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测(以下简称!监,督抽测)《是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抽测部门)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或预拌混》凝土生产现场对建筑!材料:(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实体和—主要使用功能质【量进行的随机抽样检!测
第三条【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监督指导全市监】督抽:测工作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工—作其他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工作具体工作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实施】监督抽测均应—遵守:本,。。办法
? 第二章 监【。督,抽测管?理
第五条【 监督抽《测部门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监督抽测监督—抽,测部门负《责按照辖区内工程】数量、面《积等实际情况—制订年度《抽测计划编》。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测资金的】预算:
第六条 监督!抽测部门《应建立监督抽测台账!
, , 第七条 监督抽测!人,员在现场抽测过程中!应,抽查: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是否《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 第八条《 监督抽测部门根据!监督工作需要可【以对以下范》。围的项目进行监督抽!测,
?(一:)涉及结构安全及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
(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产!品和使用的重—。要原:。材料:;
(三)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第九!条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监《督抽测?的监督抽测部—门,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担监督抽测!工作:。的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抽,测检测工作
】。第十条 检》测机:。构承担监督抽—测工作应履行的【职责
(一)】严格按标准》规范:进,行检测;《
?(二)?按要:求,。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 ,(三)按要求存储】样,品;
(—四)按照《要求留存《视频监?控录像视频应当【能清晰地记录样【品,信息及检测数据【确保对?整个检测过程进行】追溯;
》 (五)提供监督抽!测所需人员、车辆】、检测设备、—检测场所等》。资源
第十一】条 监?督抽测部《门应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委托监督】抽测:业务
(—。一)经监督抽测部门!核实后?检测机构出现—较大失误影响对建筑!材料(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实《。体和使用功能质【量评价的;
【 (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经监督抽测部!门确认的;
【 (三)检测结【果不合格未及时上报!的
: 第三章 监督】抽测程序《和要求
《 第十二》条 监督抽测—部门具体组织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抽测工作检—测机构不应与—被抽:测工程?有,见证送样《委托等利益关—。。系现场监督抽—测,人员至?少应为2名
— 第十三条 工】程实体和主要使用】功能质量监》督,抽,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 (一《)监督抽测人员应】。填写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单(附件1!)委托检测机构检】测,;
《(二)?抽测工?程部:位应当?。由,监督抽?测部:门人员随机抽—取,并经被抽测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和?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确认:;
?。 (三)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对检测位置—与选点?位置:是,否一致?进行见?证并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建筑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监督抽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监《督抽测部门》应填写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建材产品抽测单(】附件2)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或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见证签字抽测—的样:品数:量不少于检测所需样!。品数量的2倍;
】。 , (二)监督—抽测人员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见】证下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现场!取样、封条封—存(附件3);
】 (三《)监督抽《测人员应检查拟抽样!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明、?生产批次、进场数】量、见证送样(进】厂,检验)?以及使用《情况同时对》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履行见证取样等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抽【查;
(四)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等材料如有不能【当场带?走的情形《监督抽测人员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封存符【合送样?条件后由监》督抽测?。人员到现场取—样取样前应检查样品!的,真实性;
(五!)监督抽测人员【对抽测样品进行分类!编号以盲样方—。式送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在试验《结束后将《检测数据报告监【督抽测部门监—督抽测部《门将工程《相关信息告知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
《 第四章 检测】结果的处理
】第十:五条 ?检测机?构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测机构应当!在检测报告签发后2!。4小:时内报告监》督,抽测部门监督抽【测部门通知》工程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责】任主体
第十六!。条 有关责任主体对!抽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检测】。结果通知2个工作日!内向监督抽测—部门提出复测—申请由监督抽—测部门从招标入围检!测机:构目录中抽取—一家对备份样品或工!程,实体、主要使用【功能进行复测—复测结果作为最终】检测结果
—。 第十七条 检【测结果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的监督抽测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监督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 监督抽测人员发!现有关?单位提供虚假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的情况经调【查核实后由》监督抽?测部门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理
【 第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工!程质量监督抽测参与!各方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者》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五章】 附则
《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有效?期自2018年【8月4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8月3日
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