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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混凝土—局部剔?除及界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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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剔除原构件的混!。凝土不仅劳动—强度大而且易伤及原!钢筋:和,无需剔除的》混凝土部分其—后果是给加固工程】留下安全隐患—为,此,应按设?计规定的方法—、步骤和要求进【。。行剔:除同:时还应?注意在剔除作业达】到缺陷边缘后—还应再向外》清,除,不小:于50?mm长的混凝土【;对缺陷范围较【小的构件宜从缺陷中!。心向四周逐》步剔除其《剔除:长,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200mm》置,。。换混凝土的顶面其】外口:应略高于内》口倾角不大于10】°剔除过程中不得损!伤或截断原纵向受力!钢筋:如果需要局部—截断箍筋应在—。缺陷清理完毕—后立即补焊箍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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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6.3.3 【参见本规范第4.9!节及第5.2节【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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