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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保》护水资源保障—防洪和工程设施【安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以及对入河!排污口使《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入河排污口是指】直接:或者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河流、湖泊【排放废?污水的排污口 】  新建《是指入河《排,污口的首《次建造或者使用【以及对?原来不具有》排污:功能或?者已废弃的排污【口的使用《;改建是指已有入河!排污:口的排放位》置、排放方式—等事项的重大改【。变;扩大(》含,扩建)?是指已有入河排【污口排?污,能,力的提高《  ? 入河排《污口的新建、改建和!扩大统称入》河排污口设置 【   第四条 【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与使用《应当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防洪规】划的要求 —  第五条 —市、县、乡》应结合全面实—行河:长制要求《分级分段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流】、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对于》出现水功能区—水质持续不》。。达标的河流断面、湖!。泊其上?游,。有关县、乡级河长】应组织有《关部门彻查污染源头!排查入河排污—口,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实施   【第六条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权限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 :   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按》照所处位置实行县】(区)属地管—理原则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入河排污《。口可以?委托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对其辖区内的入】河排污口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市、县(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的水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已审批(登—记)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水利工程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所管辖河》道、引水渠道—、湖泊上新建、改】建、扩大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工作;?河道:流,。。域工:程管:理单位、《灌区管理单位负责所!辖河道、渠道的日】常巡查工《作;水政、水—政监察部门》负,责违:法,入河排污《口的执法查处—工作   第七条! 除由省级以上审批!的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一《)依法应当》向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   (二—)依法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但需要》向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 —  (三)》依法不?需要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和取水许》可手续?,但需要向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   除上!述情形外入》河排污口设置由【其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负责审批 》。   第八条 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单位(!下称排污单位—)应当在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之前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  (二)建设项】目,依据文件(需要【立项审批的》提供主管《。部门对本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意】见;不需要进行立项!批复的应提》供相应的同》意建设的证明材料】); ?   (三)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四:)其他应当提交【的有关文件 【  设置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影响明】显轻微?的经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同意可!以不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只提交】设置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影响》的简要分析材料 !  本?办法所称《对,水功能区《影响明显轻微是指对!水功:能区入?河污染物总量没有明!显增加?、对水功能区—水质、其他取用【水户权益《不构成影响、不【在水功能保护—区或其他重》要敏感水域》内,且不:存在:事故:风险   —第九条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属于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的且】依,法应当向同一审批机!关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或?。者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的排污单!位应当根据具体【要求:分别在提《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或者取《水许可申《请的同时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排污【单位提?交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申请中应当包】含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有关内容不】再单独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 !   需要》同,时办理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的:排污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中应当包含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有关内容》不再单独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 第十条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二)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放方式!所在水域水质、【接纳:污水及取水》。现状;   【(三)入河污水所含!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浓,。度和总?量;   (【四):水域水质保护要求】入河污水对》水域水质和》水功能区《的影响;   】(五)?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的—影响; 》。 , (六)水质监测】方案、水质保护【措施及?效果分析; 【  (?七):论证结?论   第十【一条 入《河排污口对水功能区!影响的简《要,分,析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包括排污单—。位废污水产生环节、!入河排?污量、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和总量、【达标排?。放情况?以及排放去向—。等);   (二!)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包—括,入河排污口设—置位置、排污方式】和入河排污口门【的设置情况;  !。 (三)水质监测】方案、对受纳水体所!在,水功能?区的影?响分:析;:   (》四)结论 》   第十》二条 ?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应当予》以受理 》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排污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逾》期不告知补正内容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受理或【者不受理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应当:出具加盖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三条? 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自受】理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应当予【告公众有权查询【;不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排污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将?有关决定抄送负【责审批其《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组织专家!评,审   入—河排:污口设?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审批机?关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排污【单位、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   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依法举行!。听证 ?   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决《定前应当《征求入河排污口所在!地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的意—见   本条第】二款规定的专家【评审和第四款规【定的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将所需时间告知】排污单位 》   ?第十:四条 ?。设置入?河排污口《审批权限属于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且依】法应当向同一审批】机关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或者取?水许可审批手续的应!当,对,设置:排污口申请》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或?者取水许可》申请一并出具审【查意见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 ?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二)】在要求?削减排污《总量:的水域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三【),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能使》水域水质达不—到水:功,。能区要求的》;,   《(四)入河排污口】设置直接影响合法】取水户用水安全的】;, ,   (五)入【。河排污口设置不【符合防洪要》求的;  —。 (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 , ,  (七)其他不符!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  【 第:十六条 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的决?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污方式和对排污口门!的要求;   】(二)特别情况下对!排,污的限制;   !(三)排水水质【监测方案、水—资源保护《措施要求;》 :  (四)对—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投入使用前》。的验收要《。求,;   (—五):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第十—。七条: 入河排污口正式】投入使用前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应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的要求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提出入河排【污,口设置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十八条 发—生严重干旱》。、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等:可能:导致水质恶化及超】过水域纳污能力时】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有》关人民?政,府,(,。管委会)由》。其对排污《单位提出限》制排放要求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对管辖?。范围内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和使用建立档】案制度和统》计制度   单】个入河排污》口档案应包》括入河排污口登记表!、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申请文》件,、审批单位批复和】决定文件、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验收资料、入!河排污?口监测资《料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市级】委托下一《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进!行日常管理的入【。河,排,。污口:委托单位应将入河】。。排污口的相应—审,批,(登记?)档案资《料副本作《为委托书的附—件一:并交:于受委托单位存档 !   对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及排【污情况建《立档案及时纳入【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   第—二十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入河排污口登【记台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登记、审批的入河排!污口应当逐级—报送省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对入河排污口的废】污水排?放方式、排放量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等入河排污【口设置、《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文件、证照【和资:料   监督检】查机关有为被检【查单:。。位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的义务! ,   第二十二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定【期抄报有管辖—权的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   排污单位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 , 当:水功能区水》质出现不达标—、排:污口水质监测数据不!达标或?出现异常《等情况时开展日常】监督:管理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纳入:省级核查的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实施监督性】监测: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对:其它:。入河排污《口实施监督》。性监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对辖区内—入,河,排污口定期统计辖区!内入河排污量、废污!水量和减排量监测和!统计结果应》。当及时纳入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  ! 第二十三条 排污!单位:应当在所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处设立明显》的,标牌标牌《上应注明《该入:河排污口名称、编号!、位置坐《标以及排入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排污口设置单位、】监督单?位名称及监督—电话等  — 第:二十四条《 严禁通过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   未实行!雨污分流的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加,快生活污《水管网(沟》),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取微型湿地—和小型氧化塘—等措施有《效处:理生活污水》鼓,励符合农业灌溉【水质量标准的生【活污水用《于农田、林》木灌溉等资源化【利用措施《不断消减入河排【污量   第【二,十五条?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大入河排污!口,的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自行监测或者未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处罚 ?。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应当责令限!期整改   【(一)?未经:验收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入河】排污口排《污的;   (】二,。)拒不?。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市开发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指定【的所属管理单位)的!要求报?告入河排污情—况的 ?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