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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 (2—。009年7》月25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道路运输!服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二节? 客:运     第【三节 货运   】。  第?四节 相关业—务   第》三章 道《路运输?安全:  : 第四章 监督检】查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7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 ,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7,月25日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提高道?路运输?服务水平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客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货?运)经营以及—道路运输《场站建?设和运营、道路运】输服务、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活动   公共】电汽车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不适用《本条例  》 第三条 》道,路运输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遵循科学发】展,、统筹规划、节能】环保:、安全便《捷的原则 》  第四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服务:对象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第五条— 本市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   第六条【。 本市应当》。。统筹道路《运输发?展通过调整》、优化?。基础设施结》构、运输《装备:结构:和运:输服务结构逐步实】现,客运的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以?。及与其他《客运方式的一体【。。化货运的社会—化、专业化和集约化!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逐步建立符】合国家首都》功能和性质的道路运!。输体系? , , 第:七条: 本市?。应,当完善?道路运输标准体系和!安全服务管理规【范建立?道路运输《信息:。化系统和共享平【台提高道路》运输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八—条 市?和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 市和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派出机构、》市交通执法机构(以!下统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相关的道路!运输:工作   第—九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共!同组织编制本—市,交通发展规划确定】道路运输发》展目标?。、重点项《目及其?保障措施等并向【。社会:公布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交通发》展规划定期公布道路!运输行?业,。发展指导意见—  : 第十条 本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依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规范和?指导会员经营行【为组织?会员:开,展诚信建设提高会】员的服务质量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参与道路运输—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宣传贯【彻 第二章 道路运!输服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收集》、分:析、整理、更新【道路运输管理和【服务信息并通—过道路运输信息化】。系统:和共享平《台向社?会发布   第【十二条 《本市道?路运输实行经营许可!制度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做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符合》本市交通《发展:规划和绿色环保【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按》照,许可的范围或者【事项从事经营活动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 , ,(,二)制定并执—行服:务标准和规程、收】费管理、安全—。行车等规章》制,度;   》。(三:。),对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 :。  (四)按照【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排放标准》和燃:料消耗限值;—  : (:五)运营中携带【车辆:。营运证件、》驾驶员?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规定的证件; 】 ,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明码标【价合理收《取费用;   (】。七)使用由》税务:部门监制的道路【运输专?用发票不得》伪,造、涂?改、倒卖、转借和】转让专用发票; 】  (八)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九)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统,计报表和信息—   ?。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运输货物】的不得运输旅客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实行从业资】格管理?采取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和服务水平》 ,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等专》业,人员进行《岗前和在职专业技】能,培训   道路运】输经营者对持—有外省市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本:市道路交通》状况、?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等专?项培训并办》理本:市驾驶员信息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安排其从—事专业营运》活动: , , 第十七条 —旅客、货主以及其他!有关当事人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举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二:。节 客运  — 第:十八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服务《设施齐全不得擅自】改装车辆;   (!。。二,)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  (三)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或者转由他人!运送;  》 (四)《在车辆指定位置喷】涂经营者名称或者】。。标识悬挂标志—牌放置服务》监督卡?片并张贴票价表;】。   ?(五)按照规—。定执行本市的—班线客运《统一售票制度不得】。擅自在客运场—。站外组织客源; 】。。  (?。六)班线客》运在:许可的线路、场站内!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班次和!时间运营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  (七《)包车客运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不得承运【包车合同之外的旅】客不:得变相从事班—线客:。运;   (八)】跨省市客运的运营】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地但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的除外 《  第十《九条 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并不得少于90日 !  班线客运—经营者暂停或—者终止班线经—营的应当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并于暂停或】者终止?班线经营之日前7日!在班线线路各站发】布公:告   第》二十条 《郊区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市—交通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班线客!运的保障措施以【及边远乡村》班线:。客运的扶持政策 】  享受公交政策的!郊区客运《。经营者应当执—行城市公共》电汽车的服务标准和!票,价,政策:;经:许可机?关同:意可:以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设置】临时发车停靠—点等方式运营   !第二十?一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客!流分布、场站容量和!公众出?行,需求合理设置—、调整班《线线路的《起止站和跨》省市班线线路的【中途停靠站并—在设置?、调整之日前7【日向社会发布—公告  《 第二十二条 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社会公德和乘】车秩序讲究文明卫生!;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以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并配合安全检—查 :第三节 货运 【  第二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是城】。市物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市优先发展封闭】、厢式、罐式货车运!输和集装箱甩—挂运输等专业化【货运整合货运、货】运代理和货运—场站等运输》资,源向现代物》流业发展   第】二十: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市商—务、建设、》农业、市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定期归集】整理本市生产、【生活等?重要物资的》货运需求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引导》运输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发展《   第二十五条 !本市城市中心—区的货运应当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实行夜运为!主、昼?运为辅的方式本市】对在城市中心区内从!事昼运的货运车辆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择优配置》并逐步?实施   本市应当!公布在城市中心【区内从事昼运—的货运经《营者的?。条,。件,和货运车辆的车型】、外观、《安全、?环保等标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符合要求的!货运经营者并—建,立淘汰退出》机制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六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运输规则和【作业规程受理、承运!货物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禁《运、:限,。