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滑坡监测
10.9.1 滑坡是一种对工程安全有严重威胁的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产生严重后果。因此,规范修订增加了滑坡监测的内容。
本条按三个阶段(前期、整治期、整治后)分别给出了主要的监测内容。降雨和山洪是山体滑坡的主要诱发因素,因此,降雨期间,有必要密切关注滑坡的动向。
10.9.2 本条按滑坡体的性质,将其分为岩质滑坡和土质滑坡两种,分别按水平位移、垂直位移和地表裂缝给出了相应的监测精度指标。
10.9.3 本条给出了滑坡监测的常用方法。当滑坡体的滑移速度较快时,也可采用其他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方法。
10.9.4 滑坡监测变形观测点的布设方法和点位要求,是为了准确掌握滑坡体的整体滑移情况而制定的,也是根据滑坡监测部门多年来的工程经验总结出来的。
10.9.5 由于旱季发生滑坡的可能性较少、雨季则较多,因此,旱季可减少观测次数,雨季则要求增加观测次数。
江河水位变化会对邻近江河的滑坡体产生影响。因此,要求在滑坡监测时,要同时观测邻近的江河水位。
10.9.6 单元滑坡内所有监测点三年内变化不显著,可认为滑坡体已相对稳定。在周围环境无大变化时,可减少监测次数或结束阶段性监测。
10.9.7 边坡稳定性监测,可为工程的安全施工和运营提供重要保证。本规范将其纳入滑坡监测的范畴一并编写,其主要技术要求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