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施工质量检验
(Ⅰ)主控项目
8.4.1 预应力拉杆锚固后,其实际建立的预应力值与设计规定的检验值之间相对偏差不应超过±5%。
检查数量:同一检验批抽查不少于1%,且不少于3根。
检验方法:检查见证张拉记录及预应力拉杆应力检测记录。
8.4.2 当采用钢丝束作为预应力筋时,其钢丝断裂、滑丝的数量不应超过每束一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张拉记录。
(Ⅱ)一般项目
8.4.3 预应力筋锚固后多余的外露部分应用机械方法切除,但其剩余的外露长度宜为25mm。
检查数量:同一检验批内不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