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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消防条—。例 (20》14年10月31日!南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4年11【月28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一节  《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第二节  】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  第三节  【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节 《   其《他消防安全》管理 ?  第三章》。   ? 消防宣传教—育   第四章  !  消防《组,织和应急救》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  附?则,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实施网格化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 第五?条   《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站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监《督管:理、灭?火、应?急救援?、执:勤训练?等消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消防事业经费】应当随着经济的【发展:、消防工作任务的】变,化、:财政保障《能力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六【条   《 ,市、县(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指【导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和单《位,做好消?防工作   —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本辖区消防工作的!重点问题《  : 第:八,条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火《灾预防、消》防安:全救助等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公?共,消防事业进》行,捐赠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及时:调查核实反》馈查处结果 —。     第—二,章,    火》灾预防? ,  第一节》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第十—条   《。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   纳入》城乡规划的消—防队(站)和其【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  距离《消防队(站》)五千米保》护半径之外的—大于一百万平—方米的住宅》区或者大《于五十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群应当同步】规划:。建设消防队(—站)   第十【一条:    《城市道路、单位建筑!、居民住宅区等建】设工程?应当同步规》划、设计、建—设消火栓   商业!密集区、文物—保护区、《消防车无法通行【的地:区和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消火栓的设置间【。距不得大《于六:十米   》。消火栓的建》设、维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 第十二条 —   现《有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补,建、增建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并达到!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对低》洼危旧房、棚户区等!易,燃建筑密集区进行】改,造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同步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暂未列入改》。造,计划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实施?   (《一)开辟消防疏散】通道并保障畅通【;   《(二)设置》消防水源《。并配置消防水枪、水!带和灭火器;   !(三)按规范—进行电?气线路?改造   第—十三条   — 农村公共消防供水!。。设施和公共》消防水源由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和维护】   农村设—有生产生活供水【管网:的应当?设置室外《消火栓;《利用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应当设置消【防取水?设施;没有》生产:生活供水管》网和天然水源的应】当设:置消防水池满足火】灾扑救需要》   ?。农村主要道路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 】  第十四》。条   《。 消防车通》道出入口不得设置】固定隔离《桩等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设施   —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应当《设置标志并保持【。畅通在住宅》。区,。道,。路上:设置停?车位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面、消防车回—车场等消防车作【业场地   第二】节 :  :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 第十五条   】。 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二)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   (—四)随?施工进度保》障消防供水;   !(五)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员工宿!舍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六—)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与》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 ,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  第十《六条:    新建—建筑高?度大于一百米—。的,民用建筑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避难《层(间)避》难,层(间)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保持防?排烟、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新建】建筑高度大》于一百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者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  倡导高层建筑的!管理人?或者使用人配备【缓,降器、软梯、救生袋!和防毒?面具等?避,难救生设施》   第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夹芯板  》。 建:筑物外墙《和屋:面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和《防火构造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在—建筑物上设》置户外广告、遮【阳棚等应当采—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   ?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物外墙—和屋面设置户外广】。告、遮阳棚、灯【杆、架空管线—等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妨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不得影响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第十八条 !   新建》农村居民自建房屋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原有农村【居民自建房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应当逐步进行!改造:      第三】。节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并按照《以,下规定实施》   ?。(一)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  》 ,(二)每日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器材等进行》防火巡查;   (!三)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四)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  其他单位应当】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  防火检查—和巡查?。的,情况应当进行记录由!参与:检,查、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名》并及时存档》  : 第二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确定:灭火行动、》通讯联络、疏—散引导、安全防护】救护等人员分—工;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措施;【   (《三)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措,施;  《 (:四):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人员《及其职责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应当及】时,维修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技》术性能较《。高的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期《进行维护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报?告应当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二十四小时安排【人员值班;设—有简易消防控制【设备的单位在工【作时间?。应当:安排人员值》班   《第二十二条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与,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相适应的专业灭火、!救援设?备对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应急救援》和人:员疏散知《识技能的培训—;不得在车》。。站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设—。置商铺、《广告设施和装饰装】修不得影响消防【。安全  《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当同时设计、建设!消防站   第【二十:三,条    隧道运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通风、排》烟等消防设施保【持设施完好有效 】  隧道内应—急通道应当设有明】显标志通道门—应当便于开启 【  :第二十四条  【  :。