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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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下?简称“挂钩试点”)!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津政】令第:1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挂钩试点《是指为适应一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将拟复【垦为农用《。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复垦区)和拟用于城!乡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区)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土地复!垦和调整利用—实现项目《区内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治措施—
:。 ,第,三条 开展》挂钩试点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乡村!文化:新,风貌
(二【)规划统筹城乡一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等按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与吸纳农【村转移人《口相协调的要—求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三)保护《耕地节约用地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大力建设【高标准农田坚守【耕地红线《;,严,控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四)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
《(五:)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充分考虑试—点区域的经济实力】、群众工《作,基础:。及农民承受能力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开!展防止?不顾条件盲目推【进
(六)绿】。。色发展、和谐共生】结合田?水路林村《实际情况《可开展?综合整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第《四条 挂《。。钩试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较》快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较大需要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布局《
?(二:。)当地政府重—视群众参与挂钩试】点工作的积极性高】。
,。 (三)土地管】理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基础较—好土地权属清晰【
, (四《)开展挂《钩试点取得的收【益能够平衡拆—旧复垦和补偿安置】资,。金需求不增加农【民负担?
?(五)增减》挂钩:项目区原则上在区】级行:政辖区内设置优先】考虑城乡结合部地区!。项目区内《建新:和拆:旧地块要相对接近】便,于实施管理并符【合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等相关》管,控规:。定
第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挂钩试!点分为
(一】) 一般挂钩—试,点项目
天【津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挂钩《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管理
(二【)经市政府批准的示!范小:城镇所涉《及的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项目
! 按?照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津政令第1》8号)涉及》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协调推—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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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指【标管理
【 第六条 实—。施挂钩试点项—目应通过申请—增减:挂钩计?。划指标(以》下,。简称挂钩指》标)开展《市国土房管》局应将挂《钩指标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第七条 我市!挂钩指标《实行先?垦后用、《。以垦定用《。制度
第—八条 以先垦后【用形式?开展挂钩试点工【作土地整理复垦后经!市,国土房管局验收【合格的农用地—面积应纳入挂—钩指标库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管理
》我市挂?钩指:标库规模《。不得超过国土资源部!下达:我市计划指标规模
! 第九条 区人】民政府可《在,本,区挂钩指标库规模内!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挂,钩指标用于建新区】建设
涉及【农民:安置:房建设的应对—农村居民点》先行:实,施拆旧复垦;—对农村?居民:点拆迁确《。有困难的《,试点镇可在镇【域范围内对其他闲置!农村建设用地先【行复垦,借用该指】标以满足《挂钩指标先垦后用】的要求区人》民,政府在申《请借用该《指标用于《安,。置房建设时》, 借用指标—规模不得《小于安置房用—地规模的《2倍在下达建新区】挂钩指标三年内必】须完:成原农村居民点拆旧!复垦替?换借用?指标替换后借用指标!可,由区:政,府用于耕地》占,补平衡;超过三【年的市国土》房,管局暂停向》该,区下达挂《钩指标?并且:将借用指《。标的一半直》接纳入市级耕地【占补平?衡库统筹用于全市】占补平衡
第】三章 土《地整理复《垦
第【十条 执行》先垦:后用制度区人民【政府应在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公众:意见:、妥善解决农民【安置和补偿》的基础上《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组织》编制拆旧《复垦区土地整—理复垦?规划设计对拆—旧复垦区选点布局举!。行听证、论》证并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批
第十一!条 拆旧复垦区【整理复?垦要严格执》行土地整理复—垦的有关《规定涉及《工程建设的》应当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度等
第十二!条 完成拆旧复垦区!土地整理复垦后区人!民政府?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土地整理《。。复垦验收
市国!土房:管局应依据本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工作《
, 第?十三条 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和我市有关!规定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工—。作
第十四条 !土地整?理复垦验收后增加的!耕地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进行变更登记变】更后:的耕:地保护工《作应当纳入区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
第【十五条? ,纳,。。入,挂钩指标库的耕地指!标在用于建新—区建:设后仍有节余的按】照耕地等别及土壤环!境质量评估状况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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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实施方【案及整体审批
!第一节 一》般挂钩试点
】 第?十六条 挂钩试【点,区,人民政府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组织专—项调:查在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公众意?见基:础上编制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并对实施方案【进,行听证、论证
