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
(20!09:。年7:月2:5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道路运输服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客运
【 《第,三节 货运》
第四节 !相关业务
》 第三章 道路】运输:安全:
第四章— ,监督检?查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7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7》月2:5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提高道路运输【服务水?。平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客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货】运)经?营,以,及道路运输场站【建设和运营、道路运!输服务、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活动
公【共电汽车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道路运输—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遵循科》学发展、统筹—规划、节能环保、安!全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服务》。对象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第五!条 本市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
第六条 【本市应当统筹道【路,运输发?展通过调整、优化】基础:设施结构、》运输:装备结构和》。运输服务结构逐步】实现客运的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以及?与其他客运方式的一!体,化,。货运的社会》化、:。专业化和《集,约化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逐步!建立符合国家首都】功能和性质的道路运!输体系
第七】条 本市应当完善】道路运输《标准体系和安全服】务管理?规范建立道路—运输信息化系统和共!享平台提高道路运输!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八条? 市和?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派出机构、市】交通执法机》构(:以下统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相关的道【路运输工作
【 第九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共同组织编—制本市交通》发展规划确定道路运!输,发展目标、重点【项目及其保》障措施等并向社会】。。公布: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交通发展》规划定期公布道路】。运输行?。业发展指导意见【。
第十条 【本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依【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规:。范和指导会员—经营行为组织会员开!展诚信?建设提高会员的服务!质量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参与道路运—。输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宣传贯彻
第【二章 ?道,路运输服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十?一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收【集、分?析、:整理:、更新道路运—输管理和服务信息】。并通过道路运输信息!化系统?和共享?平台向社会》发布
第—十二条 本市道路运!输实行?经营许?可制:度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做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符合本市交通发展规!划和绿色环保—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许可的范围或者事!项从事经营活动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制定并执行服务标!准和规程、》收费管理、安全行】车等规章制度;【
(三)对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
【(四)按照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排放标准—和,。燃,料消耗限《值;
《 (五)《运营中携带车辆【营,。运证件、驾驶员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规定的】。证件;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明码标价合【。理收取?费用;
(七)!使用由?税,务部门监《制的道?路运输专《用发票不得》。。伪造、?。涂改、?倒卖、转借和—转让专?用发票;
(】八)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 (九)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统【计报表和《信息
《。 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运输?。货物的不得》运输旅客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实行从!业资格管理》采取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和服务水《平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等专业人员》进,行岗前和在职专业】技能培训
道】路运输经《营者对持有外—省,市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本—市道路交通状况、】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等专项《培,。训并:。办,。理本市?驾,驶员信息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安排其】从事专业营运活【动
第十七【条 旅?客、货主以》及其他有《关当事?人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举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二节 客】运
: 第十八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服务设施齐全不得】擅自改装车辆;【
(二)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三,。)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或者?。转由他人《运送;
(四)!在车辆指定位—置喷涂经营者—名称:或,者标识悬《。挂标志牌放》置服务监督卡片并张!贴票价?表;
(五)按!照规定执行本—市的班线客运—统一售票制度不得擅!。自在客运场》站外组织客源—。;
(六)班】线客运在许可的【线,路,。、场:站内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班次和时间运!营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七)包车客运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不得承?运包车合同》之外:的旅客不得变相从事!班,线客:运;:
?(八)跨省市客运】的,运营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地但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的除:外
? 第十九条 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并,不得少于《90日
班【线客运经营者—暂停或者终止班线】经营的应当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并于暂停或者!终止班线《经营之日前7日在】班线线路各站发【布公告?
第《二,。十条 郊区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市交通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班:线客:运的保障措》施以及边远乡—。村班线客运的扶【持政策
—享受公交政策—的,郊区客运经营者【。。应当执行城》市公共?电汽车的服务—标准和?票价政策;经—许可机关同意—可以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设置临】时,发车停靠点等方式】运,营
第二十【一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客流《分布、?场站:容,量,和公众出行需求【合理:设置、调整班线【线路的起止站和【跨省市班线线路的中!途停:靠站并?在设置、调整—之日前7日向—社,会发布公告
【 第二十二》。。条 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社会公德《和乘车秩序讲究【文明卫生;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以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并配合安全检【查
第三节 货【运
: 第二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是城市物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市优先发展封【闭、厢式、》罐式货?车运输和集装箱甩】挂运输等专业化货】运整合货《运、货运代》理,和货运场站》等运输资源向—现代物流业发展
】 第二十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市商务、建设、!农业、市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定期归?集整理?本市生产、生活等重!要物:。资的货运需》求,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引导运输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发—展,
第二》。十,五条 本市》城市中心区的货运应!当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实行【夜运为主、昼运为辅!的方式本市对在【城市中心区》内从事昼运》的货运车《辆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择:优配置?并逐:步实施?
