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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2003年9【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8年7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五)?第二次修正》 20?18: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号   201】8,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20—18年5月3—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物业的!使用、?。维护、服务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房屋—及,与之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等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纳入!城市管理工》作体系和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和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服务机制【 ,第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管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对配》套设施不全》、不具备物业—服务条件《的物业区《域,进行综合治》理逐步实现住宅【区域物业《管理:全覆盖 第》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价格、财政!、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公安、》民政、?。卫生、市场》监督管理《、消防、自然资源、!人民防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物业?监督管理工作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物业服务区域业主】大,会的工作督促业主大!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服务!。的关:系处理物业服—务纠纷 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物业《管理有关《工作 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物业?服,务工作 《第,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及时受?理业主和相关单位的!投诉:举报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行:为对实?名投:诉举:报实行限时回复为】实,名投诉举报人保密】 ,第七条 物业管理】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召集》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等各方《代,表参:加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代表【参加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下】列重:大问题 (一)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 (【二)业主委员—会选举和换届过程中!出现问题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问【题的; 《(四)物业》服务企业在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 (五—)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服务纠!纷 第八条 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九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因《买卖、赠与、继【承等法?律,关系已经实际占有房!屋但是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房屋占有人】在物:业服务中《。享有业主的权利承】。担业主的义》务 第十《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具体—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四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项!目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全体【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服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 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二年》的应当筹备成立业】。主大会 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或者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经物!。业项目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应当由》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六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建设】单位、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 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协助筹备组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六】十日内首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筹备组自行!解散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应当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载: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以及期限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决!。。定筹集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决定》其,他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委员会成员【缺额:人数超过半数的【; (四)》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时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组》织召开会议职责的物!业项:目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召开;逾期》不召:开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组织召开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布:接受业主监督—;, ,(三)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管理规约调!解因物业使用、【。维护和服务》产生的纠纷;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根据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方式《管理并公布经—营,所得; (九—),监,督广告?、车位租赁经营收】入以:及使:用情况?; (十)配—合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等做好物业服务!区域的社区建设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十【一)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阻挠、抗拒【业,主大:会履行?职责; (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三)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减免?物业费、停车—费,或者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利益、—报,酬; (四》)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使,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印章;— (五)打击、报】复、诽谤有关—投诉、?举报人; (六)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解【聘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七)擅自】。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侵占业主—共有财产; (八】)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超【。越,业主大会赋予的职权!。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的人【。。数由业主大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三:人至十?一人:的,单数确定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三人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项目《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业主委—员会备案有关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备案》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具体年》限可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约定—任期届满《两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并通知【物业:。项,。目,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派代表】参加:;逾:期未换届的业主【委员会将《自行终止 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其【任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与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办好交接手续;没有!。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与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应当经》出席的委员过—半数同意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业主—委员会未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造成损—失的由同意作出【。决定:的委员共同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能够》主动履行业主义务】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委员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中兼职或者—与该:物业服务企业有【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二)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 】(三)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辞—呈,的;: (五)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六)向物《业服务企业销售商】品、:承揽业务、》。牟取不?当利益的; (七】)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 ?(八:)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情形 终止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的程序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三十【条 因物业》管理区域《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业《主,大会解散的在解散】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在!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下做好业主共同财产!清算和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第三十】一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由业主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第?三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管理规!约、: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出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证,。。明,或者对物业》服务:费用的结算作出明】确约定受让人—应当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物业产权转移情况】、,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相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物?业闲置、房屋质【量和未?享受:物业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业主不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催交;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并自?约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使用《人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承担【连带交纳责任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四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参照国【家或者自治》。区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物》业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和违:约责任等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之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但不】得侵犯房屋买—。受人的利益并—在申请房屋预—售许可前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报:物,业项目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备案】情况书面告》知项目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销售现场向房屋买】受人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并】予,以说明?房屋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对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作出书面承】诺 房?屋交:付买受人之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买受人—之后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 房屋?达到交付条》件买受人延迟接受房!屋交付的前款—规,定物业?服,务费发生的起止【。日期自建《设单位催告买—。受人接受交付的【期限结束次》日,起计算建《设单位不得与买【受人约定减免物业服!务费: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项目》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建设规模小于二万平!方米的?经,物业项目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体?和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等事项— ,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含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十日前向物业项目!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与物业服务】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三)招【标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九?条 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时限完】成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 :(,。一)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现售前?三十:日完成; 》(二)预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 (三—)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九十》日,。完成 第四十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期限已满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原签!约双方有一方不【愿续约或者已入住】业主百分《之五十以《上对原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不满意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由》物业项目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全体业主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时应当与建!设单位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查!验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有关资】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有关资》。