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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 —(2:010年12月【24日包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1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4年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批,。准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养护与》维修   第四章】 城:市道路?。管理   》第五章 城市道【路空间管理 —  第六《章 城市桥涵管【理  ? 第七章《 城市排水管—理   第八章 】城市照明管理 【  第九章 —法律责任 》。  第十章 —附则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政设—施管理充分发挥市】政设施?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市政设》施是指城市道—路,、城市道路空间、城!市桥:涵,、,城市:排水、城市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   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其】他设施的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 , 第:三条 市《政设施管理遵循【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加强《养护、确保运行的】原则   》第四条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市政设施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市!政,设施建设、养护、】。维修、运行》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市,政设施?事业的发展 —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市政设》施管理工作;—按照市、区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设施管—理工作?   城市规划区外!。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旗县—区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设施管理工作—业务:受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根据市?人民政?府规定负责》其区域内的市政设】施管理工《作  ? 发:展和改革、规划、】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公安—、交通运输、—工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市政?设施的?相关:管理工作《   供水》、供热、供电、【。燃气、绿化》、环卫、交通安全】、,公交场?站、河道、防—洪、人?防、:。通信、有线电视等】相关设施的主管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做好《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政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充分听取和!。尊重公众意见—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市政设—施和城市道路地【下设施管理信—息档案系《统及:时更新管理》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损【坏市:政设施的行》为进行监督、劝阻和!举报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八条 编制市】政设施?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以及?政府投资建设—市政设施应当—从生产、生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状!况等实际出发并科】学合理安排市—政设施建设资金  ! 第九条 市、【旗县:区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按照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会《。同发:展,和,改革、规划、—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设施专项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旗县》区市政设施专项规】划应当?报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条 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政设【施,专项: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需要会》同城市规划区内区人!。民政府和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编制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组织?实施   旗—县区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政设施专项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需要编制本地区市政!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由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设施所需《经费:按财政?体,制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并按—照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城市》规划区内区》人民政府和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投,资建设?的市政设施其—设计方案应当经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核准:   第十二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市政设施!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市政设】。施应当符合市政设】。施专项?规划其?设计方案《应当经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核准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收到市】政,设施设?计方:案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  【 居民住宅区内【的,排,水、道路设计—方案应当经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核准《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收到排水【、道路设计》方案:后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应当按照雨水、!污(废)水分流【和商住房分设的原】则,进行设计、》施工 ? , 第十四条 —经规划批准建设的市!政设施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  第十五条 承担!市政设?施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资—质等级?并,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十!六,条 :市政设施竣工后应当!限期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市—政设施建设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市,政设施在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及有关责任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保修 】第三章 《养护与维修》   ?