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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 (200》9年7月25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道路运!输服务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二节 客【运     第【三节:。 货运     】第四节 相关业务】  : ,第三章 道路—运输:安全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7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09年7】月25日《。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提高【。道路运?输服务水平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客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货运)?经营以及道路运输场!站,。建设和运《营、道路运》。输服务、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活动 !  公共电汽—车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道路运《输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遵循科学发》。。展、统筹规划、节】能环保、安全便捷的!原则  《 第四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为服务对【象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第》五条 本市道路运】输管理应《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   第六条 本】市,应当统筹道》路运输发展通过【调,整,、优:化基础设《。施结构、运输—装备结构和运输服】务结:。构逐步实《。现客运的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以及与其他》客运方式的一—。体化货运的社会化】、专业化和集约化】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逐步建立符合国!家,首都:功,。。。能,和性质的道路运输体!系   第七—条 本市应当完【善道路运输标准体系!和安全服务》管,理规范建立道路【运输:信息:。化系统?和,共,享平台提高道—路运输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第八条 市和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派】出,机构、?。市交通执法机—构(以下统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的职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做好相》关的:道路运输《工作   》第九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共同组【织编:制本市?交通发?展规划确定道路【运输发展《目,标、重点项目及【其保障?措施等并向》社会公布《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交通发【展规划定期公布道】。路运输行业》发展:指导意见   第十!条 本市《道路运输《行业协会依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规范【和指:导会员经《营行为组织会—员开展诚信建设提】高会员的服》务质量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参与道路运输】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和宣—。传,贯彻 第二章 道路!运输服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十一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收集》、分析、整理、更】新,。道路运?输管理和服务信息】并通:过道路运输信息化】系统和共《享平台向社会发布 !。。  第十二条 本】市道路运输实—行经营许可制度【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做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符合:本市:交通:发展规划和绿色【环保标准要求 【  第十三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许可的范围】或者事项从事经营活!动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制定并执【行服务标准和规【程、收费管理、【安,全,。行,车等规章制》度;   (—三)对从业人员【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  【 (四)按照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确保车【辆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排放:标准和燃《料消耗限值; 【  :(五)运营中携【带车辆营运证件、驾!驶员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规定的证件; !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明码标价!合理收取费用;  ! (七)使用由税务!部门监制的》道,路运输专用发票【不得伪造、涂改、倒!卖、转借和转—让专用发《票; ?  (八)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九【),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统计报表和信【息  ? 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车】辆运输旅客的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运【输货物的不得运【输旅客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对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道路运输经理—人实行从《业资格管理》。采取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和服【务水平? ,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对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等专业】人,员进:。行岗前和在职—专业技能培训 【  道路运输经【营者对持《有外省市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本市!道路交通《状况、?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等专!。项培训并办》。理本:市驾驶员信息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安排其从—事专业营运活动【   第十七条 旅!。客、货主以及其他】有关当事人》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举《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 第二!节 客运   第十!八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保—持车辆?性能良好服务设施】齐全不得擅自改装】车辆; 《  (?二)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三)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或?者转由他人运送【;   (四)在车!辆指定位置喷涂【经营者名称或者标】识悬挂标志牌放置服!务监督卡片并—张贴票价表;—   ?(五)按照规定执行!本,市的班线客》运统一售票制—度不得擅自在客【运场站外组织客源;!。   (六)班线客!运在:许,可的线路、场站【。内按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班次和!。时,间运营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 , (:七)包车客》运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不得承运包车!合同之?外的旅客不得变相】从事班线《客,运;:。   (《八)跨?省市客运的》运营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地,但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的除】外   第十九【条 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并不得少—于9:0日   班—线客运经营者—暂停或者终止班线】经营:的,应当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并于暂—停或者?终止班线经营之【日前7日在班—线线路各站发布【公告   》第二十条 郊—区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市交通【发展规划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班线客?