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消防条例【
(2014年1】0月31日南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4年11月28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目录
【 第一章《 : 总则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一节 ?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 第?二节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 , 第三节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节 其他【消防安全管理
】 第三章 》。 消防宣传教】育
第四章【 消防组织】和应急救援》。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 : 总则
《 :第一条 《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实施网格化》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五条:。 ,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站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监督管》理、灭火、应急【救援、执勤训练等消!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消防:事业经费应当随着】经济的发展》、消防工《作任务的变化、财政!保障能力《的,提,高逐步增加》
第六条 】 , ,市、县(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 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第七条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指导辖区—内村(居)》民委员会《和单:位做好消《防工:作
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本?辖区消?防工作的重点问题
! 第八条 【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宣传、火灾预【防、消防安》全救助等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公【共消防?事业进行捐》赠
: 第九《条 :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受理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及时》调查核?实反:馈查处结果
】
第二章 ! 火灾预防》
第一节—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第十:条 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
《纳入城乡规划的消】防队(?站)和?其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 距离消》防队(?站)五千米保护半】径之外?。的大于一《百万平?方米的住宅区或【者大于五十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群—应当同步规划建设】消防队(站)
【 第十一》。条 《 城市道《路,、单位建《筑、居民住宅区【等建设?工程应当同步规划】、,设计、建《设消火栓
商】业密集区、》文物保护区、消防】车无法通行》的地区和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消火栓的设—置,间距不得大于六十】米
《消火:栓的建设、维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 现有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补建《、增建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并】达到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对低洼危旧】。房、棚户区等易【燃,建筑密集区进行改造!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同步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暂未列入改【造计划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实施
【 (一)开—辟消防疏散通道【。并保障畅通;
【 (二)设置【消,防,水源并配置消—防水枪、水带和灭】火器;
》 (三?)按规范进行电气】。线路改?造
第十三条 ! 农村公共消】防供水设施》和公共消防水源【由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和维护
— 农村设有生【产生活供水》管网的应当设置【。室外消火栓;利用】河流、池塘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应当—设置消防取》水设施;没有生【产生活供水管网【和天然水源的应【当设置?消防水池满足火【灾扑救需要
】农村主?要道:路应当满足消—防车通行《需要
第十四】条 》消防车通道出—入口不得设置—固定:隔离桩等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设施
【 住?。宅区的消防车通道应!当设置标志并—保持畅通在住宅区】。道路上设置停车位】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和—消防登高面、—消防车回车场等【消防车作业场地
! 第二节 【。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 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二)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 :(三)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
(四)随】施工进度保》障消防供水;
】 (五?。)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员工宿舍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六!。),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所》与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 新【建建筑高度大—于一百米的》民用建筑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避【难,层(间)避难层(间!)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保持防排】烟、应急照明等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新建:建筑:高度大于一百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者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 倡导高层—建筑的管《理,人或者使用人—配备缓降器、软梯】、救生袋和》防毒面具等避—难救生设施
第!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夹芯板
】 建筑物》外墙和屋面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和防:火,构造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在建:筑物上设《置户:外,广告:、遮阳棚《等应当采《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
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物!外墙和屋面设置【。。户外广?告、遮阳棚、灯【杆、架空《管线等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妨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不得影响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 第十八条》 , : ,新建农?村居民自建房屋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原!有农村居《民自建房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应当逐】步进行改造
! 第三节 】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并按照以!下规定实施》
(一)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
(二)】每日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器!材等进行防火—巡查;?
