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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焊接材料
》
【
(Ⅰ) — 主控项目
!
《4.3.《1, :。结构加固用的焊接材!料其品种《、规格?、型号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焊接材料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 511!7、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等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复,验不合格的焊接【材,料不得使用》。
?
检查!数,量应按产品复验抽样!并,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
》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中文】标志及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
(Ⅱ)】 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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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焊条【应无焊芯锈蚀、药】皮脱落等影响焊条】质量的?损,伤和缺陷;焊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现行!国家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允许值
【
】 检:查数量按《。使用:量1:%且不少于10【包抽查当使用—量少于10包—时应全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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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验:方法观察及测定【焊,条含: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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