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20!03年9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8】年7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五】。),。第,二次修正 2—018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号:
20》18年5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201?8年5月3》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物业:的使用、维护—、,服务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房屋》及与之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等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管理纳入城市管【。理,工作体系和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和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服务机制—
第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管: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对配?套设施?不,全、:不具:。备物业服务条件【的物业区域进行【综合治?理逐步实现住宅区域!物业管理全覆盖【
第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价格—、财政?、生态环境、城市】管理、公安、民【政、卫?生、:市场监督管理—、消防、自然—资源、人民防—空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物业监》督管理工作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物业:服务区域《业主大?会的工作督促业主大!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服务的关系处【。理物业?服务纠纷
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物业管理有关工!作
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物《业服务工作
第【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及时受理!业主和相关单位的】投诉举?报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行为对实!名投诉举报》实行:限时回?复为实名投诉举【报人保密
第七条】 物业管理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召集】。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等各方代表参加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代表参—。加
:物业管?理联席会议》主,要协调解决》下列重大问》题
(一)业主【委,员,。会不:依法履行职责—的;
(《二)业主委员会【选举和?换届过程中出现【问题的;
(三)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问题的;《
(四)物业服务】企业在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
(五)需—要协调解决的其他物!业服务纠纷
第八】条 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九?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因!买卖、赠与》、继承等法律关系已!经实际占有房屋【但是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房屋【占有:人在物业服务—。中享有?业主的权利承担【业主的义务
第十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具体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四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项目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全体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服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十五条 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使用已》超过二年的应当筹备!成立业主大会
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或者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经物业项目》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应当由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六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建设单位【、,。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
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协助筹备组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 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六《十日内首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筹备组自行【解散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应当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载明委托事》项、委?托权限?以及期限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决【定筹集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及】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决定其他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委员会成员缺】额人数超过半数的;!
(四)《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需要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时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组织召开会议!职责的物业项目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召开】;逾期不召开—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组织召开【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布接受业主监督;!
,。(三)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管理规约调解因物】。业使用、维护和服】务产生的纠纷;【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根据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方式管理!并公布经营所得;】
,。(九)?监督广?告、车位租》赁经营?收入:以及使用《情况:;
(十)配合【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等做好物业服】务区域的《社区建设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十一)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阻挠、抗》拒业主大《会履行职《责;
(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三)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减免物—业费、停《车费:或者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利益、报酬【;
(四)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使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印章;!
(:。五)打?击、报复、诽谤有】关投:诉、举报人;
【(六)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解【聘或者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七)擅?自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侵占》业主共有财产;【
(八?)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超越业主】大,会赋予的职》权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的人数】由,业主大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三人至十—一人的单《数确:定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三人《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物业项目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业主委员!会备案有关》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备案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具体年》限,可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约定》任期届满两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并通知—。物业项目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派》代表参?加;逾期未换届【的业主委员》会将自行终止—
,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其任》期届满?之日起十日内与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办:。好交接?手续:;没有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与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应当经出席的委】员过:。半数同意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业主委》员会未?按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造成损失的—由同意作出》。决定的委员共同【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能够主动履【行业主义务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委员: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中】兼职或者与该物业】服务企业有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二)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
(三)【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辞呈的;【。。
(五)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六:)向物业服务企业】销售商品、承揽业务!、,牟取不当利益—的;:
(七)《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
(八)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情形
终《。止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的程序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三十条 因物!业管理区域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业主大会解—散的在解散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在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下做好业主共【。同,财产清算和》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第三十一》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经费的筹】集、管?理、使用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由业主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监督
第三】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管理!。规约:、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出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证明或者!对物业服务费用的】结算作出明确约定受!让人应当《在办理产《权交易手续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物业产权《转移情况、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相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物业闲置!、房屋质量和未【。享受物业《。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业主》不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催交;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并自约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使用人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承担连《带交纳责任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三十四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参照国【家或者自治区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物《业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和违约责《任等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之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但不得侵》犯房屋买受人的【利益并在申》请房屋预售》。许可前?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报物业项目》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备—。案情况书面告知【项目: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销售现场向房】屋买受人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并予以说!。明,房屋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对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作出书面承—诺
:。房屋交?付买受人《之,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买受人之后】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
房屋达—到交:付条件?买受人延迟》接受房屋交付的前】款,规定物业服务费【发生的起止日期自建!设单:位催告买《受人接受交付的期】限结束次《日起:计算建?。设单位?。不得与买受人约【定减免物业服务【费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项目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建设规?模,小于二万《平方米的经物业项】目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体和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等事《项
: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含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十日》前向物业《项目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与物业服务》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
(二)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三)招标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九条《 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时限完成物业服务招!投标工作
(一【)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现售前三十日完成;!