本市》应当公布在城市中】心区内从事昼运的货!运经营?者的条件《和货运车辆的—车型、外观、安全、!环保等标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符合:要求的货《运经营?者,并建立淘汰退出机制!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六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运《输规则和作业规程受!理、承运货物—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禁运、限运》、检疫控《。制进出境《货物的管理规定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输:中货物的脱落—、扬撒或者泄漏
! 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具有符合!要求的?密闭装置的车辆【运输散装、流体【货物:;使用?专用车辆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货物和《危险货物
第二!十七条 城市中心】区的大型商业设施应!当具: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商品装—卸、:。短期储存《。条件其商品装卸【活动不得《。影响周边《道路畅通
— 新、改、扩建大型!商业设施时应当同】步配建?商,品装卸、储存—等配套设《施大型商业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在】立项时应当依法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未,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或经评价对交通环】境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予立《项或核准规划—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商!品装:卸、:储存:等配套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八条? 当维持城市—正常运?行,所,需物资的运输受到】影响时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运输保《障措施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配合并服从!调度指挥《
,。 第?二十九条 外省市】货运经营者》驻京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经:营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备—案机构的监督管【理
? 第三十《条, 在货运经营者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的货运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节 相关业务
】 第三十一条 道路!运输场站属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交通发展规划编制】道,路运输?场站专项规划—道路运输场站专项规!划经市规划部门审查!后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或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列入!规划的道路》。运输场?站的建设《应当: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场站—经营者?应当维护《场站内的市场秩序与!进入场站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不得》允许非?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车辆进!入,场站经?营
? 客:。运场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明显—位置公示客运—场,站内运营的客运线】路及其运输班次【、经停站点、到发】时间、票《价,和投诉举报电话;货!运场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明《显,位置公示货运—场站内?运营的运输》服务经营者名称、经!营范围、位置平面】。。图和投诉举报电话
! :第三:十三条 客运—场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客流高【峰期间的备班运力】储备计划《。和,加班:运营计划加班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符—合运营?班,。线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 道路运输货运】。代理经营《者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登记证《件向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备案机构的监督!。管,理;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 第:三十五条 道路运】输服务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服务规范
! (一)》。道路运输货运代【理经营者《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务;?受理的业务交由具有!合法资格的货—运经:营者承运;
】(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进行检测;
! ,(,。三)从?事道路运输信—息服务的向》服务对象提供及时】、准确的《货物运输信息;
】 , (四)从》事道路运输仓—储理货的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条件和有效期限!对货物?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五:)从事道路运输搬】。。运装卸?的按照搬《运装卸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从事夜间搬》运装:卸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从事危】险货物、大型物【。。件等:特种、专项货—物搬运装卸的使用专!用,搬运装卸《工具和防护设备【进,行作业;《
(六》)从事道路运输客】。。。票代售的公平—售票不得擅自提【价,。不,得倒卖车票
— 第三十六条 本!市,引导机动车维—修服务?站,点的网络《化,建设鼓励发展专业】化和连锁经营的机】动车维修企业
】。。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维修接待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相关服—务制:。度、服?务项目、服务—承,诺、价?格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
(二)!将维修?项目及其工时定【。。额、收费标准等服】务信息录入本—市道路?运输信息系统并【保证信息及时—、真实?、有效;
(三!)按照?公示的标准》收取修理《费分项计算工时【费、材料《费并将?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交付托修方》;
: :。(四)对机》。动车进行大修和【二,级维护?的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并建立维修】档案;
(五)!按照机动车维—修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维修车》辆;:
(六》)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按照技术标准进行!进厂、过《程和竣工检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时!向托修方出具由【。出厂检验人员签发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七)—使用的?机,。动车维?修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并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 (八《)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对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维修质量问题!无偿返修;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从返修的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更换的!。配件存在质量—问题的?其无偿?返修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
【 机动《车维修质量相关【制度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执行规定《的机动车配件采【。购、检验、》使用和公示制度【分别:标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并明码标》价供托修方自—主选择;更换下的】配件、总成未经【托修方同意》不得擅自处理
!第三十九条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对生产、销售的】机动车配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配件的行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销售假冒伪劣配】件行为?的应当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章 ?道路:运输安全
》 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 , (二)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三)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并《执行防范和应急措施!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安全责任】人员;
—(四)建立运营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未经!安全:检查或者经安全【检查不符合消防【、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等要求的车辆【不得运营
【第四十一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应急—处置组织及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以及救援设备储】备、经费保障等内】容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至少每半年演练!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记录
】 第四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编制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运输保障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预案演练和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服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参》与预案演练》和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道》。路运输经营者适当】。的补偿
第四十!三,。条 跨?省市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运营—安全规定
(】一,)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安装并使用!远程定位监控系【统并保证与本—市道路运输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时连通?;
(二)运营!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配《备两名或者两名以】上驾驶员;
】(,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 (四)》。运营:中保持车内》通道的畅通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随:车运输行李的平稳】和固定
第【四十四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运营安全规!定
(一)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法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 (二)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安》装,并使用?远程定位监控系统并!保,。证与本市道路运【输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时连通;《
?(三)按照公安【机关依法《批准:的时间?、,路,线、区域运输—危险货物;》
(四)—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危险货物在!存储、运输、装【卸过程中丢失、【泄漏:、燃烧、爆》。炸、辐射;
【 ,(五)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评价结《。果
: , 第四?十,五条 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经—营者运输危险货物并!。向运输经营者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
! 危险货《物托运人和发—货人在交付危—险货:物前应当《查验、登记运输【经营者?、,车辆和人员的资【格证件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名录及其【可以承运的危险货物!种,类等信息
— 第四十六条— 客运场站候车大厅!实际容?纳的乘客人数—。不得超过设计容量】。候车:大厅内乘客人数接】近设:。计容量或者人员相】对聚集时《场站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疏散人员确保安全!