运、检疫控》制进出境货》物,的管理规定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输中货物的【脱落、扬撒或者【泄漏:  : 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具有符合要求的【密闭装置的车辆运】输散装、流体—货物;使用专用车】辆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货】物和危险货物   !。第二十七《条, 城:市中心?。。区的大?型商:业,设施应当具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商?品装:。卸、短期《储,存条:件其商品《装卸活?动不得影《响周边道路畅通【   新、改—、扩建大型》商业设施时应当同步!配,建商品装卸、储【存等配套设施—大型商业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在立项时应当依!。法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未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或经评价《对交通环《境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予立项或核准!规划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商:品装卸、储存等配】套设施的使》用性:质 :  :第二十八《条 当维《持城市正常运行所需!物,资的运输受到—影响:时,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运输保障!措施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配合并《服从调度指挥   !第二十九《条 外省市货运经】营者驻?京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经营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备案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在货运经营者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的!。货运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节 相—关业务?  : 第三十一条 道】路运输场站属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交通发展规划】编制道路运输—场站专?项规划道路》运输场站《专项规划经市—规,划部门审查后—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或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列:入规划?的道路?运,输场站的建设—应当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场:站经:营,者应:当维护?场站内的市场秩序】与进入场站》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不得允?。许,非,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车辆进入场站经【营 :  客运场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明显位置公】示客运场《站内运?营的客运线路—及其运输班次、经停!站点:、到发时间、—票价和投诉举—报电话;货运场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明—显位置公示货运场】站内运?营,的运输?服务经营者》名称、经营范围【、位置平面图和投诉!举报电话   【第三:十三条 客运场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客流:高,峰期间的《备,班运力储备》。计划和加《班运营计划加班【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符合运营班线的【要求  《。。 第三?十四:条 :。道路运?输货运?代理经营者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登记证件《向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备案《机构的?监督:管理;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第三十五条 道!路运输服务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服务规范 —  (一)道路运输!货运代?理经:营者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务;受理的业务】交由具?有,合法资格的》货运经营者》承,运;   (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进行】检测;   (三)!从事道路运输信息服!务,的向服?务对象提供及—时、准?确,的货物运输信息;】   (《四,)从事道路运输仓】储,理货的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条件和—有,。效期限对货物—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五)从!事道路运输搬—运装卸的按照搬运装!卸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从事:夜间:搬运装卸《。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从事危险货物、】大型物件等特种、】专项:货物:搬运装卸的使用专用!。搬运装卸工具和防护!设备进行作业; 】  (?六)从事道路运【输客票代售的公【平售票不《得擅自提价不得倒卖!车票   第三十】六条 ?本,市,。引导机动车维修服务!站,点的网络化建设鼓励!发展:专业化和连锁经营的!机动:车维修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维修接待【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相】关服务制《度、服务项目、服】务承诺?、价格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   (二)】将维修项目及其工】时定额、收费标【准,等服务?信息录入本》市道路?运输信息系统并【保证:信息及时、真—实、有效;  【 (三)《按照公?示的标准收取修理费!分项计算工时费、材!料费并将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交付托修】方;   (—四)对机动车进行大!修和二级维护的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并建?立维:修档案;   (五!)按照机动车—维修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维修《车辆;   —(六)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按照技《术标准进行进厂、】过程和竣工检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时向托修!方出具由出厂—检验人员签发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七)?使用的机动车维修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并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八)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对,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维修质》量问题无偿返修;】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从返修》的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更换的—配件存在质量—问题的其无偿返修】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 !  机动车维修【质量相关制》。度,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执行规—定的机动《车,配件采?购、检验、》使用和公示制度分别!标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并明码《。标价供托修》方自:主选择?;更换下的配—件,、总成未《经托修方《同意不得擅自—处理   》第三十九条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对生产—、销售?的机动?车配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配件【。的行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销售假?冒伪劣配件》行为的应当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章 道路运输安全】   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并执?行防范和应急措施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安—全,责任人?员; ?  (四《)建立运营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未经安全检查!或者经?安全检查不符合【消防、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等】要,求的车辆不得运营】   第四十一【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应急处置》组织及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以:及救援设《备储备、经费—保障等内《容 : ,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至少每—半年演?练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记录 !  :第四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编制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运输?保,障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预案:演练和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服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参与】预案演练和》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道路运输经营—者适:当的补偿   第四!十三条 跨省市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运营安《全,规定   (—一)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安装并使—用远程定位》监控系统并保证与】本,。市道路运输》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时连通;【   ?(二)运营》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配—备两名或者两名【。以上驾驶《。员,;   (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  (四《),运,营中保持车内通道】。的畅通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随车【运输行李的平—稳和固?定   第四十【四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运营安全规【。定   (》一)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法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二)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安!装并使用远》程定:位监控系统并保证】与本市道路运输【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时连?通;:   (三》)按照公安》机关依法批》准的时间、路—线、区域运输危险货!