(二)预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
(三【)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九—十日完?成
第?四十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期限已满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原签约双!方有一方不愿续【约或:者已入住业主百分】之,五十以上对》原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不满意!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由物业项!目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全体业主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时】。应,当,与建设单位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查验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有关资料;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有关资【料移交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移交《所在地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承接未》经,查验或者承》接不:符合交付条件的物业!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缺【陷给业主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新《建住宅建设单位应】当设计配置具备水、!电、通?风、采光等基本使】用功能和条》件的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房屋建筑总》面积的千分之三且不!低于一百平方—米,。配,置;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按照不低!于三十平方米配置】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在许可证及其附图】上载明?配套建?设的物业服》务用房的《建筑面积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和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注明物业—服务用房室》号
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委员!会,议事用房《属全体?业主共有分别交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无偿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用途;不得分割】、转让、抵押—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委托协】议
建设单位—交付住宅物业时【应当:向房屋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资料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四条 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旗?县级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制度对—物业实行管理—;
(二《。)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三)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他人;《
(四)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物业—服务标准提供物【业服务;
(二【)在:业,主、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前将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维【护要求、注》意,事项等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业主:、物业使《用人;
(三)落实!安防人员、设施以】及安保措施确—保安防?监控设施正常运转】;
(四)定期组】织物业服务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演练确保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五):维护物?业区:域环:境卫生引导业主进行!垃圾分?类处理;
(六【)定:期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组织!维修;
(七)做】好物:。业维修、养护、【更新及其《费用收?支,的各项记录妥善【保管物业档案资料】和有关财务账册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平【。台为业主《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工作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物:业,服,务中的突发事—件;:
(九)《听取:业主:委员会、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改进和完善物【业服务;
(十)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物业服务合】同中无相《关约定不《得将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车【辆停放费用等捆【绑收费;不》得处分?属于业主的共—有财产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造成:业主损失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一)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和物业投诉【电话:;,
(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三)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四)电】梯、消防、》监控等?专,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
!(五)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
(六?)房屋装饰》装修及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安全】事,项;
(《七)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
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
第《五,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项目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并!。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同时移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单位【。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的相关资料;
】。(,二)电?梯、消防《、监控等专项设【施设备的《技术手册《、维护保《。养记录等相》关资料;
(三)物!。业服务用房、业主共!用的场?地和设?施设:备资料;
(—四)物业服务期间配!置的固定设施设备】资料;
(五)物】业服务企业建档保存!的物业改造、维修、!养护资?。料;
(《六)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相关资【料,;
(七)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未办理交接【手续应当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不得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
第?。五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交】接,的交接双方应当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电梯、消!防、监控等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现状给予确认—并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电梯、消防、!监控等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修复或者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一)在》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的:;
(二)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拒不撤出物业服【务区域撤出时—未,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或者》未按照?规定移交资料造【成物业?服务混乱的;
(三!)未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房屋安全监—管义务导致物业服】务区域内发生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
—(四)?泄,露业:主信:息的;
(五)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委员进行】恐吓、威胁或者打击!报,复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五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执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一)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旗县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统?一制定;
(—二):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在,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代表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三!。)公寓、《。别墅等非普通住宅和!商场:、酒店?、,写字楼等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可以根据市场!行情:、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等级进!。行调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下,。征得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方可》。调,。整物:业服务费
