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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九江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 , 九江?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4月—28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2017》年5月8日   】 九江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西省水资!源条例和建设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公共供《水,企业、使《用,城,镇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农业?生产:用水户应当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领《导把节约《用水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节约:用水规划制》定年度节约用水计】划鼓:励和:。支持节约《用水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产品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设节水型社会  】 第四?。条 城镇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坚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全》程管理、节水—。优,。先、高效利用—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义务有权制】止、举报或者投诉】浪费用水的行为 】  第五《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节约】。用,水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编制节约用【水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 《  :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市节约用水管理的日!常,工作: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各级发展改革、工业!信息、财《政,、物价?、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国土、建》设、规划、》教育:、科技、农业—、环:保、卫?生计生?。、公安消防、机【关事务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加强国情水情教育】将水情教育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意识倡导有利于节】约用水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形成【。节约用水良好风尚 !  :新闻:媒体应当将节约【用水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围》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节约用水公益】宣传对?用水浪?费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七条: 对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以】及在节水科研—、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奖【励措施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二章计》划,用水管理   【第八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制定》全市节?约用水?标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节约用水政!策、:规划、?标准:的,落实:   节约用水【规划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九条 —取得许可的取水单位!和非居?民用户应当执行年度!用水计划   非居!民用户应《当安装用水计量【。。设施建?立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并于每年年底—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年度的用水情况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   第十】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取水许】可量、江西省行【业用水定额、非【居民用户的》用水记录《和,生产经营计划以【及本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等核?定辖区内《非,居民用户申报的取用!水,计划并?于每年?年初下达取》用水:计划指标   第十!一,。条 非居民用户应严!格按照核定的年【度用水计划指标【用,水,不得擅自变更年【度,计,划,用,水量和用《水用途确需调整计】。划用水指标》的单:位应:提前30日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调整?用水计划《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  【 第十二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水】。库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非居《民用:户超计?划、超定额》取水的对超计—划、超定《额,。取水部?分按照江西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累进收取【水资源费  — 第:十三条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制度【禁止实行包费—制   非居民用】户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  !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水价标准由【物价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   农业!生,产用水价《格按照国《家和省现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意见标准!执行 ?  第十《四条非居民》用户使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自来水—)的超定《额,累进用水加价水费】由所辖的《供水企业代》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管《;,使用:自建设施直》接取用水的非居民用!户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资源费由所在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征收的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和水资源费全】部上缴同级财—政作为节约用水【管理的专《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第十:五,。。条 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和水资《。源费应当《按规:定期限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水】费5‰和水资源费2!‰的滞纳《金并扣减其计划用】水,。指标:或,限制其用水量   !第十六?条供水企业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或者?。备案:的,用水计?划向用水单》位,供水   第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编制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和规划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江西省—。节,水标:准及规范进行节【水设施?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当严格审查节】水相:关内容?有关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就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节水设施的》竣工验收   【已建项目《未按规定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或】者节约用水设—施经验?收不合格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完善节约用—水设:施   建筑施工】工,地要减少降排水施】工降排水应当做好】回收利用   【   第三》章 节?约用水管理  【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节约【用水规划《在测定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的基础上编制】年度用水计》划并:下达执行《   供《水部门应当加强【用水计量监管按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计《划用水户《的实用水量报表【  :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国—家节水强制》性,。。标准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商【、,建设:。、,。质监等部《门建立节水器具和节!水,。设备应用市》场准入?管理机制推广节水】型器具的应用 【  第二十一—条鼓励、扶持—居民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推?进居民生活用水户】节水器具改》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节约】用水设施 》 , 第二十二条 【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节水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  !。 第二?十三:条 严格《控,制开采使用地下水】已使用地下水的【应当采取节水措施】逐步减少地下水的开!采量有条《件的应当将地—下水水源替换为非常!规水源或地表水水】源   第二十四条! 单:位用水户《应当:采用节水技术—改造落后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器具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定,期对:用水:。情况进行水》平衡测试《;重点用水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平衡测试】合,理评价用水水—。平对经?测试发?现不符合有关—节约用水要求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 第二十《五条 大力推行【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业?企业应?当采取循环用水、】分质用水以及—废污水处理回用等】措,。施降低用《水单耗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污水—排放量  》 工业企业的设【备冷却?。水、空调冷却—水、锅炉冷》凝水应当循环使用或!者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单位:产品取水量、单位】产值取水量》达不到行业标—准的应当限期—完成技?术改造工程 —  第二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应当加强本辖【区内对机关事业【。单位:、物业小区及居民】生活节水的宣—传和指导开展—节水型单位、节水】型社:区建设?   第二十七条 !市、县两《级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用水!计量设施实现分【区,计量明确节》水专:职人员加强用水设】施、器具及给排水管!网的日常管理建设节!水型单?。位   公》共机构?应当选购列入节【水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或取得国》家节水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  —。 第二十八条— 宾:馆、餐饮、》水上:娱,乐,等服务行业应当采】用节水技术》、设备和设施—   洗浴、洗车】、游泳场馆等经营场!所,应,当,提高循?环用水效率安装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   第二!十九条 市政、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和生态景观用水】等应当使《。用地表水或再生【水禁止使《用地下水鼓励采用节!。水技:术和污水再生利【用技术   第三十!条 大力《推广应用农业节【水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涉】农部门应当引导【农,民降低水耗推广喷】灌、滴灌《。等节水技术禁止农业!漫灌、串《灌等:粗放型用水》。灌区应?当逐:步完善用水》计量设?施按定额配置—灌,溉水量 《  对农业节水【工程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应当优先予以】立项   第三十】一条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维】修管:理采取防漏防渗措】施降低水的漏失率】漏失率不得》高于国?家有关规定  【 自建?供水设施单》位将污水排入—城市地下管》网的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 , 鼓励?和扶持单位》、个人开发利用污】。水、再生《水,    《  第四章法—律责任  》 第三十二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政府或者】上级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   (—二)违法征收相关】费用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一)【。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程项目未按照规】。定,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或《者节约用水设—施未:经验收或者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二)生产!经营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的、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的;   (】三,)擅:自,。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   (四)【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供水管【。网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直接连《接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窃公共供水和—节水设施的;—   (二)损坏】、侵占、擅自启闭】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破坏公共供水【和节水设施造成严】重,危害的;   【。(三)拒绝、阻碍】或使用暴力威—胁节水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阻挠供水部门工作】人员抢修、维—修、施工、》验表、收费等正【常经营活动的—   ? 第:五章附则 》 ,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   —节约用水《是指采取经济、技】术、行政等综合【措施调整用水结【构降低供《水、:用,水,消,耗减少用水损—失和:废污:水排放?制,止,浪费合理高效利用水!资源的?。活,。动   《节水设施《是符合质量、安【全和环保要求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水使用量的机!械设备和《储,存设备的统称 【  公共机构—是指:市、县两级》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居民—用户是指《因日常生活需要在居!住场所发生》用水行?。为,的用水?户 :  非居民用户【,是指取得》。许可的取水》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  !。 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以》公共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 水平衡测试是指】对用户的各用水系】统进行实际测试确定!其各用水系统的水】量值并根《据其输入水量与输】出水量的平》衡关系分析用—水节水的合理水【平   再生水是指!经过处理满足特定】用水水?质标准或者水质要求!的非饮用水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6年】10月25日—市政府印发》的九江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