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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 (2!009年7月—25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道路运输服!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二节 【客运    — 第:三,节 货?运     第【四节: 相关业务  【 ,第三章 道路—运输安全《  :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7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09年7月!25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提!高道:路运输?服务水平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客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货运】)经营以及道—路运输场站建设和运!营,、道路运输服务、】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活动   !公共电?汽车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道路运》输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遵循科学发—展、统筹《规划、节能环—保、:安全便捷《的原则  》 第四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服务《对象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第五条 本市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   第》六条 ?本市应当统筹道【。路运输发《展通过调《整、优化《基础设施结构、运】输装备结构》和运输服《务结构逐步实现客运!的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以及【与其:他客运方式》的一体化《货运的社《会化、专《业化和集约》化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逐步建立】符合国家首都功【能,和性质的道》。路运输体系   】第七条 本市应【当完善道《路运输标准体系【和安全服务管理规】范建立道路运输信息!化系统和共享平台提!高道路运《。输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八!条 市?和,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派出机构、市交通!执法机构(以—下统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相关!的道路运《输,工作:   第九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共同组织编制!本市交通发展规划】确定道?路运输发《展目标、重点项【目及其保《障措施?等并向社会公布【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交通发展规划定】期公布道路运输行】业发:。展,指导意见  — 第十条 》本,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依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规范和指导会】员经营?行为组织《会员:开展:诚信建设提高会员的!服务质量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参与道路运输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宣传贯彻 !第二章? 道路运输服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收集、》分析、整理、更新】。道路运输管理和【服务信息并通过道路!。运输:信息化系统和—共享平台向社会发】布,   第十二条 本!市道路运输》实行经营许可制度 !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做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符《合本市交通发展【规划和?绿色环保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许!可的:。范围:或者事项从事经营】活动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  (二)制定并执!行服务标准》和规程、收》费管理、安全行车】等规章?制度;  》 (:三)对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 ?。  (四)》按照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排放!标准和燃料》消耗限值;   (!。五)运营中携带车辆!营,运证件、驾驶员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规定的!证件; 《。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明《码标:。价合理收取费用;】  : (七)使》用由税务《部门监制的道路运】输专用发票》。不得:伪造、涂《改,、倒卖、转借和转】让专用发票;— ,  :(八)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  (九)》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统》计报表和信息   !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运输货物的!不,。得运输旅客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实】行从业?资格管理采取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和服》务水平 《。 ,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等专?业人员进行岗前和】在职专业技能培训】   道《。路运输经《营者对持有外—省市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本市道路交通!状况、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等专项培训!并办理本市驾驶【员信息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安—。排其从事《专,业营运活动   】第十七条 旅客【、货主以《及其他有关当事【。人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举: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二【节 客运《 ,  第十八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服务《设施齐全不》得擅自改装车辆【。。;   (》二)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  (?三):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或者转由《他人运送;   】(四)在车辆指定位!置喷涂经营者名称或!。者标识悬挂》标,志,牌放置?。服务监督卡片并张贴!。票价表;  — ,(五)按照规定执】行本市的班线客运统!一售票?制度不得擅自在客运!场站外组织客源; !  :(六)班线客运【在,许可的线路、—场站内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班次和时《间运:营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七)包车客运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不得承运包车合同之!外,的旅客不得》变相从事班线—客运;   (八】)跨省市《客运的运营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地但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的除外【  : ,第,十九条 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并:不得:少于9?0日   班线客运!。经营者暂停或者终】止班线经营的—应当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并于暂!。停,。或者终?止班线经营之日前】7日在班线线路【各站发布公告 【  第?。二十条 郊区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市交?通,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班—线客运的保障—措施以?及边远乡村班线客】运的扶持《政策   享受【公交政策的郊区客运!经,营者应当执行—城市公共电汽车【的服务标准》。和票价政策;经许可!。机关同意可以—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设置临时发车】停靠点?等方式?运,营,  : 第二十一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客—流分布、场站容量】和公众出行需—求合理?设,置、调?整班线线《路的起止站和跨省】市,班线线路的中途停】靠,站并在设置、调整】之日前7日》向社会发布公—告 :  :。第二十二《条 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社—会公德和乘车—秩序讲?究文明卫生;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以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并配》合,安全检查 》。第三节 货运—   第二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是城!市物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市】优先发展封闭—、厢式、罐式货车】运输和集装箱—甩挂:运输等专业》化货运整合》货运、货运代理和货!运,场站等运输》资源向现代》物流业发《展   第二十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市商!务、建设、农业、】市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定期归】集整理?本市生产、生—活等重要物资的货】。运需求?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引!导运输?。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发展   第—二十五?条 本?市城市?中心区的货运—应当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实!行,夜运为?。主、昼运为》。辅,的方式本市对在城】市,中心区内从事昼运的!货运车?。辆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择:优配置并逐》步实施   —本,市应当?公布在城市中心【区内从事昼运的【货运经营者的—条,件和:货运车辆的车型、】外观、安全、环保等!标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符合要!求的:货运:经营者并建立淘汰退!出机制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六: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运输】规则和?作业规程受理—、承运货物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禁,。运、限运、检疫控】制进出境货》物的管理规定—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输中货物的【脱落、扬撒或者泄】漏 : , ,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具】有符合?要求的?密,闭装置的《车辆运输散装、流体!。货物;?使用专?。用,。