第五十四!条 未实行》物业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由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代表会议》选聘保洁人员—维护:环境卫生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选聘房《。屋维修人员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相关业】主承担
第五—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但不得因部分最终!用户未履行交—。费义务?而停止?已交费用户和—共用部位的服务
任!何单位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前,款费用?也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前款:。费用而?。停止提供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本条】第一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和房】屋,外,貌超荷?载存:放物品?;
(二)将无【。防水要求《的,房屋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厨!房、卧室、起居室】和,书房的上方;
【(三)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挖掘地下空间;
(!四)改变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
(五)擅—自占用、《挖掘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道路、场地—在规定区域外停放车!辆;
(《六)占用、损坏或者!擅自移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七,)私设?地桩、地锁占用【公共绿?地、公共道路;
】(八)擅自设置摊】点和:。集,贸市场;《
(:九)随意倾》倒垃圾、杂》物侵占和毁坏绿地】;,。
,(十)擅自在建筑】物屋顶、外墙面【上安装、悬挂、【张贴物?品或:者涂写、刻画;
】(十一)在楼—道等业主共》有部位堆放物品;】
(十二)违反规】定饲养动物;
(】十三)违反有关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废弃?物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十四)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五)乱】拉乱:改电线拆改智—能化设施设备;
】(十六?)将:阀门、检查口以及】主管道等《。封闭、遮挡;
(】。十七)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物业使用人】发现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有关管理【单位有关《管,理单位应当及—时依法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委员:会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七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消除隐患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五十》八条 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分户终端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外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并承担》相关费用
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对专!业经营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更新时】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
》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养护的双—方应当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的主要事项和费用!支付:的标准?与方式
《第五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了—满足业主的需求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建设【。充电:桩、:快递柜等服务设【施设备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
第六【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车《辆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对于?长期废弃《并严重?影响消防通道的车】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报告【物业项目所》在地消防《机构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对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工,程车辆、大》中型客货车辆不得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但工程车辆因—本,物业管理区域建设】、,设施设备维修确【需停放的除外
第六!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出租】经,营的每次《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租金收入扣除物!业服务?企业车位、车—库维修、管》理费用?后,剩余部分由业主大会!决,定,使用
规划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于停放汽车施划】的,。车位建设《单位不得出售、附赠!
第六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业主大会》决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可以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经费或者物—业管理?的其他需要
第【六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得由开发《商代收、代缴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应当按幢《设账、专户存—储、核算到户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发生下列】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立即进行维》修或者更新改—造的经业主委员会】现场查验确》认后:可以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一)电梯《故,障;
?(二)消《防设施故障;
(】三)屋面、》外,墙渗漏;
》(四)?二次供水《水泵:运行中断;
(五】)排水设施》堵塞:、爆裂;
(六【)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
(七—)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
需要《应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应?急使用维《修资金书面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办结应急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当将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及业主分摊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没有】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组织代【修代修费用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
第?六十五条 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表决
—(一:)委托表决业主将一!定时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事项《的表决?权以书?面形:式委托给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行使;【
(二)集》合表决业主大—会对特?定范围内《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事项采取一!。次性集合表》。决通过后授权—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分】批,使,。。用;
(三)—异议:表决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事项中!持反对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七、—八、:九,、,十、十一项》规定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拒不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或》者更新责《任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二)】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未按照】规定受理《。。。。物业服务《投,诉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二)房屋承重【。结构:是指房屋的》基础、楼板、屋顶、!梁、柱、《承重墙体等》;
:(三)共用部位是指!业主共同使用—的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门!厅、传?达室、内天》井以及房《屋承重结《构、:外,墙,面、走廊《墙,等部位;
(四)】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业主共!同使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避雷装置、—消防设?施以及道路、—窨井、化粪池、【垃圾废?物,。储存:设施、绿化》地,等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