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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   【 内—建城〔2《017〕115【号 ?  》。  【各盟市?住建局(委)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阿拉善盟水—。。务局: 》 为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切?实增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已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17年2月27【日,第二:次厅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 》。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 《。 ,    》        】     》。    《        】        】。     》      2【01:7年:。3月7日 【 ?  ? :。 : ,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 ? 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 】。  : —    《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切实增》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提高污水处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各盟市、旗【县(区)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 】 第三【条  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应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 《 第四条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的考核】工,作考核形式为抽查或!互检 【 各盟市城》镇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 — 第五?条 : 考核内容主要为】污水管理、污泥管理!、水质?。与检测、生产运【行管理、信息—记录与管理、恶臭】气体及环境噪—声、安全管》理、厂容厂貌—等八项内容 】 第六》。条  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定 【具体考核标准见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 《 ?。第七条  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采取?旗县(区)》自评与盟市考核、自!。治区抽查《或互检的《程,序进行自评由各【旗县(区)城镇污】水处理?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由各盟市—。城镇污水处理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本—辖区:旗县(区)》。进行全面考核);】。抽查或互检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实施必》要时进行全区检【查, 》 第八条《  旗?县(区)自评每季】度将自评结果及相关!资料上报盟市—。城镇污水处》理主管部门报送时间!为,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中旬之前】 》 第九条《  盟市考核—每年各?盟,。市城镇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依据办法—完成辖区内各旗县】(,区)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管理考核工作】每年10月底—前将上年度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的考核结果!公布在各盟市住建局!(委)或水务—局网站 !各盟:市城镇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将辖!。区内各旗县(区【)城镇污《水处理运行管理的】考核结果、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时间为当】年10月底》前 第】。十条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各盟市城镇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上报的考《核材料、整改措【施及:在,线监:测数据组织人员【进行督察 ! 第:。十一条  自—治区:抽查或互《检每年10》。月底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上年?度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运行—管,理考核工《作进行抽查或互检】 第十二!条  ?抽查或互检方式采】取“双随机”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询问、受—理举报?。等形式进《行实地考核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各《盟市城镇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上报的考核材料和现!场督察、抽查或【互检情况对全区【污水处理运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年底【前将年度《。考评结果公布—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 第十三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 85)、良(≥】 ,70)、中(≥ 6!0):、差(<6》0)四个等级当年】污水处理厂出—现重大?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的、不配!合自治区和盟市【考,。。核,工作的?定级为差 【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结果直《接,与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奖!励资:金挂:钩并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主》要依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考评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同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 第十五条  】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时《通报各盟市城镇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各盟行署、市人民政!府并督促各》地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 ? 第十六条 — ,各盟市城镇》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应对!通报提出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和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方案并?同时上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同】级人民政府 】 ?第十七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等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参与考核的】人员应?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   第十》九条  各级—城镇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应完善检查监】管机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督促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加强运行管理! 》 第二十条 — 本办法自201】7,年4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4月】。6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