物;   (—四)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危险货物【。。在存储、运》输、装卸过程中丢】失、:泄漏、燃烧、爆炸、!。辐射;   (五】)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评价结果   】第四十五条 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经营者运输】危险:货,物并向运输》经营者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 【。  危险货物托运】人和发货人在—交付危险货物—前应:。当查:验、登记《运输:经营者、车辆和人员!的,资格证件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名录》及其可以《承运的危险货—物种类等信息  】 第:四十六条 》客,运场站候车大厅实】际,容纳的?。乘客人数《不,得超:过设计容量候车大】厅内乘客人数接近设!计容量或者人—员相对聚集时场站】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疏散:人员确?保安全   候【车大厅的《安全出口、安全标】志、:标,识的设置以及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相关》标准:   客运场站【应当设置覆盖—场站所有区域的应急!广播并?能够:使用汉语普通话和英!语两种?语言播放   第】四十七条 客运【场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行包安【全检查制度客运【场站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检测仪器【对,出入省际客》运场站?以及:进入其他客运场站】的行包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发现危险】、违禁物品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对废弃的机油、!润滑油?、,制动液、维修油液以!及其他危险废—物,进行:归集、贮存并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集中处》置 第四章 监督检!查  ?。 第:四十:九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道路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   市》政府批准设置的【公路交通《检查站应当对过往】的道路?运,输车辆实《施,监督检查 》  第五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着—装上岗出示执法证】件  ? 因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确】需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检查中涉及经!营者的商业秘密【的信息和资料—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信箱:   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有?权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申诉或者举—报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申】诉或者举报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职责:定期核对行》政许可登记事—项对行政许可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依【法及时变更;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对自行终止!经营或者《。具有:其他:法定:注销:情形的注销》相应:。的行政许可 —  第五十三条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者车辆营运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其违法?经营使用的》。车辆或者机具—设备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且《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接受】处理的?可以对暂扣的车【辆和机具设备采取】措施依?法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  :(二)?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在执行公务时!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  (四《),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  (五)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的; !  :。。(,六,)要求当事人承担】非法定?义务的;   (】七)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查封、扣押、没收】的财物的; —。  (八)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九)其他违法行为! ,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或者货【运经营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200《元的罚款   (一!)客运?车辆在?运营:中未保持车内通道】的,畅通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随】车运输行李》的平稳和固定的【;  ? (二?)客运、《货运车?。。辆未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件的》;   (三)【专业人员在运营【中未携?带专业资格证件【。。的;  《 (四)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信息的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的罚款  【 (一?)班线客运经营【者,未在暂停或者—终止班线经》。营之日前7日—在运输沿线各站发布!公,告的;   (二)!外省市货运经营【者驻京从事货—物运输未向经—营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   】(三)?道路运输《。货运代理《经营者、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   (四!)未对专业人员进行!岗前:和在职专业技能培训!或者安排培训—不合:格的专?。业人员上岗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影响客!运市场秩序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一)强》迫旅客乘车、—甩客或者转由他人】。运送的;   【(二)班《线客运经营者—违反统一售票—。制度擅自在站外组织!客源的?; :  (三)班线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许,可的线路、场站或者!核准的经营范—围,、班次和时》。间运营的;  【 (四)班线客运】经,营者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  ! (五)《班线客运经营—者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六—)包车客运经营者承!运包车合同之—外的:旅客的;   (】。七)跨省市客—。运的运营《线路:一,端不在车《籍所在?。地的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场站经营者允许!非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或【者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场站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   (一!。)客运、货运场站经!营者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公示:的;   》(二)客《。运场:站,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制定:客流:高峰期间的备—班,运,。力储备计《划,和加:班运营计划的; 】 , (三)客》运场站经营者—安排的加班车辆的技!术等级不符合运营】班线要求的 —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货运代》理经营者将受理的】货物运输业》务交给?不具:有相应合法资格的货!运经营者《承运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出具》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的停》业整顿   (一】)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配件采购—、检验、《使用:和公示制《度的;   —(二)未按照规定】分项计算工时—费、材料费或者将】结算清?单交付托修》方的;   (三)!使用的机动》车维修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的   【第六十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违反本【条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车辆或者—其,他设施、设备—。停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依法—吊销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  】 第六十六条— 经: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在停业整顿期【间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放从业资—。格证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 (一?)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  ? (二)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三)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  (四)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第!。六十八条 》违,反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第六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处理的】应当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适用国家【和本市有关的规定从!事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适用国家和本市有】关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货运经营者包括!在本市道《路上从事专业—性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为:社,会或本企业提—供货运服务、具【有经营性质的—货物运输者 —  第七十》二条 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依照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对在新城中心【。区内从事昼运的货运!车,辆实行?总量控制  —。 第七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5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一!次修订根据20【02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二次修订的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