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及城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形成、管理、—利用城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载—。体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及信:息资源
第三—条 城建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城!建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第四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把城建】档案:事业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对城建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 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市、县(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办公室)【受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一)组织贯彻实】施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依法制【定、实施城建档【案工作的业务规范】。;
(?四,)监督和指导城建档!案业务工作;
【(五)组《织,并指:导城建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的研究、宣【传以及城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依法查处—城建档案违法行为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乡—镇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城建档案馆分别】。负责中心城区、本县!(市)?城建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接收和【保管: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和资!料;
(二)参加】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对城建档案的!形成、报送和利【用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接收进馆的城】建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城建】档,。案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等工作提—供服务;《
,(,四)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及其他—有关工?作
第七条 —城建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保守【秘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按规定取得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二章】。 城建档案的【接收和管理范围【
第八条《 ,城建档案《馆,重点接收和管—理,下列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乡规划、【建设及管理档案资料!
(一)勘察测绘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地图等图纸和技【术成果等方面—的资料;
(二)】城乡规划国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成】果以及城乡规划【基础资?料;
(三)建【设工程
《。1.:工业:、,民用建筑工厂、【矿山、电站、工【。业仓储、仓库、住宅!、办公、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商业《、金融、保》险以及加油站等【。工程方面的资料;】
2.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广场、桥【梁,、涵洞、隧道、给水!、,排水、?供,气、:公,共交通、城镇照明、!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环:境卫生等工程—方面的资料;
3】.交通运输铁路、】公路、水运(港【口、:码头)、航空—等工程方面》的资料;
4.【园林:。绿化:、名胜古迹包括风景!区、公园、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古树名】木,、纪念?。性建筑、名人故【居,、古建筑《、,城市雕塑等》工程方面的资—料;
5.》人防、水利、防洪】、抗震防灾及军事工!程,(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方面的资—料
(四)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含—城乡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境卫生、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资料《
(五)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乡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工业等地下》管线)工《程及普?查、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资料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归档的其他【城建档案资》料
第九《条 停建、缓建工】程的档案暂时由【建设单位保管
撤销!或者破产单位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城—建档案馆移交
第】三章 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与报送
》第十: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应当编制建设工程档!案且不得少于两套】由城建档《案馆、建设单位【各保存一套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文!件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等五个部!分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地下管线的分布】现状信息查询或【者探测?。结,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内容、编制要求和!移交:程序发放编制—及报送建设工程【档案告知书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按要求!将工程建设的有关】资料编制成》册形成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当地城建—档案馆进《行专:项验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拖延报送
报送】的建设工程档案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档案材?料,是,原,件内容真实能准【确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
!(二)?签章:手,。续完备竣工图—编,制符合要求;
(】三)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符合技术—规范;
(四)档】案材料?系统、?完整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整理立卷】
,第十三?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工《程档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合,格的城?建档案馆《应当:。出,具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不?合格的城建档—案,馆应当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改正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出示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竣工验收材料所【有应归档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城建档案馆—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
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的市政【项目:建设:单,位不得与市政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涉及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建设工程档案!按新建工程》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第十》七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测绘资格》证书的测绘》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进行【竣工测量测量费用】纳入管线《工程费?用测绘单位》应当向?城建档案馆汇交【有,关,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城市地!形图、控《制,成果和测量成—果
第十八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依据接收》的,管线工程《档案和各《专业:管线管理部门—的,。专业管线图及—时修改当地管—。线综合图对管线档】案逐步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九—条 市、县(市【、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由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按照上—述,程序报送城》建,档案:馆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收集、编《制、整理建设工程档!案确有困难的—城建档案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有偿提供!技术咨询《、,代理服务
第—四章 ? 其他城建档—案的移交
第二十一!条 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自形:成之日?起在本单《位保管?1至5年后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城建】。档案:。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接】收
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移交城《建档案馆地下管线】专业管理《部门每年应当向【城建档案馆报送新】建管线工程档案【及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房地《产产权产籍档—案的保存、移交依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乡、镇需》永久和长期保—。存的城建《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5年内移交市—、县(市)城—建档:案馆保存
》第二十三《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城?建档案馆《捐赠、寄存具—有永久或者长期保】存价值的城》乡规划?、建设及《管理档案资料
第】五章 城建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建档—案馆藏量和城—。建档案业《务工作?量将城建档案保护费!、,城,建档案抢《救费、珍贵》城建档案征集费、】城建档案《宣传教?育费等城建档案事】。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发展城】。建档案事业所—需经费其中城建【档案保护费按馆【藏总量每《卷1-1《。.5元/年计算【;城建档案抢救费】、,珍贵城建档案征集】费,根据实际需要由同级!财政列入专项预【算拨给
第》二十五条 城建档案!。馆,。库,房建设应当符合档】案馆:建设:标准:配备防?盗、防火、防—雷、防震、防水、】防,潮、防高温、防霉、!防虫、防光和防【污染等设施设备安】。全保管城建档案
】第二十六条 城建档!案馆:对接:收的城建档案应当及!时登记、整理、编】制检索工具做—好城建档案的保管、!统计:、,鉴定、?保护、编研和利用工!作;对破损》或者变?质的档案及时抢救对!需要永久保存—的重要档案采用先】进技术复制予以备份!保存
第二十七条 !城建档案管》理,应,当逐步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实现管理【现代化?、规范化《
城建?档案馆及形成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严防城【建档案?。的散失和泄》密
第?。二十:八条 城建》。档案馆应当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定期向当地综—。合档案馆提供一【份,城建:。档案目录实现城【建档案?的信息资源共享
】第二十九条 —城建档案的利用实行!有偿服务《其费用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利用本单位》或者本人报送、移】交、捐?赠、:寄存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馆—应当无偿提供
第】。三十条 城建档案】馆,的城建档《案一律不得外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持:有效证明文件依【法查阅、复制、摘录!、拍摄城建档案【资料加?。盖城建档《案馆印章的原—件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提供、销—毁城建档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在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