第十七?条 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责任由原投资主!体承担   —。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设施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负责—养,护、维?修,也,可,以由其委托的市【。。政,设施管理机构—。负责养?护、:。维修 ?  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市政设施】。由原:。投资主体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并接受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  ! 城市道路至—居民住宅单元—。井的排水设施由旗县!区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和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  市人《民政府?决定接管城市规【划区:内的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责任!的由: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接管   第十八!条 使用财政经费】进行养护、维修的市!政设施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按照:市政设施的等级、】数量及养护、维修定!额逐年核定》。养护、维《修经费由财》政部门核拨》。。。后统一安排使—用, ,  第十九》。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对市—政设施和依附在城】。市道路?上的其他管(杆【)线、交《通安全?设施、检《。查井盖?和渠:箱盖板等相关—设施的完好状—况进行督《查发现或《。者,接到市政设施—。和相关设施损坏【报,告时: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其》进行修?复   第二—十条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服—。务电话建立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测制度依据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养护、维修、检【。测和普查确》保市政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在接》到,市政设?施损坏报告或者发】现损坏?和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查,看情况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组织—修复   第二十一!条 依附在城—市道路上的其他【管(杆)线》、交通安全设施、检!。查井盖和渠箱盖【板等相关《。设施丢失、损坏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和安全的各》相关:设,施产权单位》应当:在发现或者接—到故障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查看!。情况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组织【修复:   第《。。二十二条 市政【设施施工作》业车辆进行》作,业或者?应急抢修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四—章 城市道路管理 !。 ,。 第二十《三条 城市道路【是指车行道、人【行道(无障碍通道)!路肩、隔离带—、分车?岛以及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的】公共广场、》停车场及《。其附属设施   城!市道路范围以规划】道路红线为准—。;,。规划:道路红线尚未实施的!以现状道路》边线为?准   规划道路】红线或者《现状道路边》线与合法建筑物外缘!之,间的开放《式场地?其,相应的产权单位【应当按?照市政设《施的标准管理和【维修、养护确—保,其完好?并接受?。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一】)修:建建(?构)筑物开设—通道或者设置坡【道;   (二)设!置隔离护栏、隔离】。桩、墩移动城市道】路附属?设施(交通安全管理!设施除外)》;,   (《三)从?事各类经营活—动;   (—四)通行履带—车、铁轮车及其【。他对道路有直—接损:害,的车辆;《   (五)—倾倒垃圾(渣土【。)、撒漏其他液(】固)体?物质、排放污—(废)水; —。  (六)埋设【地锚焊接、切割、】破,碎金属和焚烧物品】。;   (七)【直接搅?拌水泥砂浆、混【凝土及其他》拌合物?;   (八)其】他损:坏城:市道路的行为  】 第:二十五条 挖—掘,、穿越、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实行许可制度  ! 第二十六条 在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五年之内不得挖掘】城市道路埋设相关设!。施   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需经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七条 需要】挖掘、穿越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每年》三月十五日前向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申报本年度挖!掘、穿越城》市道:路计划?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根据挖掘、穿越】城市道路《单位申?报计划结合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计—。划给:予统筹安排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报计划的单【位和:个人本年度内不【予批准?挖掘、穿越城市道】路   《确需临时挖掘—、穿越城市道—路的需经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八条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挖—。掘、穿越或者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或者个?人  ?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四十八小时内通【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对交通可能造—成影响?的需: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二十九条 —纳入:年度挖掘、穿越【城市道路计划的【申请人?在开工前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审批文件和挖掘、穿!越城市道路的设计图!。。及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向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道路【挖掘:、,穿越:许可证   因【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或者抢修—、抢建交通安—全管理设施需—要立即挖掘、—。。穿,越城市道路的—可先行挖掘、穿越】同时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并补办相关!手续   第三十条! 因工?程施:工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占用《单位应当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立项!批复等材料向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 》  :非因工程施工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需!持人民政《府有关批准文件向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经批准】挖掘、穿越或者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缴纳挖【掘城市道路修—复费缴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挖掘、穿】越或者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挖掘、穿越】或者:临时占用确》需变更挖《掘、穿越或者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位置、面!