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菏泽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 ,   《。第一条 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保护水资源保!障防洪和工程设施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以及对入《河,排污口使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入河!排,污口是指直接或者】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河流】、湖泊排《放废污水的排污【口 :   新建是—指入河排污口—的首次建造或者使用!以及对原来不具有排!污功能或《者已废?弃,的排污口的使—。。用;改?。建是:指已有?入河排污《口的排放位置—、排放方式》等事项的重大改变;!扩大(含扩建—)是指已《有入河排污口排污】。能力的提高 【  入河排污口【。的新建?、改建和扩大统称入!河排污口设置 】  :第四条 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与使用应当》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防洪!规划的要求  】 第五条 市、【县、乡应结合—全面实行河长制【要求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对】于出现水功能区水】质持:续不达标《的河流断面、—湖泊其上游有关县】、乡:级河长应组织有关】。部门彻查《污染:源头排查《入河排?污口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权限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 】  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按照所处!位置实行县(—区):属地管理原则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入【。河排污口《可以委托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对其:辖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市、县(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的水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已?审批(登记》)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利工程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所管辖河!道、引水《渠道、湖泊上新【建,、改建、《扩,。大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工作;河道流【域工程管理》单,位、:灌区:管理单位负》责所辖河道、渠道的!日常巡查工》作;水政、水政【监察:部门负?责违法入河排污口的!执法查处工作  ! 第七?条 除由省级以【上审批的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一)依》法应当向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  【 (二)依》法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但需要向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   (三—)依法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和取水许》可,手续,但需要—向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   除上述情】形外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负责审!批   第八【条 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单位:(下称排污单位)】应当在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之前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   (二》)建设项目》依据:文件(需要立项审】批,的提供主管部门对本!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意见;不需【要进行立项》批,复的应提供》相应的同意建—设的证明材料); !   (《三)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四)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 : , ,设置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影响!明显轻微的经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同意可?以不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只《提交设置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影?。响的简要分析材料 ! ,  本办法所称【对水功能区》影响明显轻微是指对!水功:能区入河污染物【总量没?有明显增加、对水】功,能区水质、其他取】用水户权益不构成】影响、不在水—。功能保护区或其【他重:要敏感水域内且【不存在事故风—险 ?  第?九条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属于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的】且依法?应当向同一审批机关!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或者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的排污单位!。应当根据具体要求分!别在提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或者【取水许可申请—的,同时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排污单】位提交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申】请,中应当包含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有关【内容不再单独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需要同时】办理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的排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中应当包含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有关?内容不再单独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第十条】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二)!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所—在水域水质、接纳】污水及取水现—状;   (【三)入河《污,水所含?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浓度和总量【; ?  (四)水域水质!保护要?。求入:河污水对水域水【质和水功《。能区的影响》; :  : (五)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的影响; !   (六》)水质监测方案【、水质保护》措施及效《果分析; 》   (《七,)论证结《论  《 第:十一:条 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影响《的简要?分,析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建?设项目概况(包【括排污单位废污水产!生环节、入河—排污量、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总量、达标排放!情况以及排放—。。去向等); 【  (二)》。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包括入河排污】口设置?位置、排污方式【。和入河排污口门的】设置情?况,;   》(三)水质监测方】案、对受纳水体所】。在水:功能区的影响分【析;   —(四:。)结论   第十!二条 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应当予以《受理 ?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排污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逾期《。不,告知补?正内容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受理或者!不受理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应当出!具加盖?。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 , 第十三《条 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自受理】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应当予告公众有【权查:询,;不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排污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有关决定》抄送负?责审批其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组织专家评审  ! 入河?排污口设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审【批机:关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排,污单位、《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  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依法举行听证】   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决定前应当征!。求入河排污口所【在地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的意见   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专家【评,审和第四款规定的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将所需时间》告知排污单》位   第—十四条 设》置入河排污口—。审批权限属于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且:依法应当向》同一审批机关—。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或《者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的应当对】设置排污口申请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或者取水》许可申?请一并出具审查意见!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   (二)在要求!削减排污总量的【。水域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 (:三)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能使水域—水质达?不到水功能区—要求的?;   (四)入!。。河排污口设置直接】影响合法取水—户,用水安全的;—   (》五)入河排》污口:设,置不符合《防洪要求的; 】  (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  《 (七)其他—不,符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   —第十六条 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决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污方式》和对排污《口门的要求;  ! (二)特》别,情况下对排污的限】制;  》 (三)排水水【质监测方案、水资】源保护?措,施要:求; 《  (四)对—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投入使用》前的验?收要求;《。  ? (五)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  第十七条— 入河排《污口正式投入使用前!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应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的要求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  :。第,十,八条: 发生严《重干旱、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等可能导】。致水:质恶化及《超过水?域纳污能《力时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人民】政府(管委会)由其!对排污单位提出【限制排放《要求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对管辖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和:使用建立档案制【度和:统,计制度 》  单个入河排污口!档案应包《括入河排污口登记表!、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申请文件、审】批单位批复和决【定文件、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验收资—料、入河《排污口监《测,资料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市级委托下一!。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管理的入《河排污?口委托单位应将入】河排污口的》相应审批(登记【)档案资料副本【作为委托书的—附,件一并交于受委【托单位存档 —   对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及《排污情况建立档案及!时纳入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   第—二十: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入河!排污口登记》。台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登记、审》批的入河排污—口应当逐级报送【省水行政主管部门 !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对入河排污口的】废污水排《放方式、排放量【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等?入河排污《。口设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证照和资!料   监—督检查机关有为【被检查单位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的》义务  》 第:。二十二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定期抄报有管—辖权的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   排【污单位?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  当水《功能区水质出现不达!。标、排污口水质监】测数:据不达标或出现异常!等情况时开》展日常监督管理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 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纳:入省级核《查,的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实施监》督,性监测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对其】。它入河排污口实施】监督性监测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对辖区内入—河排:污,口,定期统计辖区内入】河排:污量、废污》水量和减排量监测】。和,统计结?果应当及《时纳入?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   第二十!三条 排污单位应】当,在所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处设立—明,显的标?牌标牌上应注明该入!河排污口名称、【编号、?位置坐?标以及排入》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排污口设置单】位、监督单位名称】及监:督,电话:等 :   第二十四条 !严禁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   !。未实行雨污分流的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加》快,生活污水管网(沟】)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取微型湿地和小】。型,氧化塘等《措施有效《处理生活污水鼓励】符,合农业灌《溉水质量《标准的生活污水用于!。农田、林木灌溉等】。。资源化利《用措施不断》消,减入河排污量—   第二十【五条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大入:河排污口的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责令限期整!改 :  : (一)《未经验收《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入河排污口排!污的;   (二!)拒不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的【要求报告入河—排污:情况的 《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