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44-2008 建标库

4  配置验收

4.1  一般规定

4.1.1  灭火器安装设置后,必须进行配置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4.1.2  灭火器配置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安装、监理等单位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文件进行。

4.1.3  灭火器配置验收时,安装单位应提交下列技术资料:

    1  建筑灭火器配置工程竣工图、建筑灭火器配置定位编码表;

    2  灭火器配置设计说明、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3  灭火器的有关质量证书、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等。

4.1.4  灭火器配置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