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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 【。(20?09年7月25【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道】路运输服务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二节 客!运     第三】。节, 货运  》   ?第四节? 相关业务   第!三章 道路运—输安:全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7: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7月25日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提【高道路运《输服务水平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客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货运)】。经营以及《道路运输场站建设和!运,营、道路运输服务】、,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活!动   公共电汽车!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道路运输—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遵循科学发展、统筹!规划、节能环保【、,安全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服务】对象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第《五条 本市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 ,  第?。六条 ?本市应当统筹道路】运输:。。发展通过调》整、优化基础设施】结构、?运输装备《结构和运输》服务结构逐步实【现客运的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以及与其【他客运方式的一体】化货运的社会化、】专,业化和集约化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逐,步建立符《合国:家首都功《能和性质的道路【运输体系《   第《七条: 本市应当完善道】路运输标准》。体系和安全服务【管理:规范建立道路运输信!息,化系统和共享—平台提高道》。路,运输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八条 市《和,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 , 市和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派?出机构、市交通执法!机构(以下统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相关的道路运输工】作  ? 第九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共同》组织:编制:本市交通发》展规划确定道路运输!发展目标、重点【项目及其保障—措施等并向》。社会公布 》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交通?发展规划定期公布】道路运输行业发展】指导意见 》  第十条》。 本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依】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规范和—指,导会:员,。经营行为组织会【员,开展诚信建设提【高会员的《服务质量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参与》。道路运输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宣《传贯彻 第二—章 道路运》输服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收集、分析、整理】、更新?道路:运,输,管理和服《务信:息并通过道路运输信!息化系统《和共享平台向社会】发,布,  : 第十二条》 本市道路运输实行!经,营许:可制度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做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符【合本市交通发展规划!和绿色环保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许可的?范围:或者事项从事经营】活动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  (二)制定并】执行服务标准和规】程、:收费:管理:、,安全行车等规—章制度;  — (三)对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  》 (四)按照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排放《标准和?燃料消耗限值;【 , , (五)运营中携】带车辆营运证件、驾!驶员: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规定的—证件:;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明码:标价合?。理收取费用》; : , (七)使用由【税务部?门监制的道》路运输?专用发票不得伪造】、涂改、倒》卖、转?借和转让专用发票;!   (《八)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 (九)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统计报表!和信息   —。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运输货物的不】得运输旅客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实行从业【资格管?理采取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和,服务水?平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等专业人员进】行岗前和在职专业】技能培训   道路!运输经营者对持有】外省市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本市道路交通状况!、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等专项培—训并办?理本市驾驶员信【息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安排其从事》专业营运活》动   第十—七条 旅客、—货,主,以,。及其他有关当事【人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举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二节《 客运  》 第十八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服,务设:施齐全不得擅自【改装车辆《;   (二)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三)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或者!转由他人运送—; : , (四)在车辆指】定位置喷涂经营者】名称或?者标识悬《挂标志牌放置—服务监督卡片并张贴!票价表; 》  (五)按—照规定执行本—市的:班线客?运统:一,售票制度不得擅自在!客,运场:站外:组织客源《;   (六—)班线客运在—许可的线路、场【站内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班次和】时间运营《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 (七)《包车客运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不得承运包车】合同之外的旅客【不得变相从事班线客!运;  《 (八?。)跨省市客运的运营!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地《但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的?除外   第十九条! 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并不得少于!90日   —班线客?。。运经营者暂停或者】终止班线经营的【应当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并于暂停》或者终止班线经营之!日前:7日在班《线线路各站》发布:公告   第二【十条 郊区》。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市《交通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班线客—运的保障措施以及边!远乡村?。。班线客运《的扶:持政策 《  享?受公交政策的郊【区客运?。经营者?。应,。当执行城市公共【电汽车的服务标【准和票价政策—;经许可机关同【意可以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设置临时发车停靠】。点,等方式运营  【 第二十一》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客流分】布、场站《容量和公众出行【需求合理《。设置、调整班线【线路的起止站和跨】省,市班线线路的中【途停靠站并在设置、!调整之日前7—日向:社会发布公告   !第二:十二条? 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社【会公:德和乘车秩序—讲究文明卫生;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以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并配合安全检查】 第:三,节 货运  — 第二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是—城市:物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市优:先发展封闭》、厢式、罐式货车运!输,和集装箱甩》。挂,运输等专业》化货运整《合货运、货》运代理和货运场站等!运,输资:源向现代物流业发展!   第《二,十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市商】务,、,建设、农业、市【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定期归集整理】本市生产、生活等重!要物资的《货运:需求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引导运输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发展:   第《二十五条《。 ,本市:城市中心区的货运】应当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实行夜运为主、!昼运:为辅的方式》本市对在《。城,市中心区《内从:事昼运?的货:运车辆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择优配置并逐步实!施   《本市应当公布在城市!中心区内从》事昼:运的货运经营者的条!件和货?运车辆的车型、外观!、安全、环保—等,标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符合要—求的货运经营者并】建立淘汰退出—机制: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六!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运输规【则和作业规程受理、!承,运,货物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禁运】、限运、检疫控【制进出境货物的管】理,。规定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输中货物的脱落【、扬撒或《者泄漏  》 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具有】符合要?求的密闭《装置的车辆运输散装!