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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大建委发〔2—018〕122号 !。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建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及国家和】辽宁省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实行分户【验收:后住宅工程仍应【严格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辽宁省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检验批《验收 】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强化《检验批?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 ? 第五条 建设单】位是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组织实施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和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分,。别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分户验收经分户验!。。收合格的方可分【别进行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 , 建设单位应对实!测数据、验收—结论的真实性负【责交房时《或在保?修期内当业主或住户!对,实测数?据、验收结论有异】议时: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解决 】 当工程实行!项目管理的项目委托!单位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组织实施与管理!的责任主体 —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验收工—作 : 》第,六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和《屋面、外《墙,面无渗漏和保—。温性能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 (一)建—筑结构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 】 (二)门窗质!量,。; 《 ?(三)护栏质量;】 , : (四)地【面、墙面和天棚【的面层质《量; 】(五)有防水—要求房间《、部:位的地面《防渗漏;《 》 (六)室内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 (七)室】内采暖工程质—量; 《 (八)【室内: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质量; 【 (九—)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十)室内智能—。建筑工程安装质量;!。 : 《(十一)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 ? 第七条》 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 (一)在分】户验收前根据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按户制?。作验收图并》标注出检查》点位;? 《 , (:二)按照《国家和辽《宁省:有关规范《、标准中要求—的方法?对本规定要》求的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并及时填写验收!记录;? 》 (三)验》。。收中发现工》。程,质量或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返修监理《单位负责复查—返修完成后重新组】织分户验《收; 【。 (四?)分户验收全部合】。格,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在按户出具!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明书?以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上分别签!字并盖公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明书应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交!给住户; 】 (?五)分户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应存于】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以备业主【或住户查询 】 第八》条 分户验收—质量标准 【 ?分户验收时应依据】国家和辽《宁省: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标准中相应项目的质!量,要求按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对住宅—工程中的每套住宅】。和公共?部位的相关验—收内容进行》。验,收 : : 第《九条 分户验收内容! 《 ,。。 (一)分户验收】应,以单位工程》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的走廊(含楼梯间、!电梯间?)、地下《车库等?各自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进》行验收 》 (二)一般!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按照本【规定中?。第六条规定的内容】。进行全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除上述项】目外还应包括吊【顶,、地:板、涂饰、裱糊、】橱柜安?装等分?户验收的《推荐用表见附表供】参考及选用 】 第十条 分户!。验收的方法 【 《。。分户:验收:时对每套住》宅和公?共部位?均应逐间(处—)全数检查》。检查的方法、使用的!。工具和每间》(处)检查》的点数均应符合相应!检验批?。验收的?规定 《 分户验【收,。。应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质量:、技术人员参加【按国家规范和—辽宁省实施》细则中?。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对检【查项目实施观感【检查和实测实量【检查数据应》在当场予《以记录每套住宅【或公共部位》验收完后应及—。时在: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上进行责任签署 ! , 第十一条 】分户:验收的?实,施 — (一)《分户验收《应在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分别进—行 — 第一阶《段分户验收的内容】。应在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前完成】主要包括各套住宅】户内和公共部位的】。结构尺?寸、构件尺寸、混】凝土:和砌体等《。工,。程的观感及可量测】的,质量等 】 第二阶段分—户验:收的内容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主要包【括,各套住宅户内—和,公共部位的》天棚、墙面、地【面等装饰面层、门】窗安装和启闭性能、!护栏安?装、厨卫间地面防渗!漏、室内给排水、】采暖、电气等工程】的观感?及可量测的质量【等 》 (?二)分户《。验,收工作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针对所》涉,及的具体《内容进行 【 (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分户验收工【作实施?验,收前:应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分户验—收,实施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确定:每套住宅和公共部】分验收项《目、内容、数—。量绘制抽查点分布图!落实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工具— , 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履行分户【验收职责对分户【验收的结《论,进行签?认不得简化分—户验收程序 — : 第十二—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制作工程标牌—并镶嵌在《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如主:入口处或临街的山墙!处工程标牌》。镌刻:的字迹应清晰醒【目,工程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 :(一)?工程名称、竣工日】期,; 【(,二)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全称; 】 (三)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 第】十三条 经分户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在住户分《户门内侧张贴—。维修工作联》系卡:。并在户内显》著位置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明书复印】件,公示还应在楼内公】共部位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复印件公示维—。。修工作联系卡应包括!。以下内容 》 (—一):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 《 (二)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办公地点;》 》 (三)物业公司名!称、电话;》 : 《。(四)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 】 (《五)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 ! 第十》。四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在向《质量监督机构报【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时应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作为附件同时—报送 】第十五条 分户【验收不?合格不能进》行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和?竣工验收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住建》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工程】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六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应按照住建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国家】和辽宁省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对一定户数的分】户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和复核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抽查比》例高层、小高—层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3户【;多层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2户!;别墅?工程按总户数—的5%?抽查且不小于—5户;顶《层和底层必抽 !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监督》。有关方?面认真整改确保分】户验收工《作质量对《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依!法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 第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大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大建委发》〔200《6〕160号)【同时废止 【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