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200》2年2?月28日省政府13!5号令发布实施 】2018年1—月2日?省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等33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11号)—修改)
】 《 第一条《 为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地下或者河】。流、湖泊、水—库取水的必须按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农业灌》溉、农村非经—营性取水暂不征收水!资源费?
《 : 第三《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
》 县】级以上财《政、物价《、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作好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工作
—。 第四条 ! ,水资源费实行分级征!。收 :。日取地表水4万【。。立方米?以,。上或者?日取地下《水2万立方》。米以上的单位和个】人的水资源费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水资源【费由设区《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设区的市与县【(市、区)征收【权限的划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
》 , 第五《条 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按】下列原则确定
【 , ? (《一):分区域实行不同【的水资源《费,最低限制《标准具体限制标【准由省财政价—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执行
! (:二)经批准》在地下水超》采区:取地下水的》按当地地下》水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
《 (三)矿】坑生产和建设—。工程施工抽排地下水!的按当地《地下水征收》标准:的20%征收;
! —(四)优《质水的征《收标准高于微咸水】等劣质?水的征收标准
!。 》。。第,六,条 水资源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第五条确定的!原则:提,出,。方,案经同级物价、【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征收的】水资源费标》准按取水口》所在地的征收标准】执行
— : ?第七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取水许可!有,关,规定取水《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处罚
【 《 第:八条 ? 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并如实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与取水量有关】的资:料
: : 第九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水,资源费缴纳数额后】应当向取水单位和个!人送:。达山东?。省水资源费》缴款通知《书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和数额到《指定的银行缴纳水资!源费;逾期不—缴的:按日:加收应缴水》资源费额3‰的滞纳!金
? , : ?第十: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资源费必须—持有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费票】据,
《
】 ? 第十一条 水!资源费用于下列支出!
《。 : :。 (一)调水、补源!、水源工程》等重点水利》设施建设;
】 ? (二》)水资源综合—。考察、调查评—价、监测、规—划;
】 (三)—节约用水技术研【究、推广及节水项】目的补贴;
】 (四】)水资?源保护、管理及奖】励等
【 : 第十二条 水资!源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用途】。编制年度水资源费使!用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执行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应当】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 水】资源费当年有节余】的可结转下年度使】用,
: 【。第十三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水资源《费所需的业务费用】列,入,水资源?费使用计划
— 》 第十四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的监督《管,理,确保水资源费足!额征收对《应当征收《而不征收或者未【足额征收《。的除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外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直接征收
— —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取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缴款通知《。书,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的由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对非经!营性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的处以】应缴水资源费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第十—六,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取,水,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非经营性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
? : 》(一) 未如实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与取水《量,有关:的,资料的;
【 ?。 (二) —违反本办《法规定取水单位和】个人未安装计量【设,施或者?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依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处罚
— ? (三)》 拒绝、阻碍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检查?量水:计量设施《。的
: — 第十七条 【取,水,单,位和个人对》。征收水资源费—和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具体行政决】。定的由作出具体行政!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第《十八条 截—留、挪用、越—权征收或者不按【本办法规定上缴、】下,拨水资源费的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十九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2年 4月 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