!第十七条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简述《项目:。区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和土地利用现—状项目区范围和【规模布局;
— (二)项目【区土地平衡情况【分析项目建新区占用!耕,地及其他用地状况以!及,相应使用挂钩—。指标规模情》况;
? (?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简述项目建新!区开发建设》的条件及可行—性;
(—四)项目区资金【平衡情况《简述项目投》。资估算的依据、方法!、测算范围及估算结!果,研,究制定?资金筹措渠道及【资金使用计划对【项目实?施所能产生的收【益进行科学测—算收支相比》较确定资金》平衡情况;》
, (五)》项目区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简述项!目区土地权》属现状提出土地权】属调整的原则和具体!调整:措施;
》 (六?)拟定实施方案【执,行的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 由于农民意愿【发生变?化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城镇【建设规划或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项目规划建新—区或拆旧复垦区【确需调整的由项目】区,所在区人《民政府?按照原?方案批准程序提出申!请在履行听证、【论证等程序后报市】国土房?管局审批调整项目】区实施方案
第!十,九条 本区挂钩【指标:规模可满足》建新需求的由—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市国土《房管局对项目—区实施?。方案和建《新拆旧?。进行整体审批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本区挂】钩指标不《足且急于实施建新】的区人民《政府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相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手续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第二十一条 —挂钩试点项》目所在区人民政【府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整!体审批须提交以【。下材料
《 (一)项目区实!施方:案方:案应:当包含建新和拆【旧复垦两《方面内容;
】(二)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和:拆旧复垦区申报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分—类面积平衡》表;
(三)经!批,准的建新区选址意见!书或:者,规划条?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 :(四)项目区土【。地勘测定界成果;】
(五)申【。请整体审批项目区在!线备:案基本情《况表;
—(六)?其他:必要材料
第】。二节 示《范小城镇涉及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项目《
第二十二!条 示?范,小,城镇:建设涉及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应符合一般!。挂钩试点管理的相】。关规定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示范?小城镇建《。设后:,涉及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由市】国土房管局》按照:相关规?定,为,挂钩试点项》目区办理《。实施:方案和建新拆—旧整体审批等—手续
》第二十三条 按照】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津政令第—18号),示范【小城镇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专《职工作班子及机构】负责:进行示范小城—镇专项调查组织【听证、论证制定投】融资方案等前期【工作
》示范小城镇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编制其—。项目区可行性—分析、土《地,权属调整、资金平】。衡,测算等内《容应以示范》小城镇专项调查、农!民安置补偿、—投融资?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立!项等为依据》
?第五章 项目区实施!与验收
— 第二十四条 】挂钩试点《建新区要按》照国家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供《地和用地确需征【收的集体土地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 第:二十五条 挂钩【试点建新区完成供地!后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对项目区整!体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区国土《资,源分局?向市国土房》管局申请由市国【土房管局组》织正式验收》
示范》小城镇不使用挂【钩试点政《策,的区域不在挂钩试】点项目区整体—验,收范围内《
第六章 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六条 挂钩试】点信息管理》工,作,应纳:入市:国土房管局“一【张,图,”系统统一管—理
区国土资】源分局需在项—目单位完成》土地整理复》垦验收、整》体审批等《环节时同步将相关数!据,及材:料录入“一张—图,。”挂钩试点系统逐】级上报审批
第!。二,十七条 国土资源部!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在线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在线!报,备系统”)》对挂钩试点》项目区整体审批、】实施进展及验收等】工作:实行在线动态管理】全程监管
》 区国《土资源分局按—照“谁报备、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在线报备系统填报】工,作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市国土—。房管:局负:责审核、监督—
第二十八条】 项目区一经—在,。线,报备:相,关信息不得随意修改!。
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修改的《。应当先行调整项目区!实施方案并》。依据已批准调整的整!体审批?。文件及实施方—案由市?国土房管局上报国土!资源部?申,请调整项目区在线报!备,信息
第七章 !实施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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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区》国土资源分局应【依据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和拆旧复垦区】土地整理复垦—规划设计及时将【每,月及累计进》展情况录《入在线报《备系统对项》目区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第三十【条 以区为单位市】国土房管局不—定期组织对挂钩试】点工作进行检—。查
未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的限期整改【;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的予以通报并暂!停,向,该,区下达?挂钩指标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区、!拆旧复?垦区、建新区的名】称仅适用于本办【法规定的挂》钩试:点项目
示范】小城镇在挂》钩试点项目区以【外实施的建新拆旧】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8年2—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天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津国土《房规:〔,2014〕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