运的保障措施以及边!远,乡,村,班线客运的扶持政】策   享受公【交政:策的郊区客运经营者!应当执行城》市公:共电:汽车的服务》标准和票价政—策;经许可机关同】意可以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设置临时发车【停,靠点等方式运营 】  第?二十一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道路通行条!件、客流分布、【场站:。容量和?公众出?行需求合理设置、调!整班线线路》的起止站和》跨省:市班线?线路的中途》停靠站并《在设置、调整之【日前7日《向社会发《布公告   —第,。二,十二条 《。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社会公德!和乘车秩序讲究文】明卫生;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以【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并配合!安全:检查: 第三?节 :。货运  《 第:二十三条 》道路:货物:运输是城市物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本市优先发展封闭、!厢式、罐式货车【运输和集《装箱甩挂运输等【专业:化货运整合货—运、货运代理—和货:运场站等运输资源】向现代物流业—发展   》第,二十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市商务!、建:。设、:农,业、市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定?期归集整理》本市生产、生活【等重要物资的货运】需求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引导运—输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发展   第—二十五条 本市【城市中心区的货【运应当?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实行夜《运为主、昼运为辅的!。方,式本市对在城—市中心区内从事昼】。。运,的货运车《辆实行总量控制、】分,类管理、《择优配?置并逐步《实施 ?  本市应当—公布在城市中心区内!从事昼运的货运经】营者的条件》和货运车辆的车型】、外观、安全、环保!等标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符合要求的!货运经营者并—建立淘?。汰退出机制》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六条 !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运输?规则和作《业,。规程受理、承运【货物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禁运、》限运、检疫控制【进出境货物的管理】规定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运输中货物的脱!落、扬撒或》。者泄漏   —货运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具有符合要》求的密闭装》置的车辆运》输散装、流体—货物:;使用专用车—辆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货物》和危险货物   】第,二十:七条 ?城市中心《区的大?。型,商业设施应当具【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商品装卸、【短期储存条件其商】品装卸活《动不得影响》周边道路畅》通   《新、改、扩建大【型商:业设施时《应当同步《配建商品装》卸、储存等配套设】施大型商业设施及其!配套设?施在立项时应—当依法?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未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或经评价对交通】。环境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予立项或】核准规划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商品装卸、储存等】配套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八】条 当维持城—。。。市正常运行所需物】资的运输受到影响时!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运输保障措!施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配合并服从!调度指?挥   第二十九条! 外:省市货运经营者驻京!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经营】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备案机!构的监督管理  】 第三十条 在【货运经营者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的货《。运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四《节 相关业》务   第三十一】条 道路运输场站】属于: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交—。通,发展规划编》制道路运输场—站专项?规,划道路运输场—站,专项规划经市—规划部?门审查后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或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列》入规划的道路运【输,场站的建设应当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 道路《运输场站经营者应】当维护场站》内的市场秩》序与进?入场站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不】得允许?非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和【。车辆进入《场站经营   【客运场?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明显位置公示【客运场站内运营的】客,运线路及其运输班】次、经停站点—。。、到发时间》、票价?和投诉举报电话;】货运场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在明显位置【公,示货运场站》内运营的运输服【务经营者名称、经】营范围、位置—平,。面,图和投?诉举报电话 —  第三《十,三,。条 客运场》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客流高峰期间的备!班运力?储备计?划和加班运营计【划加班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符合运营班线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 道路运》输货:。运代理经营》者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登记证件向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备案机构的【监督管理;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道路运输服务】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服务规》范   (一)【。道路运输货运代【理,经营者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务;受】理的业务交由—具有合法资格的货】运经营者承运;【。  : (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进行【检测;   —。(三)从事道路运输!信息服务的向服务】对,象提:供,及时、准确的货【物运:。输信息;   (四!)从事道路》运输仓储理货的【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条件:和有效期限对货【物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五)从《。事道路运输搬—运装卸的按照搬运】装卸: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从事夜间搬!运装卸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从,事危险货物、—大型物件等特种、】专项:货物搬?运装卸?的,使用专用搬运装【卸工具和防护—设备进?行作业;   (六!)从事道路运输客】票代售的公》平售票不得》擅自:提价不得《倒卖车票《 ,  :第三十六条 —本市引?导,机动车维修服—务站点的网络化建设!鼓励发展专业化和连!。锁经营的机动车【维修企?业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在维—修接待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相关—服,务,制度、服务项目、】服务承诺、价格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 ,  (二《)将维修项》目及其工《时定额、收费—标,准等服务信息录入本!市道路运输信息系】统并保证信息及时】、真实、有效; 】  (?。三)按照公示的标准!收取修理费分项计】算工时?费、:材料费并将》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交?。