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施工质量检验!
!
(Ⅰ) —主控项目
】
《7.4?.1: 混凝《土面层的施工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及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其检查、评【定和处理方案应按】。本规范第《5.4.1条—及第5.4.2【条的规定执》行
》。
,
7.4《.2 钢丝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且仅允许有—3mm正偏》差
:
《
检查【。数量随机抽取不少】于5个构件每一构】件测:。量3点?若构件总数不多于】5个应?全数检查
【。
【检验:方法采用《钢筋位?置测:定仪探测
【
:
(Ⅱ)— 一般项目
!
,
?
,7.4.3 【混凝:土面层的施工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若发现有一般】缺,陷应: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
《
?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
?7.:4.:4, 混凝《土面层?拆模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面,层厚度仅允》许有5?mm正偏《差无:负偏差;
【
《 2 》 表面平整度不【应大于0.5%且不!应大:于设:计规定值
!
? 检查数量每【一检验批不》少于:3个构件
—
,。
? 检验—方法用钢尺检查厚度!用靠尺和塞尺—检查平?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