(三)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四【)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 其他?单位应当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防火检查【。和巡查的情况应当】进行记录由参与检查!、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签名并及时存档【
第二十—条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确定灭火行【。动、:通,讯联:络、疏?散引:导、安全防》护救:护等人员分》工;
《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措施】;
(三)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措施;
!(四)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 , 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人员及其职责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应当及时维修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技》术性能较高的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期进行维护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报告《应当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二十四小时安排】人员值班;设—。有简易消防控制设备!的单位在工作—。时间应?当安排?人员值班
》 第二十》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建—立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与城市轨》道交通消防安全相】适应的专业灭—火、救援设备对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应急救?援和:。人员疏散知识技能的!培训;不得在车【站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设,置商铺、《广告:设施和装饰》装修不得《影响消防安》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当—同时设计、建设消】防站
》第二十三条 — 隧道运—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通风、排烟等消】防设施?保持设施完好有【效
? 隧道内应》急通道应当设—有明显标志通道【门应:当便于?开,启
第》二十四条《 ?。。 燃气线路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和燃:气发展规《划
燃气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四节 ? 其他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禁【止在下?列场所使用》瓶装燃?气
《(一)建筑》高度:大,于二十?七米的住《。宅建筑和其他建筑】。高度大于二十四米的!非单层建筑》;
(二)地】下室;
》 (三)人员密【。集场所的用餐区;】
(四》)城区范围内建筑】面积三?百平方?米以上餐饮场所的】厨房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厨房排油烟【设施、集烟罩等设备!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六条 》 禁《止在下列建筑内设】置合用场所
— :(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建?筑;
(—二)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以下的《。建筑:;
《。(三)?。厂房和仓库;—
: (四)建筑面积一!。千,二百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
(》五)地下建筑;【
(六)—公共娱乐场》所,
前《款,规定的合用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者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室内场所—
第《二十七条《 : 消防《产品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消防产《品质量?负责建立消防产【品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批次、—规格:、数量、销售—去向等内容》
消《防,。。。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并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并采取措施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
消防产—品使用者《应当查验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识和有关证书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
第二】十八条 《 建筑物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的当事人—应当约定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包人!、,承租人或者》受委托人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十!九条 》 多产权公共—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国家有关物!业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各产权》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住宅区、《多产:权公共建筑的建【。筑消防设施保修【期内的维修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应当?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没有专项维修资金!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业主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住【。宅区、?。多产权?公共建筑的》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业主不进行维—。修、更?新或者改造的由【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组织代为维修、更新!或者改?造所需费用从相关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或:。者,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第三十一条 !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与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要求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在单位【、居住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保证《电源匹配设置专【用插座敷设固定线路!并穿金属管保护安装!漏电保护等安全【装置并配备灭火【器,。材做好巡《查、:检,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 禁止违反消—防,安全用电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禁,止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存放可燃物品
!
第三【章 : , 消防《。宣传教育
— 第三十二条 】 :每,年1:1月为消防》宣传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消防》宣传月组织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十三条 《。 :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设立》或者确?立消防安全教育【场所为群众提供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和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驻地单位开展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
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对消防志愿者—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向公众开放】。消防站普《及消防知识
】。第三十五《条 : 科学技—术、司法等》。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纳入科学普及】和普法教育内容
】 ,。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应当?免费发?。布消防公益广—告
?。 第三十六条—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系,统,、本:行业:特,点,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并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第三十七条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并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 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公—。布安:。全疏:散逃生路线、消防设!施使用方法和有关】消防安?全提示利《用场所?。内的平面媒体、【公共视频、》广播等设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应当向用!户宣传相关》消防:。安全知识
》 第三十八—条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火灾预防、》。用火用?电知识?和火场自救互—救、逃生常识—教育每半年至少组织!师,生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其《他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有关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还应当有针—对,性地培训员工在火】灾或者灾害》事故发?生时组织、》。引导在场人员—有序疏散的技能
! 第:四章: 消防组【织和应急救》援
第三十九条!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以公安消防》队和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消防工作实际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 :第四十条《 《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器材装备、学习!训练等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负【责,
: 第四十一条 】 公安《。消防队人员不足或】者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用:符合条件的合同制】消防员?。承担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任】务,;招用合同制—消防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安置退《役消防人员
【 第四?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储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根据国家标—准和: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配备和改善灭!火,救援装备
【第四:十,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第四十—四,。条 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和志愿消防队—应当加强业务技【能训练熟悉交通、】道路、?水源、重点部位【等,情况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和灭火演练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 , 第四十五》条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 修建道路、停电!、停水、《切断通信线路等可】能影:响灭火、应急救【援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告知【所,在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急抢修的抢修!单位应当即时告【知
第》。五章 ?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 ,。 , 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消防车作】业场:地,或者避难层(间)】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物外《墙和屋面设置户【外广告、遮》阳,棚、:灯杆、?。架空管线等妨碍【防火、逃生和灭火救!援影:。响建筑物消》防安全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一)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技术?性能较高的消防设施!的单位未《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期维护或—者检测的;》
?(二:)设有消防控制【室或:者,简易消防控制设【备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人员值班的
—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 ,(一)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内【设置商铺、广告设施!或者装饰《装修影响消》防安全的;
— (二)隧道【运营单位未定期【检查:通风、排烟等消防设!施或者?未保持?设施:完好有效的
【 第:五十一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使用瓶装燃气的场】所使用瓶装燃气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厨房排》油烟:设施:、集烟罩等设备未按!照,规定清洗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六章 》 附则
—。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