付托修方;  【 (:四,)对机动车》进行大修和》二级维护的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并建立【维修档案《;   (五)按】照机动车维修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维】修车辆;《   (六》)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制度按照技—术标准进行进—厂、过程和竣工检验!;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时向托修方出【。具由出厂检验—人员签发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七)使用》的,机动车维修》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并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八)执行质》量,保证期制度对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维修质量问题无偿】返,修,。;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从返修的—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更?换的:配件存在质量问题】的其无偿返》修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  — 机动?。车维修质量》相关制度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执行规定的机【动车配件《采购、检验、使用】和公:示制度分别标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并明码】标价供托修》方自主选择;更换】下的配件《、总:成未:。经托修方同》意不得擅自处理【   第三十九条 !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对生产!、销售的机动车配】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配件的行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销售】假,冒伪劣配件行为的应!当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章? 道路运输安全  ! 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一)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并执:行防范和应急措【施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安【全责任人员》;   (四)【建立:运营车辆安全检【查制度未经》。安全检查或者经安】全检查不符合消防、!道路交通安全、【治安等要求的车辆不!得运营  》 第四十一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应》急处置?预案应?当,包括应急处置组织及!。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救援预案【。的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以,及,救,援设备储备、经费】保障等内容  【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至少?每半年演练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记》录  ? 第:四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编制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运输保【障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预案演练和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服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给予参—与预案演练和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道路运输经》营者适当的补偿  ! 第四十三条— 跨省市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运营》安全规定   【(一:)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安装并使用远程定】位监控系统》并,保证与本市》道路运?输,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时连通;!   (二》)运营里程在40】0公里以上的配备】两,名或者两名以上驾驶!员;   (—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四—)运营中保持车【内通:道的畅通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随车运输行李的平!稳和固定   【第四十四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运!营安全规定》   (一)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法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二—)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安装并—使用远程定位监【控系统?并保证与本》市道路运输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时连通;  !。 (三)《按照公安机关依【法批准?。的时间、路线—。、区域运输危—险货物; 》  (四)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危》险货物在存储—、运:输、:装卸过?程中丢失、泄—漏、燃?烧,、爆炸?、,辐射;   (【五)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安全—。评价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评价结果!  : 第四十五条— 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经营者【运输危险货物并向】运输经营者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性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  】 危险货物》托运人和《发货人在交付危险】货物前应当查验【、登记运《输经营者《、车辆和人员的【资格:证件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名录《及,其可以承运的危险货!物种类等信息  】 第四?十六条 客》运场站候车》大厅实际容纳的乘客!人数不得超过设计】。容量候车大》厅内乘客人数接近设!计容量或《者人员相对聚集【时场站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疏散人》员确保安全   】候车大厅的安—全出口、安》全,。标志、标识的设置以!及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相关标!准   《客运场站应》当设置覆盖场站【所有区域的应急广播!并能够使用汉语【普通话和英》语两种语言播—放  ? 第四十《七条 客运》场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行包安?全检查制度客运场站!按照规定配备安全】检测仪器对出入省】际客运场《站以及进入》其他客运《场站的行包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发现】。危险、违《禁物品?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对废弃的机】油、润滑油》。、制动?液,。、维修油液以及其】他危险?废物进行归集、贮】存并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集中《处置 第四章 【监督检查  — 第四?十九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道路运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   市政府批准】设置:的,公路:交通检查站》应当对?过往的道路运输车】辆实施监《督检:查   《第五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着装上岗出示【执法证件   【因查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确需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 检查中《涉及经营者的商业】秘密的信息和—资料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 第五?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道路运输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信箱  》 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有权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申—诉,或,者举报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申?