车辆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货物】和危:险货物 《  第二十七条 】城市中心区》的大型商业设施应】当具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商品装卸【、短期储存条件其】商品装卸活动—不得影?响周边道路畅通  ! 新、改《、,扩,建大型商业设施【。时,应当同步配建—商品装卸、储存等配!套设施大《型商业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在立项时应当!依法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未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或经?评,。价对交通环境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予立项或【核准规划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商品】装卸、储《存等配套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八条 》当维持城市正常运行!所需物资的运输受到!影响时?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运输保!障措施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配合并服从调!度指:挥   第二—十九条 外省市货】运经营者驻京—。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经营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备案?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在货运经营者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的货运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节【 相关?业务  《 第三十一条 【道,路运输场站属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交通发展规划!编制道路运输—场站专项规划道路】运输场站专》项规划?。。经市规划部门审【查后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或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列入规划—的道路运输场站的】建设应?。当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场站【经营者应《当维护场《站内的市《场秩序与进入—场站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不得允【许非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车?辆进:入场站经《营   客运场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明显位置】公示:客运场站内》运,营的客运线路及【其,。运输班次、》经停站点、到发时间!、票:价和投诉举报电话;!货运场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明【显位:置公示?货运场?站内运营的运—输服务经营者—名称、经营》范围:、位置平面图和投诉!举报:电话 ?  第三十三条【 客运场《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客流高峰期间—。的备班运力储备计】划和加班运》营计划加班》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符合》运营:班线的要求 —  第三十》四条 道路运—输货运?代理经营《。者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登记证【件向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备案机构的监—督管理;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道《路运输服《务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服,务规范   (【。一)道路运输货运代!理经:营者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务;受理》的业务交由具有合】。法资格的货运经营者!承运;   —(,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进行检测】;   (三)从事!。道路运?输信息服务的向服】务对象提供及时、】准确的货物》运输信?息,;,   (四)从事】道路运输《仓储理货《。的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条件】和有效期《限对货物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 (五)从事—道路运输搬》运装卸的按照搬运】装卸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从事夜间搬运装】卸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从,事危险货物》、大型物件等特【种、专项货物搬运】装卸:的使用专《用搬运装卸工具和】防护设备进行作【业;   (六【)从事道路运—输,客票代售《的公平售票不得擅自!提价不得《倒卖车票   【第三十六条 本【市引导机动车维修服!务站点的网络化【建设鼓励发展—专,。业化:。。和连锁经营的机动车!维,修企业? ,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维修接待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相关服—。务制度、服务项目、!服务承诺《、价:格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   (二【)将维修《项目及其《。工时定额、收费【标准等服务》信息录入本市—道路运输《信息系统并保证信息!及时、真实》、有效;  — (三)按照公示的!。。标准收取修理费【分项计算工时费、】材料费并将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交付】托修方;   (】四)对机《。动车进行《。大修和二级维护的】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并!建立:维修档案; —  (五)按照机】动车维修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维》修车辆;  — (六)《。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按照技术标准进行进!厂,、过程和《竣工检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时向托修方出具!由出:厂检验?人员:签发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七)使用的!机动车维《修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并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八)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对—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维修质量问—题无偿返修》;,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从返修的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更换的配件—。存在:质量问题《的其无偿返修—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 《  机动《车维修质量相关制度!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执行规【定的机动车配件采】购,、检验、使用和【公示制度分别标【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并明码标价供托修方!自主选择;更—换下的配件、—总,成未经托修方同【意不得擅自处理  !。 第:三十九?条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对生产【、销售的机动车配】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配件的行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销售假冒》伪,劣配件行为的应【当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章 道路运输安全】   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并执?行防范和《应急措施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安,全责任人《员;   (四【。),建立:运营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未》经安全检查或者【。经安全检查不符【合消:防、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等要求的车辆不!得运营  》 ,第四十一《。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应急处置【。组织:及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以及:救,援设备储备、经费保!障等内容《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至,少每半年演练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记录   第!四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编制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运输保障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预案演练和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服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参与预案演练】和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道路】运输经营者适当的补!偿  ? 第四十三条— 跨省市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运,营安全?规定   》(一)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安装并使用远程【定,位监控系《统并保证与本市【道路运输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时连:通;   (二)】运营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配备两名或者两名】以上驾驶员;  】 (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四)运营中保持车内!通道:的畅:通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随车运输行李【的平稳?和固定   第【四十四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运营安—。全规定   —(一)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法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二)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安》装并使用远程定【位监控系统并保【证与本市《道路运输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时连》通;   》(三)按照公安机关!依,法批准的《时间、路《线、:区域运输危险—货物;   (四】)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危险货物在存储、】运输、装卸过程【中,丢失、泄漏、燃【烧、:。