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混凝土构件外加预应力工程
8.1 一般规定
8.1.1 混凝土构件施加预应力的方法很多。本章仅涉及已有结构使用的两种方法,且针对性很强,故执行时不应随意扩大其适用范围。
8.1.2 外加预应力工程施工方法的选择,既要考虑结构加固的具体条件,也要考虑工艺条件。当工程要求的张拉力较大时,宜采用机张法施工;当工程要求的张拉力小于150kN,且可用HPB235级(原Ⅰ级)钢筋制作预应力拉杆时,宜采用人工横向张拉法施工。
8.1.3 本条规定了混凝土构件外加预应力工程的一般施工程序。必要时,可根据现场条件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本条规定的施工程序进行调整或简化,使之更方便作业。
8.1.4、8.1.5 这是为确保外加预应力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所必需提出的基本要求,施工和监理单位应给予充分重视和严格执行。
8.1.6 在浇筑防护面层的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前,对本条规定的项目,应逐项按隐蔽工程的要求进行验收。其目的是为了避免预应力拉杆制作、安装和张拉质量在面层覆盖后无法检查。况且这4个项目,所反映的是外加预应力工程施工的综合质量,因此,严格执行本条规定对这一加固方法而言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