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测(以下《简称监督抽测—)是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抽测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或预拌混!凝土生产现场对建筑!材料(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实体和主要》使,用功能质量进—行,的随机抽样检—测
第三条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监:督指导全市》监督抽测《工作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工【作,其他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工作具—体,工作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实施】监督抽测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监,督抽测管理
】第,五条 ?监督抽测部门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监督抽测监督抽【测部门负责按照【辖区内?工,程数量、《面积等实际情况制订!年度抽测计划—编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测资》金的预算
》 第六条 监督】抽测部门《应建立监督抽测【台账
第—七条: 监督抽测人员在现!场抽测?过程中应《抽查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是否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第八条— 监督抽测部门根据!。监督工作需要可以】对以下范《围的项目进行监督抽!测
(一—)涉及结构安—全,及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
】(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产品!和使用?的重要原材》料;
(三)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第九条】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监,督抽测的监督抽【测部门?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担监!督抽测?。工作:的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抽测检测工作—
第十条 【检测机构承》担监督抽测工—作应履?。行的职责《
(一)—严格按标准》规范进行检测—;
(二)按要!求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三》)按要求存储样品】;
(》四)按照要求留存】视频监控录像视频应!当能清?晰地记录样品信息】及检测数据确保对】整个检测过程—进行追溯;
(!。五,)提供监督抽测【所需人员《。、车辆、检测设备、!检测场?所,等资:源
第十一条 !监,督抽测部门应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委】托监督抽测业—务
(》一)经监督》抽测部门核实后检测!机构出现较大—失误影响对建—筑,材料(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实体和【使用功能《。质量评价《的;
(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经监督抽》测,部门确?。认的;
—(三)检测》结果不?合格未及时上报【的
《第三章? 监督抽测程序和要!求
第十二【条 监?督抽:。测部:门具体组《织,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抽测工!作检测机《构不应与被》抽测工程有》。见证送样《委托等利《益关系现场》监督抽测人员—至少:应为2名
》 :第十三条 》工程实体和主要使】用功能质量监督【抽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监,督抽:测,人员:应填:写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单(附—件1:)委托检测》机构检?测;
》。(二)抽测工—。程部位应当由—监督抽测部门人员】随机抽取并经被抽测!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和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确认;
— (: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对检测位置与选点!位置是否一》。致进:行见证并签字确认
! 第十四条 【建筑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监:督抽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 (一)监督—抽测:部门应填写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建材产品—抽测单(附件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或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见证签字!抽测的?样,品数量不少于检测】所需样品《数量的2倍》;
? (二)监督抽测人!员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见证下?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现场取样【、封条?封存(附件》3);
—(,三)监督抽测人【员应检查拟抽样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明、生产批》次、进场数》。量、见证送样(进】厂检:验)以及使用情况】同时对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见证—取,样等: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抽查;》
(《四)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等材料如】有不能当场带走的情!形,监督抽测人》员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封存符合送—。样条件?后由监?督抽:测人员到现场取样取!样前应检查样—品的真实性;
】 (:五)监督抽测人【员对:抽测样?品进行分类》编号以?盲样方式送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在试验结》束后将检测数据【报告监督抽测部门】监督抽测部门将【工程相关信息—告知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 第四章 检【测结果的处理—
第十五条 检!测机:构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应当在检测报【告签发后2》4小时内报告监督抽!测部门监督抽测部门!通知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责任?主体
《。 第十?。六,条 有关责任主体对!抽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检测结果通知【2个工作日内向监督!抽测部门提》出复:测申请由监督抽测部!门从:招标入围检测机构】目录中抽取一家对】备份样品或工—程实:体,、主要使用功—能进行复测复测【。结果作为最终检测结!。果
? 第十?七条 检测结果【。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的!监督抽测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监督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 ,第十八条 》监督抽测《人,员发现有关》单位提供《虚假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的情况经调—查核实后由监—督抽测部《门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理
》 第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参与各方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者【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有效期自—2018年8—月4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8月3【日
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