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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采购结构—性,材料到货检验实施办!。法  《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采购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筋和钢结构!构件:。的,行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结合】本市建筑材》料质量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采购结构】性材料进行到货检】验,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结构性材—料是:指,用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筋和钢结构构件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到货检】验是指建设单位对其!采购的结构性—。材料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标准抽取试—。样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合格与?否,作出确认  —。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对其【采购的?结构性材料质量【负责保证《。其,符合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市》场诚信、质量可靠的!结构性材《料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并对结构性!材料性?能指标、质量证明文!件等相关《要求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委派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人员对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过程和钢!结构构件的制作【过程实施驻厂—监造也?可委托监《理单位实施驻厂监造!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对结构性【材料组织到货检验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并对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符合要求后!。抽取试样送至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第八条 到货检【验的检查项》目、:检查数量、》。检查方法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以—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第》九条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到?货检: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形成到货检验合】。格,证明(详见附件)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将结构!性材料质量证—明文件以及到货检验!合格:证明交施《工单位?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存档  】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取得建设单—位出具?的结构性材料到货检!验合格?证明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在进场检验》记录上?。签署意见不得允【许相关结构性材料】在工:程上:使用   建设单】位对:。其采购的结构性材料!的到货检验不—替代施工单》位对进场《材料的检《。验责任施《工单位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履行进场检验!义务:  : 第十二条 —到货检验《以及进场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第】十三条 到货检验和!进场检验不》得由同?一,家质量检《测机:构承担?  : 第十四条 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使用前施—工,。单位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材:。。料采购信息填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材料名!称以及生产单位、】供应单位、》采,购单位?名称等信息  【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采购结构《性材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未组织到货检【验   (一)【到货检验的检查项】目、:检查:。数,量,、检查方法等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 】  (二)结构性】材料质量证》明文件?以及到货《检验合格《证明不符《合规定的; —  (三)未按照规!。定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四)到货!检,。验中弄虚作》假的;?   ?(五:)建设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到—货检验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市、》区两: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强化对建【。设单位履行到货【检验责任情况的【监督执法检查对建设!单位违反到货检验】相关规定的行为【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并按相—关记分管理办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记分处理【纳入市场行》为评价系统 —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采购其—他建筑材料用于建】设工:程的可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