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 试验装置和设备
Q.2.1 浇注试件用的模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为可拆卸的钢制模具;其钢材宜为45号钢;模具内表面的光洁度应达。
2 模具内部净尺寸应为30mm×30mm×120mm及40mm×40mm×160mm两种;其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内净截面各边尺寸的偏差不得超过0.20mm;模内净长度的偏差不得超过1mm;
2)组装后模内各相邻面的夹角应为90°,其不垂直度不应超过±0.5°;
3)模具各边组成的上表面,其平面度偏差不得超过短边长度的1.5%。
3 模具的拆卸构造不应在操作时伤及试件。
Q.2.2 当浇注试件需经振实成型时,振实台的技术性能和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泥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JG/T 682的规定。
Q.2.3 抗折试验使用的压力试验机应为液压式压力试验机,其测量精度应达±1.0%;试验机应能均匀、连续、速度可控地施加荷载;试件破坏荷载应处于压力机标定满负荷的20%~80%之间。
Q.2.4 试件的支座和加载压头应为直径10mm~15mm、长度分别为35mm和45mm的45号钢圆柱体。分配荷载的钢板,也应采用45号钢制成;其尺寸应根据试件的尺寸分别取为10mm×35mm×50mm和10mm×45mm×60mm。
Q.2.5 抗折试验装置,应为图Q.2.5所示的三分点加荷装置。
图Q.2.5 抗折试验装置
注:单位为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