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提高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依据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2:29:号令:)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是《指具备房屋建筑结】构或: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房屋建筑安】全管理人员》 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按专业】分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管理?。。员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 第四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的日常检查与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人员要求 第—五条 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规记【录; (二) 【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影响!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疾病; —(三)? 取得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从事房屋《建筑及设备管理【相关工作满》5年;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的从事房屋》建,筑及设备《管理相?。关工作满《3年;取得》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事房屋建筑及设备】管理相关工作满【2年;? (四) 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管》理员应取《得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管理等建筑类相!关专业学历之一;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取得机电】。一体化、计算—机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物业管理!。等机械?、电气自动化—、物业管理相关专业!。学历之一 不符合】上述学历要求—应当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且从事房屋建筑及】设备管理相关工作】。满,8,年, 第六条 房屋建筑!。自行管理的》单位或者《。受托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统称房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标准配备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 (一) 学【校、幼儿《园、医院、体育馆】。、商:场,、影剧院、宾馆【、办:。公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建筑, 每个物业】管理区域或自管房】项目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的应当配备房—屋,建筑结构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各一名;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的?应当配?备房屋建筑》结构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各两名 (二) 】居住建筑每个物业管!理区:域或自管房项目【建筑面积≤》250000—平方米的应当配备房!屋,建筑结?构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各一名;】建筑面积>2—5,0000平方米的】应当配?备房屋建筑结构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各两名 第七条 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不得《同,时服务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房屋管理单位!或物业管理区—域、:自,管房项目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应对—所管理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进行使】用安全检查使用安全!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和特定情况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房》屋,建筑使用安》全问题应当及时【向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 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管理员应对】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建【筑结构、建筑构件】与部件?、附属构筑物、【建筑防水、》建筑装?饰装修?等进行使用安全检】查, 第十条 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管《理员日常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 房屋的开裂、变!形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异常现象;! (二) 》木质产品和木—质构件的《虫蛀、腐朽等现象】; (三) 建筑】。构件与部件的完好】性及与主体》结构连接部位—的牢固情《况; (《四,) 金属构件—等防腐或者防火涂层!的完好性《;, (五) 室内【外共用部位装—饰装:修的松动、起—翘,、脱:落等现?象; ?(六) 建筑防水】的完好?。情况:; (七)》 白蚁蚁《害区蚁情; (【八): 房屋建筑附属构筑!物的安全《牢固:情况 第十一条【 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管理员!特定情况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 在雨季到来【之前对共用部位【的外窗?渗漏情况、屋面【渗漏情况等进行【检查; 《(,。二) 恶劣天气【到来:。前后对共用部位【的外窗和房屋建筑】附属构筑物的牢【固性进?行检查?;,。 (三) 》。其他需要进行—特定检查的情况 第!十,二条 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对房屋建筑配—套的电梯、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燃气设》施、消防设施、电气!设施、?供暖设施《、防雷装置和二次供!水设备等进》。行使用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 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日:常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空调的运!行状况?; :(二)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运行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完好性;— (三)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及运?行情况 第十四条】 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特定情况!的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 在采暖期到来之!。前对共用部》。位采暖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进行?检查; (》二) 在雨季到来】。之前屋面及室外排】水设施等进行检查进!行防雷装置》检查; (三) 】恶劣:天气到来前后对重要!的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 其他需要进行【特定检查的情—况 第十五条 【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应当对下列危害!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行为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 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二) 违法【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侵蚀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物品的; (】三) 超过设计使用!荷载:使用房屋的;— (四)《。 堵塞疏散通—道封闭建筑物的【疏散出?口损:坏消:防设:施的; (五) 】擅自拆?改防雷装置的—; (六《) 擅自拆改燃气】、供暖、供电、通】讯线路等设施—设备的?; (七《) 未按规定办理】装,修申报登记》手续擅自进行装修】。施工的 第十六条 ! 房屋管理单位【应按要求建立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档案!积极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建筑安全的检查【。按照要求提》供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档!案、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信息《等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应当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安全】知识:和管理水平自觉接受!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八条 本】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信息纳【入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第十《九,条 对未按》本办法规定配备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的物业—服务企业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记3分对》项目负责人记—。1分 第二十—条, 对未按本》办,法规定配备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的房屋?管理: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2〕2【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