、流体货物;使【用专用车辆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货物—和危:险,。货物   》第二:十七条 城》市,中心区的大型商【业设:施应当具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商【品,装卸、?短期储存条件其商】品装卸?活动不得影》响周边道路》畅通 ?  新、改、扩建大!型商业设施》时应当同步配—。建商品装卸、储存等!配套设施大型—商业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在立项时应!当依法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未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或:经评价对交通—环境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予立:项或核准规划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商品装卸、—储存等配套设施【。的使用性质 —  第二十》八,条, ,当维持城市正—常运行所需物—资的运输《受到影响时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运输保】障措施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配合并服从调—度,指挥   第二【十九条 外省—。市,货运经营者驻—京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经营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备案—。机构的监督管理 】  第三十条 在货!。运经营者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的货《运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节 相关业【务   第三—十一:条 道路运输—场,站属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交通发展《规,划,编制道路运输场【站专项规划道—路运输场站专—项规划经《。市规划部门》。审查:后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或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列《入规划?的道路运输场站的】建设应当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场站!经营者应当维—护场站内的市场秩】序与进入场站—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不得允许》非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车辆进入场站经营】。   客运场—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明显位置公示客运场!站内运营的客运线】路及:其运输班次、经停站!。点、到发时间、票】价和投?诉举报电话;货运】场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明显位置公示货运!场,站内运营的运—输服务经《营者名称、》经营范?围、位置《平面图和投诉举报电!话,。   第三十三条 !客运场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客流】高峰期间的备班【运力储备计划和【加班运营计划加班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符合运营班线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 道路—运输货运代》理经营者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登记【证,件向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备案机构《的监:督管理;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道路运输》服务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服务《规范  《 (:一)道路运输货运代!理,。。经,。营者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务?;受理的业务交由具!有合法?资格的货运经营【者承运?;   (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进行检测】。;   (》三)从事道路运输信!息服:务的向服务》对象提供《及时:、准确的货物—运输信息;  【。 (:四,)从事?道路运?。输,仓储理货的》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条件和有效期限对货!物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五)【从事道路运输—搬运装卸的按—照搬运装卸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从事夜间搬】运,。装,卸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从事危》险货:物、大型物件—等,特种、专《项货物搬运装卸的使!用专用搬运装卸【工具和?防护设?备进行作业;—   (《六)从事《道路运输客票代【。售的公平售票不得】擅自提价不》得倒卖车《票   第三十六】条 本市引导机动】车维修服《务站点的网》络化建设鼓励—发展专业化和—连锁经营《。的机:动车:维修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维修《接待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相关《服务制度《、服务项目、—服务承诺、》价格: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   【(二)将维修项【目及其工时定额【、收费?标准等服务信—息录:入,本市道路运输—信息系统并》保证信息及》时、真实、有—效;   》(三)按照公—示的标准收》取修理费分项计算】工时费、材料—费并:将,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交付托?修方;   (四】)对机动车进—行大修和二级维【护的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并建—立维修档《案;   (五)】按照机动车维修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维修车?辆;   (六)】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按照技术】。标准进?行进厂、过程和竣工!检,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时《。向托修?方,出具由出厂检验人】员签发?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 (七)《。。使用的机动车维修】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并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八》)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对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维修质!量问题无《偿返:修;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从返修的!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更换的配件存在】质量:问题的其无》偿返修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   机动车】维修质?量相关制度》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执行规定—的机动车配》件采购、检》验、使用和》公示制度分别标【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并明码标价》供托修方自》主选择;更换—下的配件、总成未经!托修:方同意不得擅—自处理   第三】十九条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对生产》、销售的机动车配】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配件【的行: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销售假冒—伪劣配件行为的应当!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章 道路运!输安全   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三)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并执行防范和【应急措?施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安】。全责任人员;  】 (四)建立运营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未经安全检—查或者经安全检【查不:符合消防、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等要求的车辆】不得运营   第】四十一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应急处置组》织及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以及!救,援设备储备、经费】。保,障等内容《。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至少【。。。每半年演练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记录   —第四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编制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运输:保障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预案演练和》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服】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参!。与预案演练》和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道路运【输经营者适》当的补偿   第四!十三条 跨省市【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运营安全—规定 ?  (一)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安装并使】用远程定位监控系统!并保证与本市道【路运输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时:连通;   —(二)运营》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配备两名!或者两名《以上:驾驶:员;   (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  (四《。。)运营中《保持车内通》道的畅?。通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随车运输》行李的平稳和—固定   第四【。十四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运营安全规定   !。(一)?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法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二》)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安装并使用】远程定位监控系【统并保证与本市【道,路运输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时?。连通:;   (三)【按照:公安机关依法批准的!时间、路线》、区域运输危—险货:物;   (四)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危:险货:。