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大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 》大,建委发〔《2018〕》122号 》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建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和【辽宁省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 第四》条,。 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辽宁省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检验批验—收 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强化检】验批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 第五条《 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组织实施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和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分别《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分户验【收经分户验收合格的!方可分别进》行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 建设单【位应对实测数据、验!收结论的《真实性负责交房时】或在保修《期内当?业,主或:住,户对实测数据、【验收结论有异议【时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解:决 当工!程,实行:项目管理的项—目,委托单?。位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组织实施!与管理的责任主体】。 ?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验收工作 ! :。 第六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和屋面、外!墙,面无渗漏和》保,温性能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 (一)】。建筑结构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 — , ,(,二)门窗《质量; — : (三)护栏质量】; : , ? (四)地》面、墙面和天棚【。的面层质量; 】 (五)有】防水要?求房间、《部位的地面防渗漏】; (六!。)室内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 (七)】。室内采暖工》程质量; ! (:八)室内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质量; ! (九)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十!)室内智《。能建筑工《程安装质量; 】 (》十一)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 ? 第七条 —。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一)在【分户验收前根据【。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按【。。户制作验收》图并标注出》检查点位; — (二)】。按照国?。家和辽宁省》有关规范、标准中】要求的方《法对本规《定要求的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并及时填!写验收?记录; 《 , 《(,。三)验收《中发现工程质量或】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返修】监理单位负责复【查返修完成后—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 (四》)分户验收全部合】格,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在按户出】具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明书以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上分别签—字并盖公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明书应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交给住户《; 《 : ,(五)分户》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应存于《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以备业主或【住,户查询 》 :。。 第八《条, ,分户:验收质量标准 【 : 分《户验收时应依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标准中相】应项目的质量要求】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对住宅工程【中的每套住宅—和公共部位的相关】验收:内容进行验》收 — 第:九,条,。 分户验收》。内容 ? 《 (一)分户验【收应以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等各?自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 , (二)一】般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按照本规定—中第:六,条,规定:的内容?进行全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除上述项目外还应】包括吊顶《、地板、涂饰、【裱糊、橱柜安装等】。分,户验收的推荐—用表见附表供—参考及?选用 《 第》十条 分户验收【的,方,法 《 , 分户验》收时对每套住宅和】公共部位《均应:逐间(?处):全数检查《检查的方法、使【用的工具和每—间(处)检查—的点数均《应符合相应检验【批验收的《规定 分!户,验,收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质量—、技术人员参加【按国家规范和—辽宁省实施细—则中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对检查项目》实施观感检查和实】。测实量检查数—据应在?当场予以记录每套】住宅或公共部—位,验收完后应》。及时在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上?进行责任签署— 第十一!条 :分户验收《的实施? ? (一)分户验!收应在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分,别进:行 — 第一阶段》分户验收的内—容应在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完成主要包】括各套住《宅户内和公共部位的!结构尺寸、构件尺】寸、混?凝土和?砌体等工程的观感】及可:。。量测:的质:量等 】第二阶段《分户验?收的内容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主,要包括?各套住宅户内和公共!部位的天棚、墙面、!地面:等装:饰面层、门窗—安装和启闭性能【、护栏安装、—厨,卫间地面防渗—。漏、室内给排—水、采暖、电气等工!程的:观感及可《量测的?质量等 】 (二)分户—。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针对所涉》及的具体内容进行】 —(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分户验收《工作实施验收前应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分户验收实—施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确定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验收《项目、?。内容、数《。量绘制抽查》点分布图落实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工具 —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履】行分户验收职责对】分,户验收?的结:论进行签认不得【简化:。分户验?收程序 !第,十二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制作?工程标牌并镶—嵌在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如主入口处】或临:街的山墙《处工程标牌镌刻的】字迹应清晰》醒目工程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 (一)工程名称!。、竣工日《期; ? (二【)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全称; — (三)】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 — ?第十三条 经—分户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在住户分】户门内侧张贴维修工!作联:系卡并?在户内显著位—置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明书!复印件公示还应【在楼内?公共部位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复!印件公示维》修工作联系卡应【包括:以下内容 》。 , (一)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 : (?二)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办公地点;】 (【三)物业《公司名称、电话;】 (四)!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 【 (五)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 第【十四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在》向质量?监督机构报》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时应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作!为附件同时报—送 第十!五条 分户验收不合!格不能进行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和》竣工验收《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住《建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工程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 , 第十六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应按照【住建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国家?和辽宁省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对一】定户数的分户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和复核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抽》查比:例高层、小高层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3户!;,多层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2》户;别墅《工程按总《户数的5%抽查【且,不小于5户》;顶层和《底层必抽 !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有《关方面?认真整改确保分户验!收工作?。。质量对?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依法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大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大【建,委发〔2《006〕160号)!同时废止 — :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