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天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下简称】“,挂钩试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津政令—第1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挂钩试《。点,。是指为适《应一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将?拟复:垦为农用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复垦》区)和拟用于城乡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区)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土地复《垦和调整利用实【现项:目区内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治措施   —第三:条 开展挂钩试【点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乡村文化新风貌】   (二)规【划统筹城乡》一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等按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与吸纳农—村转移人口相协调的!要求: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三)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坚】。守耕地红线;—严,控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四!)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  》 (五)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充】分考:虑试点区域的经济实!力、群众工作基础】及农民承受能—力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开展防止不!顾条:件盲:目,推,进   《(六)绿色发—展、和谐共生结【。合田水?。路,林村实?际情况可开展综合】整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第》四条 挂钩试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较快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较大需?要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布局   !(二)当地政—府,重视群众《参与挂钩试点工作的!积极性高《  : (三)土》地管理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基础较好土地权】属清晰  》 (:四)开展挂钩—试,点取得的收》益能够平衡拆旧复垦!和补偿?安置资?金需求不增加—农民:负担  《 (五)《增减:挂钩项目区原则上在!区级行政辖区—内设置优先》考虑:城乡结合部地区项】目区内?。建新:和,拆旧地块要相对【接近便于实施管【理并:符合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等相关—管,控规定   第【。。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挂钩:试点:分为 ?  (一) 一【般挂钩试点项目  ! 天津?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挂—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管《理  ?。 (二)经市政【府批准的示》范小城镇《所涉及的《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项目   按照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津政令》第18号《)涉及?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协!调推动、组织实施】   第《。二章:。。 指标管理  【   第六》条 实施挂钩—试点项目《。应通过?申请增减挂钩—计划:指标(以下简称挂】钩指标?)开展?市国土房管》局应将?挂钩指标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第七条】 我市?挂钩指标实》行先垦后用、—以垦:定用:制度   第八条】 以先垦后》用形式开展挂钩试】点工作土《地整理复垦后—经市国土房》管局验收合》格的农用地面积应纳!入挂钩指标库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管理   我市【挂钩指?标库规?模,不得超过国土资源部!。下达我?市,计划指?。标规模 《  第九条 区人民!政府可在本区—。挂钩:。指标库?规,模内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挂钩【指标用于建新区【建设  《 涉及农民安置【房建设的应》对农村居民点先【行,实施拆旧复垦—;对农村居》民点拆迁确有—。困难的,试点—镇可在镇域范围内】对其他闲《置农村建设》用地先行复垦,借】。用该指标以》满足挂钩《指标先垦后用的要】求区人民政府在【。申请借?用该:指标:用于安置房建设【时, 借用指标规】模不得小于安置房】用地规模的2倍【在下:达建新区挂钩—指标:三年内必《须完成?。原农村居民点拆旧复!垦替:换借用指标》替换后借用指标可】由区政府《用于耕地占补平【衡;超过《三年的市国土房管】局暂停向该》区下达?挂钩指?标并且将借用—指标的一《。半,直,接纳入市级》耕地占补平衡库统筹!用于全?市占补平衡   】第三章 土地整【理复垦? ,    《第十条 执行先【垦后用制度区人民政!府应:在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公众意见、妥善解】决,农民安置和》补偿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组织编制拆【。。旧复垦?区土:地整理复垦规划设】计对拆旧复垦区选点!布局举行听证、论证!并,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批   】第十一条 》。拆,旧复垦?区,整理复垦要》严格执?行土地整理复—。。。垦的有关规》定涉及工《程建设的应》当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度等—   第十二条【 完成拆旧复垦【区土地整理复垦后区!人民:政府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土地整理复》垦验收 《  :市,国土房管局应依据本!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工作  !。。 第十三《条 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和我市有关规定【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工作?   ?第十四条 土地整理!复垦验?收后增?加的耕?地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进行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耕地保护】工作应当纳》入区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  第十五条 纳入!挂,钩,。指标库的《耕,地指标?在,用于建新《区建设后仍有—节余的按照耕地【等别及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状况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 第四章 实—施,方,案及:整体审批   【第一节 一》般,。挂钩试点     !第,十六条 挂钩试点区!人民政府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组织专项》调查在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公【众意见基《础上编制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并?对实施方案进行听证!