物在存储、运输、装!。卸过程中丢失—、,泄漏、燃《烧、:。爆炸、?辐射;?   (《五)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评价】结果   第四十】五条 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经营者】运输危险货物并向运!输经营?者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   【。危险货物托》运人和发货人在【交付危险货物前【应当查?验、登记运输—经营者、车辆和人】员的:资格证件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名录及《其可以承运的危险货!物种类等信息   !第四:十六条? ,客运场站候车大厅实!。际容纳的乘》客,。人数不得《超过:设计容量《候车大厅内乘客人】数接近设计容量【或者:人员相对《聚集时场《站,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疏散人员确保!安全 ?  候车《大厅的安全》出口、安全标志、】标识的?设置以及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相关》标,准   客运场站应!当设:。置覆盖场站所—有区域的应》急广播?并,能够使用汉语—普通话和英语两种】语言播放   【第四十七条 —客运场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行包安全》检,查制度客运场站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检测!仪器对出入省—际客运场站以及进入!。其他客?。。运场站的行包—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发现危险、【违禁:物品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对:废弃的机油、润【。滑油、制动液、【。维修油?液以及其《他危险废物进行归集!、贮存并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集》中处置? ,第四章 监督检查 !  第四十九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道路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   市政【府批准设《置的公路交通检查站!应当对过往的道【路运输?车辆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着装上岗出示执【法证:件   《因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确需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检查中涉及经营者的!商业秘密《的信息?和资料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  第五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信箱 ?。  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有权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申诉或者【举报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申《诉或者举报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 第五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职,责定期核对行—政,许可登?记事项对行政许可】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依法及时变更;!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对自行《终止:经营或者具有其他】法定注销情形的【注销相应《的行政许可   第!五十:三,条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者】车辆:营运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其违《法,经营使?用的车辆或者—机具设备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且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接受处理《的可:。以对暂扣的车—辆和机具设备采取措!施依:法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 (二)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在!执行公务时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  :。(五)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的;  《。 (六)要求当【事人承担非》法定义务的;—   (《七)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查封、—扣,押,、没收的财物的;】   (八)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九)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或者货运经营!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2!00元的罚》款   (一)客】运车辆在运营—中未保持车内通道】的畅通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随车运—输行李的平稳和【固定的;《。   (二)—客运、货运》车辆未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件的; 】  (三)专业人】员,在运营中未携带专】业资格证件的—;   《(四)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信息的 《。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的?罚,款   (一)【班,。线客运经《营者未在《暂停或者终》止班线?经营:之,日,。前7日在运输沿线各!站发布公《。告的;   (【二)外省《市货:运经营?者驻京?从事货?物,运输未向经营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   (三)!道路运输货》运代理经营者、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   (】四)未对专业人员进!行岗前和在职专业技!。能培训或者安排培】训不合格的专业人】员上岗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影响客运市场秩】序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强迫旅—。客乘车、甩》客或者转由》他人运送的;  】 (二)班》线客运经营者—违,反,统一售票制度擅自】在站外组《织客:源的;  》 (三)《班线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许可—的线路?。、场站或《者核准的《经营范?围、班次和时间运】营,的,;   (四—)班线客运经营者】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   (五)!班线客运经营者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  :(六)包车客运经】营者承运包车合同】之,外的旅客的;   !(七:),跨省市客运的—运营线路一端不在车!籍所在地的》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场站经营者—。允许非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或者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场【站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   (一)客】运、货运场站经营】者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公示的;   (二!)客运场站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制定客流】高峰期间的》。备班:运力储备《计划和加班》运营计划《的;   (三)】客运场站经营—者安:排的:加班车辆的技术【等级不符合》运,营班线要求的  】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货运代《理经:营者将?受理的货物运输业】务,交给:。不具有相《应合:法资格的货运经营】。者承运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出具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的停业整顿】   (一)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配件:采购、检《验,、使:用和公示《制,度的:。;   (二)未按!照规定分项计—。算工时费、材料【费或:者将:结算清单交付托【修方的;   (】三,)使用的机》动,车,维修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的   第六十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违反—。本条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车辆或者其—他设施、设备—停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依法吊销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   —第六十六条 经【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在停业整顿—期间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放从业资格证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 (一)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   【(二)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  (三《)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四:),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第六十八条 违反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第六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处理的应当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适用国家和本市】。有关的规定从事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适用国家》和本市有关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货运经营!者包:括在本市道路上从事!专业性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为社会或本企业【提供货运服务—、具:有经营性《质的货物《运输者 《  第七十》二条 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依照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对?在新城中心区内【从事昼运的货运【车辆实行总量控【。。制   第七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5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一次修订根据2!00:2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二次修订的—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