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湖泊保护【条例
》 (20》12年9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 2:018?年,1月23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泊保护维护湖【泊,功能改善《湖泊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湖》泊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湖—泊的保护、管理和】利用: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湖泊保护《实行名录制度—南四湖(南阳湖、】独山湖、昭阳湖【、,微,山湖)、东平湖【。和,其他常年水面面【积在0.5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以—及,具,有,特殊功能《的湖泊应当纳—入湖泊保护名录
! 具体保护》名录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并征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意见后拟定和调【整报省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
】第,四条 湖泊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合!理利用的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实施:保护的体《制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湖:。泊保护工作的领【导将湖泊《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有】利于:湖泊保护的政策【和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湖泊保护】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湖泊?。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高湖泊行水》蓄水能力加》强湖泊资《。源保:护改善湖泊生态【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湖泊保护投【入机制统筹》。利用:。涉及:湖泊保护《的各项资《金加大对湖》泊保护的投》入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湖泊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 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渔业、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湖泊保护》的相关工作
法!律、法规对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的湖泊保!护,与管理职《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湖泊保护的》宣传工作《定期发布湖泊保护的!相关信息建》立公众参与》的湖泊保护、—管理和?监督机制对在湖泊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保护规—划
?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防洪、水资源调【配和生态《环境改善的总体安】排对列入保》护名录的湖泊—(不含?南四:。湖、东?平湖)分《别,编制湖泊《保护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南四湖和东平湖!保护规划的编—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湖泊保?护规划应当》。包括湖泊保护范围、!防洪除涝与水资源调!配要求、水功能区】划以及水质标准控】。制、生态保护目标】与措施?、禁止和限制开【发,建设的产业及项【目等内容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农业《、林业、渔业—、,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应【当,根据湖泊保护—规划:。和保护?需要编制湖》泊,生,态保护、渔》。业、航运、》旅,。游等专?项保:护,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十一条 —湖泊保?护规划和专项保护】规划是?湖,泊保:护、:管理:和利用的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划批准开发利用湖】泊资源和其他建设】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划从—事水产养殖、房【地产开发《、旅游资《源开发等活动—
, :经,批,准的湖泊保》护规划?和专项保《护规划不得擅自更改!;确需?修改或者调整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 第十二条 湖【泊保护范围包括下】列区域
(一】)湖堤、护堤地;
!。 (?二)根据湖泊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的区域?包,括湖泊水《域、沙洲、滩地;
! (三《)湖泊周边对湖【泊,保护有重要》作用的湿地和列入】规划的蓄《滞,洪区等其他区域【
: 湖泊具体》保护范围由湖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湖泊?保护规划划定—向社会公布并设立】必要的标志
【
,第三章 水资源与水!域保护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维,持湖泊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防止湖》泊面积减少和水质】污染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管理权限制定湖泊】水量分配《。方案合理安》排生活、生》。产、生态用水—
?第,十五条 湖》泊的水体水》质应当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标准承担《生,活供水?的湖泊?水体:水质应当《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以上!水质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湖泊水】质的监测《发现:水质未达标时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采取治理措施—并向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湖泊水质《标准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湖泊水域的》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湖泊水域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
【 第十七条》 在:南四:。湖、东平湖以及承担!生活供水的湖泊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已有的!排污:口,由,相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限期拆除
!在其:他湖泊的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排污—口;改建排污口的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
第十八条 在!。湖泊流域范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禁止和限】。制,开发建设的》产,业及项目名录
!在湖泊?流域范围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有—机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易【降解的农药推—行,精,确施肥、配方施肥】等科学施肥技术鼓励!使用生物农药和【采用: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和农《村清洁工《程防止水质污染
