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湿地保护条】例
(20—1,0年6月30—日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0年9】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4年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批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修正)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湿地保》护规划
第三章!。 湿地保护
【 第四章 湿地利】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和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湿地保【。护、利用和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湿,地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认并》。公布的河流、—湖泊、沼泽化草【甸、库?。塘等
? 第?四条 湿地保—护工:作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与利用管》理机制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湿地保护组—织协调工作可—。以委托其设立—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 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水:务、农?牧业、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根【据市人民政府规定负!责其区域的湿地保护!。。工作
》第六条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用于】湿地保?护的资金投入将【。湿,。地保护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湿地】保,护研究推广应用湿】地保护?的先进?技术
《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湿地!的义务?对破坏或者》侵,占,湿地的行为》有检举、《控告的权利
第二章! 湿地保护规划【
第九条 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水务!。、农牧?业、环保等部门依据!自治区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后组织】实施
》。旗县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市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本区:域,湿地保护规》划由旗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 湿?地保护?规划根据湿地分【布、保护范围、【类型、生态功能和】水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土地利用状!况等实际科》学合理编制
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防—洪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功能区划—、绿地系统规划等】相衔接
第十】一,条 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应?当根据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实:际在兼顾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需要的基础上!在,湿地保护范围内划】分为:禁止:开发建?设区和?限制开发建设—区,
: 第十二《条 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应当:在,报批前通过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 经批准的》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修改湿地保!。护规划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履—行,相,关手续
第三—章 湿?。地保护
第【十四条? 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湿地》。保护范围陆域—边界设立明显—的界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移动界标
!。 第十?五条 ?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市【湿地资源《日常:调查和?定期:普,查工作;定》期普查工作每五【年进行一《。次并将普查结—。果予以公布
【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林业、环!保、农牧业、—水务等?主管部门应当对湿地!的利用和生态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保护措施防】止过:度利用湿地造成【的生态功能退化
!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的基础?上建立并及时更新湿!地资源信息档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十六】条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需要补水的》。湿地建立湿地—补水:机制根据保》护湿:地功能需要利用【各种条件定》期,或者有计《划地补水
第】十七条 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符合?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和自》治区申报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的建立和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对不具—备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条件的—湿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或者【湿地多用途管理区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多用途》管理区的建立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 第?十八条 在》湿地保护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发建设区内禁止】从事与湿地保护、防!洪、防?汛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逐步实《施退耕退牧还—水、:还泽、还草等措施】恢复:和改善湿地生态功】能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搬迁现有企》业、居民和与湿地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
在》。湿地保护规划—确定的限制开—发建设区内》严格:限制从事与湿—地保护、防洪、防汛!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分散居民点【控制村庄总》体规模
》 第十九条 因湿】地保护退《。耕、:退牧、?搬迁等?使湿地?资源所有《者、使用者》。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对:其,生产、生活》做出:妥善安?排
第二十【。条 除抢险、—救灾和居《民,生活用水外在湿【地,。取水或者《拦截:水源不得影响湿地合!理水位或者截断湿】地水:系与外围水》系的联系
—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状态、湿地用】途因公共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或者:临,时占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湿!地资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湿地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行为:【
, :(一)?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向—湿地排放污》废水、倾《倒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
(二)开【垦、采?石、:采,砂、取土的;—
(三)捡拾】鸟卵以及其》他破:。坏鸟类繁殖的;
! (四)其他破坏】湿地的行为
前!款第:(,二)项?规定因防《洪、防汛、》抢险采石、采砂、取!土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向湿地引进!外来物种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试验
》。 市:林业、农《。牧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引?进的外来物种进行动!态监测发现有害的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 第:二十:。四条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查处单位、个人对破!坏、侵占湿地行为提!出的检举和》控,告
第四章 —湿地利用
》 第二十五条 】按照:湿地保?护规划利用》。湿地资源应当—维护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得改变湿地生态系统!基本功能不得超出湿!地资源的再生能【力或者?损害野生动》。植物物种不得—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第!二十六条 》在湿地保护范围【内从事割草、割芦苇!、放牧、《。捕鱼、?采药等活动的应当】在旗:。县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时限和《。范围内进行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处罚已经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处!罚的不再《依据本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破坏、移动!湿地保护《界标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湿地取水或》。者拦:截湿地水《源影响湿地合—理水位或者截—断湿地?水系与外《围水系联系》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擅自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状态、】湿地用途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在【湿地保护范围内【开垦捡拾鸟》卵破坏鸟类繁殖非】因防洪、防》汛、抢险《采,石、采砂、取—土或者违反》规定的?时限和范《围从事割草、割【芦苇、放牧、捕鱼】、采药等活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湿地造成破》坏的可以处以—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湿地保护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按照包头!市南海子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执行
—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