料移交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移交所【在地: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承接未经查验或【者承接不《符合:交付条件的物—业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新建住宅建设【单位应?当设:计配置具备》水、电、通风—、采光等《基本使用功能—和条件的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房屋建筑【总面:积的千分之三且不】低于:一百平方米配置;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按照不低!于三十平方米配置】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在许【可证及其附图—上载明?配套建设《的物业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和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注明物业服务用!房室号 《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属全体业主》共有分别交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无偿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用途;不得分割、!转让:、抵押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委?托,协议 建设》。单位:交付住宅《物业时应当向房屋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资料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四条— 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制度对物业实—行管理; (二【),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三):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他人; (四【)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物业服务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二)在《。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前将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维护要求、注意】事项等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三)落实安防人员、!设施以及安》保措施确保》安防监控设》施正常运《转; (四)定【期组织物业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演练确保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五)维?护物业区域环—。境卫生引导业—主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六,。)定期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组—织维修; (七)做!好物业维修、养【。护、更新及其费用】收支的各项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财】务,账册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平台—为业主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突发事件; (【九):听取: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改进和完善物【业服务?; (十)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物业服务《合同中无相关约定不!得,将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车辆停放费》用等捆绑收费;不得!处分属于《业主的共有财产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造成业主损失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一)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和物业投诉电—话; ?(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三,。)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四)电!梯、消?防、:监,控等专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 (五)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 (六)房》屋装饰装修》及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安全事项;》 (七?)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 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 第五》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并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同时移?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单《位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的相【关资料?。; (二)》电梯、消防、监【控,等专:项设施设备的—。。技术手册、维护【保养:记录等相关资料【; (三)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共用的?场地和设施设备资】料; (四)—物业服务期间配【置,。的固:。定设施设备资料;】 (五)物业服务企!业建:档保存的物》业,改造、维《修、:。养护资料《; (六)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相关资料—; (七)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未办【理交接手续应当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不得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 第五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交接的》交接双方应当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电梯、消防、监!控等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现状给—予确认并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电《。梯、消?防、监控等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修《复或者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一)在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的; (!二):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拒不撤》出,。物业服务区域撤出】时未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或者未》按照规定移交资【料造成物业服务【混乱的; (三)未!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房屋安全《监管义务导致物【业服务区域内发生】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 (四)泄露】业主:信,息的; (五)【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委员进【行恐吓、威胁—或,者,打击报复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五】。。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执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一)?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旗县】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统:一制定; 》(二)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在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代表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三)公寓《、别:墅等:非普通住《宅和商场《、酒:店,、写:字楼等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可以根据》市,场行情、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等级进行调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征得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方【可调整物业服—务,费 :第五十四《条 未?实行物业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由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代表《会议选聘保洁人员维!护环境?卫生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选聘!房屋维修人》员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相关》业主承担 第五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但不得因部分最终!用户未履《行交:费义务?而停止已交费—用户和共用部位的】服务 任何单位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前款费用也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前款费?。用而停止提供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本:条第一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房,屋外貌超荷》载存放物品》; (?二)将?无防水要求》的房屋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厨房、卧室、【起居室和《书房的上方; (】三):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挖?。。掘地下空间;— (四)改变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 (》五)擅自占用、【挖掘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道路》、场:地在规定《区,域外停放车辆—; (六《)占用、损》坏或者?擅自移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七)》。私设地?桩,、地锁占用》公共绿地、公共【道路:; (八)擅自【设置摊点和集贸市场!; (九《)随:意倾倒?垃圾、?杂物侵占和毁坏绿地!; (十)》。擅,自在建筑《物屋顶?、外墙?面上安装、悬挂【、张贴物品》或者涂写、刻画;】 (十一)》在楼道等业主共【有部位?堆放物品《; (十二)违【反规定饲养动物【; (十三)违反】有关: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废弃物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十四)【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五)乱【拉乱改电线拆改智能!化设施设备》; :(十六?)将阀门、检查【。口以及主管道等封】闭、遮挡; (十七!),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物—业使用人发现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管理单】位有关管理单位应当!及时依?法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七》。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消除隐患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五十【八条 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并,承担相关费用 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更新时】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 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养护的—双方应当《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的主要事项和【费用支付的标准与方!。式 :第五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了满足业—主的需求《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建设充电桩、快【递柜:等服务设施设备【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 第六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对》于长期废《。弃并严重影》响消防通道的—车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报告物—业项目所在》地消防机构》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对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工程【车辆、大中型客货车!辆不得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但!。工程车辆因》。。本物业?管理区域《。建设、设施设备维】修确需?停放的?除外 第六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出租《经营:的每次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租金收入扣除物业服!务企业车《位、:车库维修《、管理费用后—剩余部分由业主【大会:决定使用 》规划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于停放汽车施!划的车位建设—单,位不得出《售、附赠 》第六: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大会决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可以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经费或者物业管!理的其他需要— 第六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得由开发—商代收、代》缴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应当按》幢设账、专户存储】、核:算到户?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发生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立即进行维修或者】更新改造的经业主】委员会现场查验确】认后可以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一)?电梯故障《。;, (二)消防设施故!障;: (三)屋面、外墙!。渗漏; (四)二次!供水水?泵运行?中断:;, (五)排水设【施堵塞?、爆:裂; (《六):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 (七)【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需要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应急使用维修—资金书?面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办结》应急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及《业主分摊《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没有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组织代修《代修费用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 第六十—五条 ?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表,决 (一)委—托表决业《主将一定时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事项—的表决权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行使】;, (二)集合—表决业主大会—对特定?范围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事项采取一次—性集合表决通过后】授权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分批使用》; (三《),异议表决《。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事项中持《反对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七、八、九、!十,、,十一项规定》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拒不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或者更新责任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二)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未按照?规定:受理物业服务投诉】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二)房【屋承重结构》是指房屋的》。基础、楼板》、屋顶、《梁、柱、承重墙【体等;? (三)《共用部位是指—。业主共同使用的【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门—。厅、传达室、内【天,井以及房屋》承重结构、外墙面、!走廊墙等部位—; (四《)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业?主共同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避雷装置、消防【设,施,以及道路、窨—井、化粪池》、,。垃圾废物《储存设?施、绿化地等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