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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呼和浩特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19】9,8年8?月27日呼和浩特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8!年1:1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根据 2006!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呼和浩特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批—准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干线》公路、自《。治区:干线公路、县级【公路、乡级公路(以!。下简:。称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公:路,路政管理《。是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以,下统称公路路产)】、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所进行的【行政管理 第四条】 市、旗县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路《政管理工作各—级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路政管理机—构)依法行使—公路路政管理—职责具体负责国【。道、省道和县道【的路政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道的?。路政管理并》接受上级路政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经营性公路!的,路,政管理由路》。政管理?机构或者《派出:机构行使 城建、】土地、公安》、水利?、工商等部门应【。。当协同做《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旗县路政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保护、【管理公?路路产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三)!负责交通标志—、标线、《绿化的设置与管理;! ,(四)保持》路况良?好,组织排除突》发的:路段:险况;? ,(五)维《护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正?常秩:序; (六)审批】从公路地面》、上:空、地下穿(—。跨)越公路的设【施建:设事宜; (七【)查处各种侵占、破!坏、污染公路路【产等违法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公【。路路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占和破坏;!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违,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第二】。章 :公路路产管理 第七!条 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打谷晒【。粮、堆放《杂物:、排放污水、积肥】制坯、放养牲畜【、种植农《作物的;《 (二)倾倒—渣土、垃圾》的; (三》)车辆?装载的货《物触地?。行驶、漏、》撒,。。、污染及其他损坏】路面的; (四)在!公路试刹《车的; (》五,)占道经营维—修、:摆摊设点、乱停乱】放车辆的; (六】)设置棚《屋、厕所、加油站】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 (七)》挖沟:、打穴?、截:水冲路或《者利用桥涵、边沟筑!坝蓄水、《设置闸门《的; (八》),。公路桥梁、隧—道内:铺设易燃、易爆和】有毒液、气体—管道的;《。 (九)其他—损害公路路产的 】第八条 公路两【侧边沟外《缘以外的下》列范围为建》筑控:制区 (一》)国道?不少于20米—; (二)省—道不少于15米;】 (三)县》道不少于10米; !(四)乡道不少于】5米 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禁止修【建,。各种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经修—建的要限期》拆除具?体拆除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以下区【域内从事采》矿、采石《、挖砂、取土、伐】木、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爆破作业等活动】 (一)大中型公路!桥梁和公路渡口【上,下游各200—米,范围内?; (二)小型【桥(涵)上》下游各80米范围内!;, (:。。。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 》(,四)公路两侧坡顶截!水沟:或者公路边沟、【坡脚护坡道外缘20!米范围内 因—抢险、防《汛需要在上述规定】。区域内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及:时通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路路产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凡!需挖掘?或者占用公》路,、公路用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经】路政管理机构批【。准按照批准的范围、!时间挖掘或》者占:用确需延《长,施工期限的应当于期!满2日前到原—批准部门办理延期手!续竣:。工后应当迅速恢【复公路设施》并由路政管理—机,构验收? 第十一条 在公路!、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桥—梁、:。渡槽、架设》或者:埋设电缆、电—线及利用桥涵设【置电:缆、电线、管道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修建工程方案【必须符合公路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 (二)修》。建工程必须经路政管!理机构?批,准并签订有》关,协议 第《十二条 在公—。路,上设置?平,面交叉道口、铁路】。立交或者与公—路搭接的应当—经路政管理机构批准!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设计、修建!经路政?管理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验收不合格且在】规定期限内不进行整!改的由路政管理机】构确定的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代为整《改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三条 超过公—路,、,桥梁限载、限—高、限宽、限长确】需,行驶的车辆》必须经路《。。政管理机构批准【并按照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 路政!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公》。路,巡查及时查处超【限运输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 ?因雨、雪、》雾、:沙尘等恶劣天气【或者:突发性事故影响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时路】政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公安机关采取】防范措施;必—要时对部分》路段或?者,全路段?实行限?速或者限时》封,闭 第十五条 禁止!毁坏或?者擅自移动、涂【改、拆除交通标志、!。标,识、界?碑、:护栏、隔离栅、【护网及其他公路设】施 第十六》条 交通《标志、标线》由路政管理》机构按标准》统一设?置和管理 》在公路用地范围设】置各种非交通标志】、标识、广告—必须:经路政管理》机构批准 》第十七条 》禁止毁坏、砍伐公】路花草林木确因工程!或者更新需要砍伐、!修剪行道树》的应当经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第十!八条 因交通事【故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的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路政》管理机构《勘验损失 第十九】条 经批准在公路上!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安:。。全措:施设立明显的警【告标志夜间悬—挂警示红《灯并派员现场—指导疏通交通 施】工作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 经批》准使用?、占用公路路—产的按规定》缴,纳占用费《和补偿费;》占用费、补偿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公》路改线、《扩建、改建以及【渡口改桥后原—公路:路产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在新建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内》的继:续作为公路》规,划建设?用地:。; (二)在新建】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外需要改变用途】的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失去:使用功能《需要:报废的?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未办理变更—或者报废《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三)利用《外资、贷《款、集?。资等方式《对原公路扩建、改】建以及?渡,口改桥后收取过路】、,过桥:费的原公路路—产,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确认后作价纳—入投资?工程竣工后仍由【路,。政管理机构实施路】政管:理 第二《十二条 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已经?在公路两《侧布局?的集镇、开》发区、?工业区、住》宅区不得沿》公路规划和延伸已】。形成街道的路段【应当实行隔离式管】理;连?片的路边店》。按照规定距》离设置进出道口 】第二十三条 路政】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忠于职守文【明执法?并佩:。。戴统一标志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未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路政!。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其具体情》况予以处罚 (一)!违反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责令?立即清除并》按每倒一车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第七【条第:(三)、(四)、】(五)、(六—)项和第十》九条规定的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第七条第(》七)、(八》)项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拒不接受路政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可以暂扣或!者没收其从事违【法活:动使:用的物具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超过【公路:、桥梁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未经】批准在公路上行驶】的由:路政管理机构处以】。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经路政管理机】构,批准未按《照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留,车辆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 ?对依法执《行公务的路》政管理人《员进行阻碍、刁难】、围攻、殴打或者毁!坏公路设施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 因!。路政管理机构或路】政管:理人员职责失—误造成管理相—对人经济《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路政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专用【公路的路政》管理: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