诉或者举报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 第:五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对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职责定期核对!行政许可登记事项】对行:政许可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依法及【时变更;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对自行终止》经营或者具有—其他法定注销情形】的注:销相应的行政许可 !  第五《十三:。条,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或者车》辆营运证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其违法经营使—用的车辆《或者机具设备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且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接受处理《的可以对暂扣的【车辆和机具设备采取!措施依法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不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  (二)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三)【。。在执行公《。务时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五)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的【;,。   (六)—要,求当事人承担非法】定义务的;》。 , , (:七)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查【封、扣押、没收【。的财物的;  【 (八)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   (九)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或者?货运经?营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处20【0元的罚款   (!一)客运车辆—在运营中未保持车内!通道的畅通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随车运输行李—的平稳和固定的【; :  (二)客运、货!运车辆未《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件的?。;   (三)专】业人员在运营—中未携带专业—资格证件的;—  : (四)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信息的  【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的罚款》 ,  (一《)班:线客运经《。营者未?在暂停或者终止班】线经:营之日前《7日在?运输沿线各站发布】公,告的;?   (《二)外省市货运经营!者驻京从事货物运输!未向经营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   (》三)道路运》输货运代理经—营者、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未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   (四【)未对专业人—。。。员进行岗前》和在职专业技能【培训或者安排培【训不合格的专—业人:员上岗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影响!客运市场秩序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强!迫旅客乘车、—甩客或者转由—他人运送的; 【  (二)班线客】运经:营者:违反统一售票—制度:。擅自:在站外?组织客?源,。的;   》(三)班线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许可】的线路?、,场站或者核准的【经,营范围、班次和【时间运营的;—  : ,(四)班线》客运:经营者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的》。;,   (五)—班线客运经营—者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六】)包车客运经营者承!运包:车合:同之外的旅客的;】   (七)跨省市!客运的运《营线路一端不在车籍!所在地的《  :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场》站经营?者,允许非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或者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场站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  ! (一)《客运:、货运场站经营者】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公示的;【   ?(二)?客运场站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制定客流】高峰期间的备—班运力?储备计划《。和,。加班运营计划的; ! , (:三):客运场站经》营,者安排的加班车辆的!技术等级《不,符合运营班线—要求的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运—。输货:。运代理?经营者将受理的【货物运输《。业务交给不具有【相,应合法资格的货运经!营者承?运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出具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的停业整顿】   (《一)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配!件采购、检》验、使用和公示【制度的;   【(二)未按照规定】分,项计算工《时费、材《料费:或者将结算清单交付!托修:方的; 《  (三)使用的机!动车维修设备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的  】 第六十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违反本条例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车辆或者其—他设施、设备停【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依法吊销相应的行政!。许可证件   第六!十六条? ,经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在停业】整顿期间仍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处理 ?  第六十七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由发放从业!资格证?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  (一《)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机动车?。驾驶:和相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  : (二)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三【),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四)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   第六】十,八条 违《反道:。路运输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第六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予,以处理的应当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七!十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适用国家和本!市有关的规定从事】。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适用国—家和本市有关—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所:称货运?经营者?包括在本《市道:路上:从事专?业性: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为!社会或本企》业提供货运服务、具!有经营性质的货物】运输者 《。 ,。 第七十二条 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可以依照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对—在新城中心区—内从事?。昼运的货运车辆实】。行总量控制  【 第七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5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一—次修:订根据2002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案第二次修【订的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