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混凝土构件绕丝工程
7.1 一般规定
7.1.1 本条除了明确本章的适用范围外,还强调了绕丝用的钢丝应优先选用钢厂生产的退火钢丝(本规范第4.2.5条),只有在它的供应有困难时,才允许采用低碳冷拔钢丝进行退火处理。因为工艺试验表明,自行退火的钢丝,其柔性不均匀,在使用效果上不如工厂生产的退火钢丝。
7.1.2 本条规定的绕丝工程施工程序,未列入钢丝退火和钢件(如钢楔等)加工两个分项。这是因为一般将退火钢丝和钢楔视为场外加工的产品,可以事先订货。因此只有进场验收工作,而无现场加工作业,可不列为施工的一个程序。
7.1.3 考虑到本条所列的4个项目,在混凝土面层浇筑后无法检查其施工质量,故必须在浇筑混凝土前,按隐蔽工程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