积、期限的应当【提前两日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挖】掘、:穿越城市道》路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施工确—。保相关设施的—完好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十三条? 挖掘?、穿越城市道—。。路施:工结束的建设单【位应当?立,。即通知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通知养《护,。、维修单《位修复路面恢复道】。路功能   在城市!道路:上,。施工结束或者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期》满后应当在五日内清!理完场地《   ?。第三:十四条 市政—设施以及其他—在城市道路上—。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标明工《。程内容及期限的【工程公示牌、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施工时间应当【。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和居民正常休】。息,时段施工期》间应当?。为车辆和行人提供】必,要的通?行便利道路施工【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处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应当修《建临:时通:道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需要【封,闭道路中断交—。。通的:。除,紧急情况外应—当提前五日向社【会公告?施工作业影响—道路通行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疏导分流》措施  《 第三十五》条 :经,依法批准在城市【道路上?进行施工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相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为其提供便利—不得阻?碍正常施工、占【用   第三—十六: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城市道路通行【。状况和停车需求依】据城市道《路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设置【标准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场【。施划停?车泊位时应当征得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设置停?车场和施划》停车:。泊位应当《遵循:便民利民、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的原】则不得占用盲道和】影响相邻单》位及居民《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生!活 :  第三《十七条 《按照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范围【内的停车场和停【。车泊位需要进行收费!管理的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专业停车《管理企业进行经营】管理 第五章 【城市道?路空间管理 —  第三十八条 城!市道路空间是指【城市道路的地上【和地下一定》范围:。内的垂直空》间凡是利用城市道路!空间设置相关设施】的应当纳入统一管】理   第三—十九条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城市道路】相关设施的》建设管理建立相应的!协调工作机制  】 第:四十条?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城乡规划》组织制定城市道路空!间利用专项规划【推进城市道》路与依附《。于城市道路的供水、!。供热、供《电,、燃气、排水、绿】化、环卫、》交通安全、公交【场站、河道、—防洪、人防、—通信、消防》、有线电视等—相关设施《。的,综合配套建设—  : 第四十一条— 需要在城市道路空!间设置相关设—施的应当持规—。划批准文《。件向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施工 《  第四《十,二条 在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应!当根据城乡规划【和,城市道路《空间利用《。专,项规划配套规划建】设城市?道路地?下公共管廊或—者综合管沟城市道】路交叉路口》处,。应当预?埋过路?综合管沟   第】四十三条 在城市】道路空间新建、【改建、扩建相关设施!时凡是技《术规范允许的应当设!置在地下   第四!十,四条 在建有地【下公共管廊或者综】合管沟的城》市道路地下》。。建,设相:关,设,施时应当使用地下】公,共管:廊或者综《合管沟   —第四十五条》 城:市,道路地下公共管【廊或者综合管沟实】行,有偿使用使》用城市道路》地,下公共管廊或者综】合管:沟的应当向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缴纳?城市道路地下公共管!廊或者综《合管沟使用费用 】  :城市:道路地下公共—管,廊或者综合》管沟使?用费:统一:缴纳财政《部门专款用》于城市?道路地下公共管廊或!者综:合管:沟,建设、?养,护、:维修   第四【十六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的相《关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在】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相关设!施应当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和适度超前!的原则与城市道路】同步规划、》设计和施工   相!关设施竣工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向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报送工《程基础资料》 ,  第四十》七条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在人—民,政府批?准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后及—时,书,面通知相关》设施产权单位并向】社,会公布相关设—施产权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提出相关—设施:建设:计划:   ?第,四十八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应当合】理开设通《道设置坡道  【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禁止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留存各类》。线杆等妨碍正常【。交,通的设施   【。因城市道《路新建?、改建、扩建需【要迁移、改建相【关设:施的相关设施—产权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对?相关设施进》行迁移或者改—建并与城市道路工】程同步施工 第六章! 城市?桥涵管理   【第四十?九条 城市桥涵是指!跨河桥、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人防地下通道除】外):、高架桥、立体【交叉桥、涵洞等及】其附属设施》   第五十—条 在城市》桥,涵及安全保护—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倾倒垃圾(】渣土)、排放—污(废)水、埋设地!锚和:直接搅拌水泥砂【浆、混凝土及其他】拌合物; 》  (?二):。损坏、增《设、变更或者—移,动,桥涵及其附属设施】;   (三—)挖坑取土、施工作!业、堆放《物品;   (【四)利用桥涵—设施进行牵拉、【吊装:;   《(五)在桥面上停】车、试刹车; 【  (六)在桥【涵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和明火【作业;  》 (:七)在桥梁上—架设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燃气管道、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八)其他】损害桥涵设施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 在—城市桥涵及安全【保护区域《内未经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有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行为   第五十!