧复《垦区、建新区的名称!。仅,。适用于本办法规定的!挂钩试点项目  】 ,示范小城镇在—。挂钩试点项目区【以外实施的建新【拆旧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2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天: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津国土房》。规〔2014〕【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