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保护水资源!保障防洪和》工程设施《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以及对入!河排污口使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入河排污》口是:指直接?。或者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河《流、湖泊排》放废污水的排—污口 ?。。
新建是指入河!排污口的《首次建造或》者使用以及》对原来?不具有?。排污功?能或者已废》弃,的排污口的》使,用;改建是指已有入!河排污口的》排放位?置、排放方式等事】项的重大《改变;扩大(含扩建!)是:指已有入河排—污口:排污能力的提高
! ,。 入河排污口的新】建、改建和》扩大统?称入:河排污口设置 【
第四条 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与使用应《当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防洪规划的要求【
第五—。。。条 市、县、乡【应结合全面实行河】长制要求《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对于【出现水功能区水【。质持续不达标的【河流断面、》湖泊其上游有关【县、乡级《河,长应组织有》关部:门彻查污《。染,源头排查《入河排污口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权限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
: 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按照所处位置!实行县(《区)属?地管理原则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入,河排污口《可以委托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对其辖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市、县(!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的水?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已审批(登》记)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利工程》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所管辖河—道、引水渠道、湖泊!上新建、《改建、扩大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工作【;,河道流域工程管理单!位、灌区管理—单位负责所辖河【道、渠?道的日常巡查工作;!水政、水政监—察部门负责违法入河!排污口的《执法查处工作—
? ,。第七条? ,除由省级以上审批】的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一)依法应当!向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
】 (二)》依法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但需要向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
】 (三)《依,法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和取水许可手续,】但需要?向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 】
除上述—情,形外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负【责审批
》 :第八条 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单《位(下?称排污单《位)应当在》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之《前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 ,(二)建设项目【依据文件《(需要立《项审批的提供主管】部门对本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意见:;不需要进行—立项批复的应—提供:相应:的同意建《设的证?明材料)《;
(三)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四)!。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 ?。
: 设置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影响【明显轻?微的:经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同意【可以不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只】提交设置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影响的?简要:。分析材料
】本办法所《称对水功《能区:。影响明显《轻微:是指:对,水功能区入》河污染物总量—没有明显增加、【对水功能《区水质、其他—取,用,水户权?。益,。不构成?影,响、不在水功能保】。护区或其他重要【敏感:水域内?。且不存在《事故风?险
? 第九条》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属于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的》且依:。法应当向同一审批】机关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或:者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的排污单位—应当根据具体—要求分别《在提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或者取水许【可申请的同时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 :排污单?位提交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申请中应当包含【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有关!内容:不,再单独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
需要同—时办理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的排—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中应当包】含,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有关:。内容不再单独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第十条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二)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所在水域水质、【接纳污水及取—水现状;
】(三)入河污水所含!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浓度和总【量; ?
(四)—水域水质保》护要求入河污水对】水域:水质和?水功能区的影响【;
(五)】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的影响; !
?(六)水《质监测方案、—水质保护措施及效果!。分析; 《。
(《七):论证结论 》
第十》一条: 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影响的简要【分析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建设项?目概况(《包括排污单》位废污水产生环节、!入河排污量、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总量、达!标排放情况以及排放!去向等);
!(二)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包括入河【排污口设置位置、排!污,方式和入《河排污口门的设置情!况;
《 (三)》水质监?测方案、对受纳【水体所在水》功能区的《影响分析;
!(,。四):结论
第【十二条? 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应》当予以受理》
?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排污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逾期不告】知补正内容》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受理或者】不受理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应当出具》加盖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
第十三条 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自,受理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应当予告公—众有权查《询;不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排污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有关决定抄送负责】审批其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组织?专家:评审
入河排!。污口设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审批机关—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排:污单位、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依法举行《听证 ?
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决定前应!当征求入河排—。污口所在地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的意《见
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专家评审和第四!款规定的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将所需时间告!知排污单《位
第十四条! 设置入《河排污口审批权【限属于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且依法应》。当向同一审批机关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或者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的应当对设置排!污口申请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或者《。取水:许可申请一》并出具审《查意见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 (二)在要求削减!排污总量的水—域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三)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能使水域水!质达不?到水功能区要求的】;
? (?。四)入河排污—口设置直接影—响合法取水户用水】安全的;
(!五)入?河排污口设置不符】合,防洪要求的; 【
(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
— ,。(七)其《他,不符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
— 第十《六,条 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决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污】方式:和,对排污口门》的要求;
—。 (?二)特别情况下【对,排污的限制;
! (三)排水水质】监测方案、水资源】保护措施《要,求; ?
, (四)》对,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投入使—用前的验收要—求;
》 (五?)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第十—七条 入河排污口】。正式:投入:使用前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应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的!要求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 第十八》条, 发生严重干旱【、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等可能导【致水质恶化及超过】水域纳污能力时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人民政?府(管委《会):由其对排污单—位提出限制排—放要求
》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对管辖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和》使用建立《档案制度和》统,计,。制度:
: 单个入河排污口!档,案应包括《入河排污《口,登记表、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申请文?件、:审批单位批复—和决:定文件、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验收《资料、入河排—污口监测资》料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市级委托下一】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管理的入河排污口!委托单位应将—入河排污口的相应】审批(?登记)档案资—料副本作为委托书】的附件一《。并交于受委托单位】存档
对【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及排污【情况建立档案—及时纳入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
—。 第二十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入河排污口登!记台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登记?、审批的入河排污】口应当逐级报送省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对》入,河排污口的废污水排!放方式、排》放量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等,入河排污口设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证照和资料》
监》督检查机关有为【。被检:。查单位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的义务《
: 第二十二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定】。期抄报有管辖权【的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
!排污单位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当!水功:能区水质出现不达标!。、排污?口水质监测数—据不达标或出现【异常等情《况时:开展日常监督管【理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纳入省级核查【的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实施监督性监【测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对其它入河排污】口实施监督性监【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对【辖区内入河排污口】定期统?计辖区内入》。河排污?量、废污水》量,和减排量监》。测,和统计?结果:应当及时纳入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
! 第二十》三条 排污》单位应当在所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处—设立明显的标牌标】牌,上应注明《该,入河排污口名称、】编号、?位置坐?标以:及排入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排污口设置单位、】监督单位名称及监】督电话?等
第二十】四条: 严禁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
【 未实行雨—污分流的《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加快?生活污水管网(沟】)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取【微型:湿地和小型》氧化塘等措施—有效处理生活污【水鼓:励符:合农:业灌溉水质量—标准的生《活,污水用于农田、【林,木灌溉等资源化利】用措施?不断消减入河—排污:量
第二【十五条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大入河排污》口的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责令限期整改【。
《(一)未经验收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入河排污口》排污的;
【 ,(二)拒不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的?要求报告入河排污】情,况的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