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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廊坊市】测绘管理办法—的通知<!--?】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廊坊!市测绘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八月《十八日 《 , 廊坊?市测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市场?行为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测绘:。是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表述以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和提供的》活动 第四条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所辖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能— 第五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鼓励和支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科?。。学技术水平;对在】测绘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条测绘单位依法】从事测绘活动时测】绘项目所在地—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者阻挠 第七!条测绘单位从—事测绘活动在测【绘项目实施前应当到!测,绘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测绘项目—。备,案登记 第二章基】础,测绘和地籍测绘 第!八条下列基础测绘项!目由:。。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行政》区域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及复【。测; (二)属于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管的!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测制和—相应尺度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 (—三)本行政区域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 (四《)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第九条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市、县(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将基础测—绘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定期更新—市、县(市》)基础测绘项目更】新周期不超过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第十二?。。条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籍测绘规【划并:按照地?籍测绘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 第十三条用】。于初始地籍调查和】大规模变更调查的地!籍测绘经费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地《籍测绘规划》列支:个人土地《变更登记需要地【籍测绘?。的地籍测绘经费【由申:请人支?付 第十四条城【。市建设领域的工程测!量与房屋产权、产籍!相关的房屋面积的测!量应当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编制测】量技术规范 水利】、能源、交通、通信!、资源开发和—其他:领域的工程》测量: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的工程测量技术规!范进行 第十五【条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民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第十六条【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或者建立与地!。理信息?有关的其他信息系】统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第三】章测绘资《质资:格,。 第十七条从事各类!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国家或?者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并严《格按:照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 》第,十八条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甲级测绘资质申请材!料的核?实、转?报以及乙级等级【以下的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和推荐上报】工作 第十九条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年度注册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核查】的主要内《容 (一)》单位性质、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变更情?况; (《二)相应测绘资质】标,准符合情况; (三!)完成的主要测绘】项目及测绘成果质量!情况:; (?四)测绘单》位信用情况;— (五)测绘—项目备案登记—。情况; (五)【违法测绘行为被【依,法处罚情《况 第二《十条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检查日常】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有超越资!质许可的《范围及作业限额【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 —(二)是《否有涂改、转让、转!借测绘资质证书的】行为; (三)是否!有,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行为】; (?四):是否有将承接的测】绘项目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行为!; (五)进—行测绘项目备案登】。记情况; 》(六:),测绘单位信用—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并正式通】知被检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的:处理意见作》为测绘单《位参加年度注册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测绘资质等—级或者业务范围变更!的应当重新办理【资质审查手续—;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第四《章测绘行为》管理 第二十三条】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因进行建设、城】市规:划和科学研究工作】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立项【申请人应当经—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初审—后按照规定程序【逐级审批 第二十】四条使用《国有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本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必须充分】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避—免重复测绘 第二】十五条实施测—绘项目应当》。使用国家《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国际坐!标系统 第二—十六条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项目外项目】。。单位对?于,单项:测绘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及法律、法规规】定,。须招:标的:测绘: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测绘项》目,进行招、投标时须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招—标,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较大测绘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招标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 《测绘项目实行承发包!的,发包单位不》得,将测:绘项目发《包给不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 第二十七条】测绘: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按照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 (》二)不得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或者—允许其他测绘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 (三)》不得将?自己承包的测绘项】。目转包给他人测【绘; (《四)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承揽测绘项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测绘人员应当持测】绘作业证件从事测】绘活动 第二十九】条测绘?单位签订《测绘项目合同—后,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到测绘?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测绘项!目备案登记办理测绘!项目备?案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测绘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书!; :(四)?项目设计书; (】五)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五章—。测绘成果管理 第三!十条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成果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国家投资!完成的测绘》项目由承担测绘项目!的单位向测》绘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汇交测绘成果】资料;使用》其他:资金完成的测绘【项目由测绘项目【出资人?向测绘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汇交测【绘成:果资料 第三十二条!测绘成果属于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副《本;属于非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汇交》测绘成果目录测绘】成果的?副本和目录》实行无偿汇交 下列!测,绘成果为《基础测绘成果 (】。一)为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的!天文测量、三角测量!、,水准:测量、卫《星大:地测量、重》力测量?所获取的《数据、图件》; (二)基础航】空摄影所获取的【数据、?影像资料; (三】)遥感?卫星和其他》航天飞行器对地观测!所获取的基础地【理信:息遥感资料》。;, (:四)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五)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等 第三十三!条测绘项目出—资人或者承担国家】投资的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自测—绘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向—测绘项目所》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汇交的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后出具】汇交凭证 市、县(!市)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定期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测绘?成果目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测!绘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测制—的,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 测》绘,成果应当经》过检查?验收质?量合:格后方可提供使用 !其他测绘项目—成果测绘单位每季度!将测绘项目目—录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抽查保证测绘成】果的:质量 第三十五条】基础测绘成果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社会提供;国家【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由测绘成果所有!权人:向社会提供》 未:经测:绘成果所有权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基础测绘【成果 第三十六条基!础测绘?成果和国家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实行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用于国家机】关规划?、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火、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应当无偿提供除!此之外的《基础测绘成》果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第:三十七条测》。。绘成果属于国家秘】密的适用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对外提供!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八?条编:制、:印刷普?。。通地图和专题—地图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格 依法【取得相应测》绘资格的单位在编制!、,印刷:、制作普通地图【、专题地图以及【地球仪等有关产品时!应当保证《产品的质量》 第三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的?管,理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 》第四十条编制(制】作)地图、地球【仪和:其他附有地》图图形的产品—应,当保证?地图内容准确反映】各类地图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态、名称及相互关!系 :国界:线和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的绘制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最新编制出版的标!准样图的《规定 凡使用国【家及省级版图图形加!工、制作各种产品】时必:须按:照国家及省规—定的:标准样图进行加工、!制作并报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对印刷(制!作):或者展?示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形的广告、印刷品】。和其他?产品的?活,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各种公开版专—题地图在出版、【展示前由地》图编制单位直接送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初审并出具书面!意见初?审合:。格后: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编制、出版》全省性和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的公?开版地图由编制【单位直接送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未依法报【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编制、出版的!地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销,售 第六章测量标】志保护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测《量标志的《义务不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不得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不得】在永久性测量标志】安,全控:制区内?。从事危?害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活动 》测量标志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永久】。性测量标《志的保管、维护经费!由当地?。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拨付 第四!十四条进行工程建设!时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其失去使《用效能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有关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办理迁建审批【手续所需《迁建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五条测绘【人员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必须持有!测绘作业证》。件,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使用保—证测量?标志完?好,无,损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测绘单位在》施测前?。未,办,。理项目备案登—记手续的由测绘【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未按期补《。办的:依据国家测绘局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十》。八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07【年9月18日—起施行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