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程测量规范
Code for engineering surveying
GB 50026-2007
主编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744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工程测量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26-2007,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3.43(1)、7.1.7、7.5.6、10.1.1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文《关于印发“2001~2002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主编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会同国内有色冶金、石油、化工、水利、电力、机械、航务、城建等行业的勘察、设计、科研单位组成修订组,对原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进行全面修订而成。
修订过程中,开展了专题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外工程测量的实践经验,吸收了该领域的有关科研和技术发展的成果,并以多种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修改意见,经修订组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先后形成了初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最后经审查定稿。
修订后,本规范共有10章7个附录,增加了术语和符号、地下管线测量两章内容和附录A精度要求较高工程的中误差评定方法。删去了绘图与复制一章。
修订新增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卫星定位测量;
2.GPS拟合高程测量;
3.纸质地形图数字化;
4.数字高程模型(DEM);
5.桥梁施工测量;
6.隧道施工测量;
7.地下工程变形监测;
8.桥梁变形监测;
9.滑坡监测。
删去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三角点造标要求;
2.因瓦尺基线丈量和2m横基尺视差法测距的要求。
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三角网、三边网、边角网测量,合并统称为三角形网测量;
2.将灌注桩、界桩与红线测量的内容并入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测量。
规范以电子记录、计算机成图、计算机数据处理为修编主线,并同时保留手工测量作业的方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影路46号,邮政编码:71005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深圳市勘察测绘院有限公司
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南京岩土工程公司
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王百发 牛卓立 郭渭明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丁吉峰 王双龙 王博 刘广盈 何军 杨雷生 张潇 周美玉 郝埃俊 徐柏松 翁向阳 褚世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