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锚栓工程
20.1 一般规定
20.1.1 本章适用于混凝土结构、构件后扩底型锚栓工程和特殊倒锥形锚栓工程的施工过程控制和施工质量检验。
注:后扩底型锚栓包括自切底和模切底两种扩底方式。
20.1.2 锚栓工程的施工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清理、修整原结构、构件并画线定位;
2 锚栓钻孔、清孔、预紧、安装和注胶(当产品有要求时);
3 锚固质量检验。
20.1.3 原结构、构件清理、修整后,应按设计图纸进行画线确定锚栓位置;若构件内部配有钢筋,尚应探测其对钻孔有无影响。若有影响,应立即通知设计单位处理。
20.1.4 锚栓工程的施工环境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锚栓安装现场的气温不宜低于﹣5℃。
2 严禁在雨雪天气进行露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