燃气线路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和燃气发展规划】   燃气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四节  《  其他消防—安全管理 》  第二十五条  !  禁止在下列【场所使?用瓶装燃气   】(一)建筑高—度大于二《十七米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二?十四米的非单层建】筑;   》(二)地《下室;  》 (三)人》员密集场所的用餐区!;   (四)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餐饮场所【的厨房  》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厨房排油烟设施、集!烟,罩等设备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下列建筑内设置【。合用场?所   (》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建筑?;  ? (二)《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以下的!建筑; 《  (三)》厂房和仓库; 【 , ,(四)建筑面—。积一千二百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   (】五)地下《建筑;   —(六)公共娱乐场所!   前款》规定的合用》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者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室内场所 》  第二十》七条  《 ,。 消防产品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消防产品《质量负责建立—消防产品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批次、规格、—数量、销售》去,向,等内:容 :  消防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并采取措施》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   消防产】品使用者《应当:查验: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有关证书【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  【。 第:。二十八条《    建筑—物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当事人应当约定】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人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 第二十九条   ! 多产?权公共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国家有【关物:业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各产—权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 ,住宅区、《多产权公《共,建筑的?建筑消防设施保修期!内的维?修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应当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 ,。 住宅区、多—产权公共建筑的【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业主不进行!维修:、更新?或者改造的由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组织代为维修】、更新或者改造【所需费用从相关【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或:者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与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要求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在单】位、:居住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保证电源匹!。配设置专用插座敷设!固定线?路并穿金属管保【。护安装?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并配【备灭火器材做—好巡查、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  :禁止违反《消防安全用》电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 禁:止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存放可燃物品】      —第三:章    消—防宣传?教育   第三十二!条    每年11!月为消防宣传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消!防宣传月《组织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十三条! ,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设立或者确立消!防安全?教育场所为群众提供!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和!。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驻:地单位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   第三十四条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对消》防志愿者《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向公众开放消【防站普?及消防?知识   第三十】五条 ? ,  科学技》术、司法等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纳入科学!普及和普法教—育内容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免费:发布消?。防公益广告  【 第:三十六条  —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系【统、本行业特—点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并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十—七条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并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公布安全—疏散逃生路线、消】防设施使用方法和】有关消防安全—。提,示利用场所内的平】面媒体、公共视【频、广播《。等设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应当向用《。户宣传?相关消防安》。全知识   第【三十八条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火》灾,预,防、用?火,用电知?识和火场《自救互救、逃生常】识,教育:每半:年至少组织师—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其他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有—关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还应当?有针对?。性地培训员工在火】灾或者灾害》事,故发生?时组织、引导在【场人员有《序疏散的技》能  ? 第:四章    —消防组织《和应急救援》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以—公安消?防,队和: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消》防工作实际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第《四,十条    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器材装备、】学习:。。训练等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负?。责,   第《四十一条 》   公安消防【队人员?不足:。或者: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用符合条【件的合同制消防【员承担?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任—务,;招:用,合同制消防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安置退【役消防人员》   第四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储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根据国家标准和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配,备和:改,善灭火救援装备 】  第四十三—。。条   《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 第四十四条—  :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和》志愿消防队》应当加强《业务技能《训练熟悉交通、道路!、水源、重》点部位等情况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灭火演!练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四十五?条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修《建道路、停电、停水!、切断通信线路【等可能影响》灭火、应急救—援,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告知《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急抢修的抢》修单:位应当即时告知 】  第五章 —   法律责任 】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消!防车作业《。场地或者避难层【(间)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物外墙和屋面设【置户外广告、遮阳棚!、灯杆、架空管线】等妨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影!响建筑?物消防安全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一)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技术性能较高的】。消防设施的单位未】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期维护或】者检测?的;   (二)】设有消防控制—室或者简易》消防控制设备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人员值班的  【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一)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内《设置商铺、广告设施!。或者装?。饰装修影响消—防安全的;   (!。二)隧道运》营单位?未定期检查通风、】排烟:。等消:防设施或者》未保持设施完—好有效的   第五!十一: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使用瓶装燃气的场所!使用瓶装《燃气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厨房排油烟设施【、集烟罩等》设备未按照规定【清洗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   本条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