】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建设!。湖泊流域内城镇、】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合理—规划建设雨水、污】水单独收集设—施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第二十条【 在:。湖,泊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排放未经处理或】者虽经?处理尚未达标—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其他废液》;
(二—)向湖?泊倾倒、填埋废【弃物;
(三】)堆放、《存,储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 (四)其他【污染:水质的行为
— :第二十?一条 禁《止填湖造地、围湖造!田、筑?坝,拦汊以及其他—侵占和分割湖泊水面!。的行为
》 湖:泊已经被围垦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湖!泊保护规《划的要求有计—划地退田《还湖;?已经筑坝拦汊的应】当限期拆除》相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
第四章 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湖泊保护规划,组织!环境保?护、水利《。、农业、渔业、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障湖泊生—态用水,加》强湖泊湿地及绿【化带的建《。设和保?护, 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改善湖泊生态环【。境
第》二十三条《 湖泊水《。位低于?最低水位线时不得】擅自向湖《。外,调水;确需向—湖外调水的》应当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并,及时采取《措施补充水》。量
: ,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林业、水利—、渔业、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有计划地采取【综合整?治和放养、种植有】利于净化水》体的生物《等措施加强湖泊湿地!。保护与修复改善湖泊!生态环境
—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学划定湖泊渔—业功能区严》格,实,行,禁渔区、禁》渔期和捕捞限额【等,制,。度建立湖泊人工【增殖放流、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和修复【湖,泊,渔,业资源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渔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湖泊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禁止】。。猎捕、杀害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引进具》有,危害性质的外来【动,植物;采《集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当依—法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湖泊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章 合理利》用
《 第二十八条 湖泊!利用:。应当符合湖泊—保护规划的要求遵】循科学、《合理、适度、有【序的原则
— 第二十《九条 直接从湖泊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取水许可!。管理权限依》法办:理取水许可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湖泊保护范围—。内水工程安全湖【泊保护范围内的【水,工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实施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开发建设活动】不得危害水工—程安全
第三十!一条 在湖泊—保护范?围内建设《临湖、跨湖、穿【湖、穿堤、跨堤工程!设,施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法报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工程?建设对湖泊水质、水!量及防洪安全可能会!造成:影,响,的应当采取预—防措:施;已经造成影响】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与工—。程设:施建设同《步实施?整治;?。影响湖泊保护的施工!便道、施工围堰、建!筑,垃圾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清除【;损:坏涉:。湖水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修复?。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湖泊保【护,规划的?要求划定用》于种植?、养殖的区域和面积!确定种植《、养殖的方式—和规模
禁止】。在南四湖、东平湖以!及承担生《活供水的湖泊内采取!。人工投饵性》鱼类网箱、网围等方!式从事?渔业养殖《
原有种—植、养殖项》目不符合前两款【规定要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限期进—行治理
》 第三十三条 在湖!泊保护范围内从事】旅游、体《育、餐饮活动—。的应当符合》湖,泊保护规《划并依法报》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旅!游景观、水》上运动、《餐饮娱乐等设施【不得影响防》洪和污?染水体并与自—然景观?相协调
第三十!四条 在湖泊保【。护,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 (三)《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防》洪、资源《保护:及工程安《。全的要求依》法划定湖泊》采砂、取土的禁采】区和禁采期》并向社会公告—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南《四湖、东《平湖以?及承:。担生活供《水的湖泊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其】他湖泊的《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排污口或【。者,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改建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提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填湖造地、围】。湖造田、《筑坝拦?汊以:及其他?侵占:和分割湖泊水面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恢复原状或者!未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履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湖泊保?护范:围内建设临》。湖、跨湖、》穿,湖,、穿堤、跨》堤工程设施的—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湖泊保?护范围内有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湖《泊保护规划和专【项保护?规划:批准开发利》用湖:泊资源和《其他建设活动的;
! (二)湖泊水位!低于最低水位线【时擅自?。向湖外调水的;【
(三)未按】规定采取湖泊保【护,措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 (四?。。)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
:第七:章 附 则
】。 第四十二条 水】库加挂湖泊名称的】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纳入湖《泊保护名录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 ,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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