爆,炸、辐射《;  ? (五)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评价结》果  ? 第四十五条—。。 ,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经—营者运输危险货物】并向运输经》营者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   危《险货物托运人和【发货人?在交付危险货物前应!当查验、《登记运输《经营者、车辆和【人员的资格证件【  :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名录及【其,可以承运的危—险货:物种类等信息  】 第四十六条— 客运场《站候车大厅实际容纳!的,乘客人数不得—超过设计《容量候车大》厅内乘客人数接【近设计容量或者人】。员相对聚《集时场站《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疏散人员!确,保安全   候车大!厅的安全出口、安全!标志、?标识的设置以及【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相关标准 【  客?运场:站应当设置覆盖【场站所有区域—的应:。。急广播并《能够使用汉语—普,通话和英语两种语】。言播:放   第四十七】条 :客,运场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行包安】全检查制度客—运场站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检测仪!器,对出入?省际客运场站以及进!入其他客运场站的行!包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发现危险【、违禁物品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对废】弃,的机油、润滑—。油、制?动液、维修油液以及!其他:危险废物进行归集、!贮存并?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集中】处,置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九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道—路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 》  市政府》批准设置的公路交通!检查站?。应当对过往的道路运!输车辆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着装上?岗出示执法证—件   因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确【需,。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检查中涉及经!营者的商《业秘密的信息和资料!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信】箱 :  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有权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申诉或者【举报: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申诉或者举报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  第五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职责》定期核对行政许可】登记事项对行政许可!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依法及时变—更;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对自行终止经营【或者具有其》。他法定注销情形【的注销相应》的行政?许可   》第五:十三条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者车辆!。营运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其违法经营使】用的车辆或者机具设!备,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且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接受处理!的可:以对暂扣的车辆和机!具设:备采取措施依法【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不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  :(二)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在执行公务时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五)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的;   (!六)要求当事人承】担非法定义务—的;   》(七)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查?封,、扣押?、没收的财物的; !  (八)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九)】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或?者货运经营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200元的!罚款  《 (一)客运车辆】在运营?中未:保持车内通道的畅】通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随车运输行李的】平稳和固定的;【 , , (:二)客运、》。货运车辆未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件的;?   (三)专【。业人员在运营中未】携带专?。业资格证件的; 】  :(四)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信息的  !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的罚款   (】一):班线客运经营者【未,在暂停?或者终止班线经营之!日前7日在》运输沿线各站发布】公告的;  — (二)外省市【货运经营者驻京从】事货物运《输未向经营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   (《三)道路运》输货运代理经营者、!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  ! (四)未对专【业人员进行岗前【和在:职专业技能》培训或者安》。排培训不合》。格,的专业人员上—岗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影】响,客运市场秩序—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强迫旅客乘车、甩】客或者转由他—。人运:送的;   (【二)班线客运经营者!违反统一售票制度】擅自在站外组—织客源的;  【 (三)班线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许可的线!路、:场,站,或者核准《的经营范围》。、班次?和时间运《营的;   (【四)班线《客运经营《者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   (《五)班?线客:运,经营:者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 (六)《包车客运《经营:者承运?包车:合同之外的》旅客的; 》  (七)跨省市客!运的运?。营线路一端不—。在,车籍:所在地?的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场站经—营者允许非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或者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场站《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   (一】)客运、《货运场站经营者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公》示的;?  : ,(二)客运场站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制定—客流高峰期间的备班!运力储备计划和【加班运?营计划的; —  (三《)客运场站经—营者安排的加班【车辆的技术等级不】符合:。运,营班线要求的— ,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货运代理经营者】将,受理的货物运输业】务交给不具》有相应合法资格的】货运经营者承运【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出具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的停业整顿   】(一)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配件—采购、检验》、使用和公示制度】的,。;   《(二)未《按照:规定分项计算—工时费、材料—费,或者将结算清单交付!。。托修方的《;   (三)使】用的机动《车维修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的!   第《六十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违反:本条: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车辆或《者,其他设施、设备【停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依法吊》销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   《第六十六条 经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在停业整》顿期间?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处理 】  第六十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放从】业资格证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  (?。。一)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   (二)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三)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四)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第《六十八条 违反【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处理的应【。当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适用国家和】。本市有关的规定【从事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适用国《家和本?市有关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货运经营者包】括在本市道路上从事!专业性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为社会》。或本企业提》供货运服务、具有经!营性质?的货物运输者  】 第七十二条 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依照?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对在新城中心区】内,。从事昼运《的货运车辆》实行总量控制—。   第七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5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一!次修订根据200】2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二】次修订的《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