候车大—。厅的安全出口、【安全标志《、标识?的设置?以及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相关标准
》 客运场站应【当设置覆盖场站【所有区域的》应急广播《并能够使用汉语普通!话和英?。语两种语言播放
! 第:。四,十七条? 客运?场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行包安全—检查制度客运场站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检测》仪器对出入省际客运!场站以及《进入其他客运场站的!行包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发】现危险、《违,禁物:品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对废弃的机】。油、润滑《油、制动《液、维修油液以【及其他危险》。废物进行归集、【贮存:并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集中处置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九!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道路!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
— :市,政府批准设置的公路!。交通检查《站,应当对过往的—道路运输车辆—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着【装,上岗出示《执法证?件
因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确【需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 检查中涉及经营者!的商业秘密》的信息和资料—。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第五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信箱【
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有权: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申诉或者举—报
:。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申诉或《者举报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 第五《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职责定期核对行政许!可登记事项》对行政许可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依法及!时变更;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对自行?。终止经营或者具【有其他法定注—销情形的《。。注销相应《的行政许可》
: 第五十三条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者车辆—营运: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其违法《。经营:使用的车辆或者【机,具设备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且《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接受处理《的可以?对暂扣的《车辆:。和,机具设?备采取措施依—法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在执行公务时】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 (五?),。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的;】
(六)要求当!事人承?担非法定义务—的;
(—七)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查封、扣押、没收的!财物的;
》 (八)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九—),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或者货运经—营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20!0元:的罚款
—(一)?客运车辆在》运营中未《保持车?内通道的畅》通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随车》运输行李《的,平,。稳和固定的;
】 (二)客运—、货运车辆未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件的】;
(三)专】。业人员在运营中【未携带专业资格证件!的;
?。 , (四)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信息的】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的罚款
! (?一)班线《客运经营者未在暂停!或者终止班线—经,营之日?前7日在运输沿线】各站发布公告的;
! (二)》外省市货运》经,营者:驻京从事货物—运输未?向经:营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
《(三)道路运输【货运代理经营者【、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
《 (四)未对专业】人员:进行岗前和在—职专业技能培训或者!安排培训不合—格的专?业人员上岗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影响客—运市场秩序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一)强迫旅【客乘车、甩》客或者转由》他人运送的;—
(二)—班线客运《经营者违反统一售票!制度擅自在》站,外组织客源的;
! (三)班》线,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许可的线路、场】站或者核准》的经营范围、班【次和时间运营—的;
(四)班!线客:运经营者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
(》五)班线客》运经营者《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六】)包车客运经—营者承运包车合同之!外的:旅客的;
》 , (七)跨》。省市客?运的运营线路一端不!在车籍所在地—的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场,站经营者《允,许非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或者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场站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
》 (一?)客运、货》运场站?经营者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公示的;—
(二)客运】。场站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制定客《流,高峰:期间的备《班运力储备计划和】加班运?营计划的;
】(三)客运场—站经营者安排的加】班车:辆,的技术等级不符合运!营班线?要,求的
?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货运代理经—。营,。者将受理的》货,物运输业务》交给不?具有相应合法—资格:的货运经营者承运】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出具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的停业整【顿
《。(一)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配件采购】、检验、使用和公示!制度的;
(】二)未按照规定【分项计算《工时:费、材料《费或者将结算—清单交付托修方的】;
(三—)使用的机动—车维修?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的
【 第六十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违反本《条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车辆或者其》他设施、设》。备停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依》法吊销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
第六!十六条 经》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在停业整顿期间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处理
? :第,六十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放】从业资格证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一)?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
】 (二)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 (三)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四—)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第六十八条 —违反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处理?的应当?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 ,第七十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适用》国家和本市》有关的规定从事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适用国家—。和本市有关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货运经营【者,包括在本市》道路上从《事专业性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为社会》或本企业提》供货运?服务、具有经—营性质的货物运【输,者
? 第七十二条 【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依:。。照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对在新城中—心区内?从事昼运的货—运车:辆实行总量》。控制
第—七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5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一—次修订根《据2:002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二》次修订的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