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3 试】 件
!
R.3.1 !试件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当用于《钢丝绳粘结时应【由,受检砂?浆、直径为》5,。mm的钢《丝,绳与钢套筒》相互粘结而》。成(图R.3.【1)试件剪切面【长度为?36mm±0.2m!m即钢丝绳埋—深为7.2dr(】dr为绳《。径)
! 2《 当用于钢筋【粘结时应由受—检砂浆、直》径为8?。mm的带肋钢筋与】钢套筒相互粘结【而成:(,图R.3.1)试件!剪切面长度亦为【36:mm即钢筋埋深【。为4.5《。d(:。d为钢筋直径—)
》
《 注若缺乏Φ【8mm带肋钢筋可采!用,光,圆钢:筋以牙板套》成螺杆替代套螺纹的!牙板其牙距》和牙深分别》为1.25mm和0!.62?mm
《。。
《
图【R.:3,.,1 标准试件—的形式与尺寸(mm!)
《
1M2—4标准?件;2退刀》槽D=26;3M2!4标准?螺纹;4梯》形螺纹(螺》距4深度0》.4)?;
《
5《。钢丝绳或带肋钢筋(!l=150);【6注胶;《7,胶缝;8底座
【
:
R.3.2】 受检砂浆—应按规定的取—样规则从一定批量的!产品(?或检验批)中抽【取
【。R.3.3 专用!钢套筒?。应采用45号碳钢制!作套筒内《壁应有螺距为4mm!、深度为《0.4?mm:的梯形螺纹
】
R.3—.4: :试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常规试》验的试件每组不应少!。于5个;仲裁试验的!。试件数量应加倍【
?。
? 2 当】需确定抗剪强度【标准:值时其试件数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 5:036?7关于置信水—平和:强度保证率》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