二条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桥】涵管理人履行城市桥!。涵巡视、检测—、评:。估职责的《。监督检?查制度桥《涵管:理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城市桥涵的!巡视、检测》和评估 《  经过检测评估】确定城市桥涵的承】载能:力下降但是尚未构成!危桥的城市桥涵管理!人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立即采—取加固等安全—措施  《。 ,经检测评估确定【为危桥的《城,市,桥涵管理人应当立】即设置不《得使用的警示—标志采取禁》。止通行的有效措施】在危险排除之前不】得使:用   第》五十三条《 在城?市桥涵?。上应:当设:置载重、限高—。等标:志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保持?完好清晰   【第五十四条 在城】。市桥涵设施安全范围!。内从事河道》疏浚、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与城市桥!涵,管理人?签订保护协》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五十五条《。。 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种市政《管线、电《力线、电信》线、大型广告等【建设单位应》当持桥梁《原设:计单位?。或者有资质》的桥梁设计》单位出具的技术安全!意见报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架设大型广—告的建设单位还应当!出具:相,应的风载、荷载试】验报告 第七—章 城市排水管理】   ?第五:十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是指雨【水管道、《污(废?。)水管道、雨污【合流管道、排水沟】渠,、泵站?、污(?废)水处《理设施等及》其,附属设施 》 , 第五十《七,条 在城市排水【。设施及其《安,全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城市排水设【施;   (二)】排,放腐蚀性、放射【性、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物品和超标污(废】)水倾倒垃圾—、废渣、粪便、【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以及其他废弃物; !  (三)将未【经隔油池分离的【餐饮污(废)水或】者未经?沉淀池(井)沉淀】的,。施工降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  (四)修—筑妨碍排水设施功】能发挥和安全的建】(构)筑物;   !。。(五)?种,植树木和农作—物、挖坑取土;【  :。 (六?)分:流制排水设》施混接排放;  】 (七?)在排水管》道上堵管截流抽【水灌溉;《   (八)—其,他损害、侵占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 非》居,民排水户实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   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废)水的非】居民排水户应当【持下:列材料向《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 ?  :(一)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  《 ,(二:)专用?检测井、污(废【)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   【。(三)排水》户,的污(废)》水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四)具】有认证资格的排【。水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第《五十:九条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核】发排水许《可证:   (【一)污(废)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规划;   (二】)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废)水处理设施;】。   (三)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   (四)排放!的污(废)水符【合国家和地方污(废!)水排放标准—   对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易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废)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应当在排放口【安装在线检测装【置   第六—十条 城市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   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向城市《排水设施临时排放污!(废)水的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工程!工期和排水状况核】发排水许可证排水许!可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施工期【限   第六十一条! 城市排水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排放污(废)!水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申请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决定准》予延:。续的:除,临时排放《外有效期延》续五年   第【六十:二条: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有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定期对排—水户排放污》(废)水《的水质进《行检测?建立健全城市排【水,监测档案 》  :通过检测发现—排水:户的水质水量发生】变化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排》水户限?期整改?。因超标排放》损坏城市排水设施】的排水?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有:权对排水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六十四条 排【水,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废)水;  【 ,(二)超过城市排水!许可证有《效,期,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废)水; 】  (三)违反【。城市排水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废)水   【第六十五条 —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废《)水的应《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标准:缴纳污?(废:)水处理费   】第六十六条》 因建设工程需要移!。动,、拆卸以及封堵【排水:设,施须经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当通知沿线排水户!暂停排水《 第八?章 :城市照明管理—   第六十—七条 城《。市照明设施是指城】市道路、桥》涵范围?内用:于,城市功能照明的【。供配电系统和控【制管理系统的变【压器、配电箱、【控,制箱、灯杆、灯【具、地上地》下管线、工作—井等及其附》属设施   第六】十八条 城市照明设!施和单?位、个人投》。资的照明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出现照明设施】损坏情况应》当及:。时更换?   第六十九条】 未经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迁移:、拆除、停》用、改?动城市照明设施; !  (二)在城市照!