、论证   第【十七条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简述项目区!。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和土地【利用现状项目区范】围和规模布局; 】。  (二)项—。目区土地平衡情况】分,析,项目建新区占用耕地!及其他用《地状况以及》相应使用挂》钩指标规模情况;】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简述项?目建新?区开:发建设的条件及【可行性;   (】四,)项目区资》金平衡情况简述项】目投资?估,算的依据、方法【、测算范围及—。。估算结果研》究,制定资金筹》措渠道及资金—使用计划对项—目实施所《能产生的收益—进行科学测算收【支相比较确定—资金平衡《情况;   (【五)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简述?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提出:。土地权属《调整的原则》和具体调整措施【;  ? (六)拟定实施方!。案执行的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 由于农】民意愿发生变—化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城镇建设!规划或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项?目规划?建新区或拆旧复【垦区确需调整的由项!目区所在区人—民政府按照原方【案批准程序提出申】。请在履行《听证、论证等程【序后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批调整项目!区实:施方案  》 第十九条》 本区挂钩》指标规模《可满足建新需求【的由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国土房管局》对项目区实施方案和!建新拆旧进行整体审!批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第二十条《 本区挂钩指标不足!且,。。急于实施建新—的区人民政府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相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手续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第二【十一条 《挂钩试点项目所【在区人民政府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整体审批》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区实施《方案方案应当包【含,建新和拆旧》复垦两方面内容【;   (二)【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和拆旧复垦区申!报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分类面》积平衡表;  【 (:。三)经批准的—建新区选址意见【书或:者规划条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四)项】目区土?地勘测?定界成果;》   ?(五)?申,请整体审批项目区在!线备案基本情况表】;   《(六)?其他必要材料  】 第二节《 示范小城》镇涉及?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项目 【  :  第二十二—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涉及!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应符合一般挂钩试】。点管理的相关—规定 ?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示范?小,城镇建设后,涉及】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由市国土房!管局按照相关规定】为挂:钩,试点项目《区办理实《施方案和建新拆旧】整体审批等手续 】  第?二十三条 按照【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津政令第18—号),?示范小城《镇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专职工作班—子及机构负责进行】示范:小城镇专《项调查组织听证【、论:证制定投融资—方案等前期工作【   示范》小城镇?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编制其项》目区可行性》。分,析、:土地权属调整、【资金平衡测算等【内容应以《示范小城镇》专项调?查、农?民,安置补偿、投—融资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立项等为依—据,。   第五章 【项目区实施与验收】    《 第二十四条 挂】钩,试点建新区》要按照国家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供【地,和用:。地确需征收的—集体土?地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 第二?十五:条 挂钩试点—建新区完成》供,地后: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对,项目区整体》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区国土—。资源分局《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由市国土》。房管局组《织正式验收   示!范小城?镇不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区域不在!挂钩试点项目—区,整体验收范》围内   第六【章 信息化管理  ! 第二十《六条: 挂钩试点信息管】理工作应《纳入市国土房管局】“一张图”系统【统一管理 》  :区国土资源分局需在!项目单位完成—土地整理复垦验收】、整体审批等环【节时同步将相—关数据及材料录入】“一张图”》挂,。钩试点系统逐级上】报审批   第【二十:。七,条 国土《资源部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在线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在线报备系—统”)对挂钩试点】项目区整体审批、实!施进展及验收等【工,作,实,行在线?动态管理全程监管】   区国土—资源分局按》照“谁报备》、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在线报备—系统填?报工作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审核、监】督   第二—十八条? 项目区一经在【线报备相关》信息不得随意修改 !  :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修:改的:应当先行调整项目区!实,施方案?并依据已批》。准调整的整体审【批,文件及实施方—案由市国土》房管局上报国—土资:源部:申请调?整项:目区:在线报?备信息   第七章! 实施监《。。。管 :    第二十【九条 区国土—资源分局应依据【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和拆旧复垦区!土地整理复垦—规划:设计及时将每月及】累计进展情》况录入在线报—备系统?对项目区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第三》十条 以区为—单位市国土房—管局不定期》组织对挂钩》试,点,工作:进行检查 》  :。未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的限!期整改;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并暂停向该区下【达挂钩?指标   第—八章 附 则  】   第三十一【。条 :。 本:办法所称项目区【、拆旧复垦区—、建新区的名—。称仅适用于本—办法规定的挂钩试】点项目   示【范小城镇《在挂钩试点项目区】以外实施《的建新拆旧》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2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天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津国土!房规〔201—4〕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