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呼和浩特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1998年8】月27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8年1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根据 2006】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第二次》修正: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干线公路!、自:治区干线公路—。、县级?公路、乡级公路【(以下简称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公路路政】管理是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以下统称公路路】产)、?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所进:。行的行政管理
第】四条 市、》旗县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路政管】理工作?各级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路政管!理机:构)依?法行使公《路路政管理职责具】体负责国道、—省道和县道的路政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道的路!政管理并接受—上级路政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经:营性公?路的路政管理由路政!。管理机构或者—派出机构行使
城建!、土地、公》安,、水利、工商等部】门,应当协同做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旗县路?。政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保护、管理》。公路:路产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三)负】责交通标志》、标线、绿化的设置!。与管理;
》(四)保持路况良】好组织排除突发的路!段险况;
(—五)维护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六)《审,批,从公路地面》、上空、地》下穿(跨)》越公路?的设施建设》事宜;
(七)查处!各种侵占、》破,。坏、污染公》路路:产,等违法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公《路路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和破坏?;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违《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二章 !公路路产《管理
第《七条 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打谷晒粮、堆放!。杂物、排放污水【。。、积肥制坯、—放养牲畜、种植农】作物的;
(二)】。倾倒渣?土、垃圾的;
(】三)车辆装载的货物!触地行?驶,、漏、撒、污染及】其他损坏路面的;】
(四)在公路试】刹车的?。;
(五)占道经营!维修、摆摊设点、】乱停乱放车辆的;】
(:六)设置棚屋、【厕所、加《油站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
?(七)?。挖沟、?打,穴、截水冲路或者】利用:桥涵:、边沟筑《坝蓄水、设置—闸门:的;
(八)公路】桥梁、隧道》内铺设易燃、易爆】。和有毒液、气体管道!的;
(九》)其他损害》公路路产的
—第八条?。 公路两侧》边沟外缘以》外的下?列范围为建筑控制】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禁止修建各【种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经】修建的要限期—拆除具?体拆:。除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以下区域内】从事采?矿,、采石、挖砂、取】土、伐木、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爆破作业等》活动
(一)大中型!。公,路桥梁和《公路渡口《。上下游各200【米范围内;
(二)!小型桥(涵)上下】游各8?0米范围《内;
(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
(?四)公?路两侧坡顶》截水沟或者公路边】沟、坡脚护坡道【外缘20《米范围内
》因抢险、防汛需要】在上述规定区—域内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及时通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路路产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凡需:挖掘:或者占?用公路、公》路用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经》路,政,管理机构批准—按照批准的范围、】时间挖掘或者占【用确需延长施工【期限的应《当于期?。。满2日?前到原批准部—门办理延期手续竣】工后应当迅速—恢复公?。路设施?并由:路政管理机构验【收
第十一》条, ,在公路、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桥梁【、,渡槽:。。、,架设:。或,。者埋设电缆、—电线及利用》。桥涵设置电缆、【电线、管道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修建工?程,方案必须符合公路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
(二《)修:建工程必须经路政管!理机:。构批:准并签订有关协议
!第十二条 在—公路上设《置平面交叉道口、铁!路立:。交,或者与公路》搭接的应《当经路政《管理机?构批准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修:建经路政《管理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验收不合格且在规】定期限内不进行整改!的由路政管理—机构确定《的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代为整改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三条 超—过公路、桥梁限【载、限高、限宽、限!。长确需行驶的车辆】必,须经路政管理机构批!准,并按照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
路政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公路》巡查及?时查处超《限运输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 因雨、雪】、,雾、沙尘等恶劣天气!或者突发性事故影响!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时路政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公安?机关采取防范措施】;,必要时对《部分路段《或者全路段实行【限,速或者限《时封闭
第》十五条 禁止毁【坏或者擅自》移动、?涂改、拆《除交通标志、—标识、界碑、护栏、!。隔离栅、护网及其他!公,路设:施
第十六》条 交通标志、标线!。由,路政管?理机:。构,按,标准统一设置—。。和管理
在公—路用地范围设置各种!非交通标志》、标识、广告必须】。经路政管理机构批准!。
,第十七条 禁止毁坏!、,砍伐公路花》。草林木确因》工程或者更新需要砍!伐、修剪行》道树的应《当经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第—十八条 因交通事故!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的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路《政管理机构勘验损失!
第十九条 经批】准在公路上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安!全措施设立明显的警!告标志?夜间悬?挂警示红《灯并派员现场指导疏!通交通
施工—作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 经批【准使用?、占用公路》路产的按规定—缴纳占?用费:和补偿费《;占用?费,、补偿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路改线》、扩建、改建以【。及,渡口改桥《后原公路路产—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在新建—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内的继续【作为:公路规划建设用地】;
(?。二)在新《建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外需【。要改变用途的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失?去使用功《能需要报废的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未办—理,变更或者报废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三【)利用外资、贷款、!集资等方式对原公】路,扩建、改《。建以及?渡口改桥后收—取过路?、过桥费的原公路路!产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确认后作》价纳入投资工程竣】工,后仍由路政管理机】构实:施路政管理
第二】十二条 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已:经在公?路两侧布局的集镇】、,开发:。区、:工业区、住宅区【不得沿?公路规划和延伸已】形成街道的路段应当!实,行隔离式管理;连】片的:路边店按《照规定距离》设置:进出道口
第—。二十三?条, 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忠于职守》文明执法并》佩戴:统,一标志?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未《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路政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具体!情况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责令立即清除!并按每倒一车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第七条第】(三)、(四)、(!。五):、(六)项》和第十九条规—定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第?七条第(七)、(八!)项: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拒不接》受路政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可以】暂扣或者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使用的物具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超过公路、桥!梁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未经】批准在公路上行【驶的由路《政管理机构处以【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经路政!管理机构批准—未按照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留车】辆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 对依法—执行公务的路政【管理人员《进行阻碍、刁—难,、围攻、殴打—或者:毁坏:公路:设施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 因路!政管理机构或路政管!理人员职责》失误:造成:管理:相对人经济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专用公路的路政管!。理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