明,设施:上设置、《悬挂宣传品、广告】或者架设缆线—、设置其他设施、接!用电源;  — (三)在城市【照明设?施周围挖坑取土、】堆放物品《、修:建建:。(构)?筑,物; ?  (四)其—他损害城市照明设】。施,的行为?  : 第七十条 因工】程建设或者其—他,原因对城市照明设】施需要占用、—拆除、迁移、—断线的需《经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批准并按工》。程预算?缴纳补偿《费   第七十一】条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功—能照明装灯》率应当?。达到百分之百   !城市照明设》施的启闭应当逐【步纳入?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   第七十二【条 利用灯杆设置】、悬挂宣传品、广】告或者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缆线、设置其他设】施的应当征得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第七十三条 因事!故造成城市照明设施!损坏:的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通知养护、维修单】位进行抢修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四条 本条【例的行?政处:罚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  】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二!条,规定设计方》案未经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核准擅】自开工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补办审批手【续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没《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资质等级承担市!。政设施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责令停止勘【查、设?计、施工《、监理活动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市政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或者未!按规定进行保修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  】 第七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市政设《施和:相关设施《产权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和安全—的相:关设施进《行修复?的责令限期修复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七》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擅自—挖掘、穿越或者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对擅自挖掘、穿越!的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擅自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道》路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挖掘、穿越】或,者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或者挖掘、穿!越,城市道路施工结束】。的以及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期满后未按时清理】现场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设置标明】工程内容《。及期限的工》程公示?牌、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城】市道:路空间设置相关设】施的责令停止施【工补办手续》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未按规定迁移!。、改建?相,关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因【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留存各类线!。杆等造成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超过城市!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以,。。及违反城市排水【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废)水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排水许》可,证,封堵排放口》造成排水《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在,城市道路和桥涵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和撒漏其他液(【固)体物质; 【  (二)在城市道!路和桥涵范围内埋】设地锚?焊接:、切割、破碎金属】和焚烧物品;—   (三)在城市!道路和桥涵范—周内直接搅》拌水泥?砂浆:。、混凝土及其他【拌合物; 》。。。  (?。四):在城市?道路和桥涵》范围内排《放污:(废)?水;   (五【)在城?市道路和桥涵—范围内?开,设通道或者设—置坡道;   (六!)在城市道路和桥涵!范,围内:从事各类经营活【动; ?。  (七)在桥面】上停车?、试刹车;》   (《八)在桥涵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和明火作业; 【  (九)向—城市排水设》施内排放腐蚀性【、,放射性?、易燃易爆等有【毒有害物品》和超标污《(废)水《倾倒垃?圾、废?。渣、粪便、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以?及其他?废弃物?;   (十—)在城?。市照明设施上—设置、?悬挂宣?传品、广告或—。者架设缆线》、设置其他设施【、接用电源  【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在城市道路和桥【涵范围内修建建(构!)筑物?; : , (二)在城市【道路范围设置隔离护!栏、:。隔离桩、墩》移动城市道路的附】属设施(交通—安全管理设施—除外);   (三!)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广:告设:施;   (四【)在城市道路和【桥涵范围《内通行履带车、【铁轮车及《其他对道路有直接】损害:。的车辆;《   ?(,五)损坏、》增设、变更或者移】动桥涵及其附属设】施;   》(六)在城市桥涵范!围内挖?。坑取土?、施工作业、堆放物!品;   (七【)利用桥涵设施【进行牵拉、》吊装;   (八】),。在桥梁上架》设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燃气管道、—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 (九)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城市排【水设:施,;   (十)将】未经隔油《池分离的餐饮污(】废)水或者未—经沉淀池(》井)沉淀的施工降】水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十一!)修筑妨碍排水设施!功能发挥和安全【的,。建(构)筑物; 】  (十《。二)在?排水设施《。安全:区域内种植》树木和农作》物、挖坑《取土:;  ? (十三)分流制排!水设施混接排放;】   (十四)在】排水管?。道上:堵管:截流抽水灌溉; 】  (十五)—迁,移,、拆除、停用、改动!。城,市照:明设施;  — (十六)在城市照!明,。设施周围挖坑取【土、堆放物品、修】。建建(构)筑物【 ,  第八十八—条,。 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 第八?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1998年8】月14日包》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5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的包头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