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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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 对】本条应说明》以下5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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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是【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因此所有的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前施工?单位先填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有关监》理记录和结论不填)!并由: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检验记录【中,。相关栏目签字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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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本条:规定了?子分部工《程验收的组织者及参!加验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因此子分部》工程是?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因为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和质量问题】是由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掌【握所:以规:。定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验收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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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条规定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首先应以有》关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等为—依据组织力》量先进行《自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分部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由—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均】系责任主体因此【。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验收—
! 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加强政府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件和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否则不!允许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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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本条规定了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的组织【协调部门协调—部门:可,。以是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委托的机【。构或单位也可是各方!认可的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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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 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本条【给出了子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条【件即子?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必须已《验,收合格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必须完—整这是?验收的基本》条件此外由于各【分项工程的》性质:不尽相同因此作为】子分部?工,程不能依简单—的组合予以验收而需!划分为以下两类检查!项目分?别,进,行验:收,
! 一是?涉,及安全的检》验项目应有见证【取样、送样检验【或抽样检测》的文:。件汇总;二是观感质!量的验收由于后者】一般:只能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并按个?人的主观印》象作出判断故检查结!果应经综合》评定后才能给出【共,同确认的“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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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 工程存【在严重?缺陷经返修》或,再加固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时必须严禁》验收以免给加固工程!留下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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